海南航空拟发行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可续期公司债券

海南航空2016年12月13日公告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为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发行不超过10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可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期数和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置换存量有息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及金额比例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另行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另外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资本”)、云南鹏夏元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南鹏夏元昊”)(暂用名,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云南祥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鹏投资”)以每股2.3437元人民币的价格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鹏航空”)现金增资51,152.00万元、53,974.00万元、135,100.00万元及165,000.00万元。

增资完成后,祥鹏航空注册资本由176,682.59万元增至349,582.71万元,公司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资本、云南鹏夏元昊、祥鹏投资的持股比例分别为50.05%、6.73%、6.59%、16.49%及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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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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