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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员工财务造假?佳兆业竟然发布这样一个年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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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员工财务造假?佳兆业竟然发布这样一个年报调查

老板没错,错的是前员工和普华永道。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为完成复牌计划,停牌超过20个月的佳兆业(01638.HK),正将财务造假的责任矛头指向前员工与前任核数师普华永道。

12月19日晚间,佳兆业发布公告透露了其特聘机构富事高咨询有限公司的调查结果。这一调查主要是针对普华永道去年辞任时对于佳兆业2014年财报提出的六点质疑,涉及若干债务、交易、财务调整等事项。

两年前,起步于深圳“旧改”业务、在香港上市的佳兆业遭遇政府“锁盘”事件,导致公司现金流迅速枯竭,同时面临诸多债权人追索,佳兆业一度跌落至破产边缘,创始人郭英成也一度想要出售公司,但最终反悔回归。

一系列债务重组之后,佳兆业日常经营已全面恢复正常,但两年前慌不择路下的资产腾挪,使得佳兆业2014年度财务报告迟迟未能发出,成为了其股票复牌道路上最大“拦路虎”。

普华永道对于佳兆业最大的质疑,是凭空而来数百亿元的债务调整。富事高调查显示,2012年至2014年,佳兆业与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除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以外的所有金融机构)订立了41份借款协议,总贷款额度为352亿元,截至到2014年底尚有308亿元未还清。

佳兆业并未将这些协议给到普华永道,导致了其认为佳兆业会计记录存在重大错误。在截至2014年底的会计记录中,这308亿元债务被错误归类,其中138亿元为“其他应付款”,44亿元为“权益”,82亿元在往年为“其他应付款”,2014年底又重新分类为“短期、长期债务”,更有44亿元款项没有入账。

似乎可以用“撒一个谎,需要无数个谎言来掩盖”来描述佳兆业。隐藏的352亿元借款需要平账,简单理解即“这些钱如果不是借款,那到底从何而来”。

佳兆业委托的富事高咨询成功地将这些涉嫌财务造假的平账动作,归罪于佳兆业前员工、供应商、汇款代理以及若干第三方精心策划的隐瞒。

其中包括虚构152亿元作为佳兆业出售若干物业收取的订金,这些交易随后被取消,佳兆业又对外支付了129亿元,假装成订金退款,这些交易对手使用“汇款代理”收付款,导致这些资金最终受益人无法追寻。

付出去的129亿元继续需要平账,佳兆业前员工继续虚构会计记录,将129亿元中的82亿元作为购买19家项目公司的代价,佳兆业事实上并未就这些交易支付款项。

矛盾点还在于,这19家项目公司目前已发出书面确认,截至2014年底已收取全部代价,而佳兆业却声称并未支付任何付款。独立委员会对此无法解释,亦无法提供任何意见。

上述41份借款协议之外,佳兆业现任管理层还拿出了另外14份前任核数师也不知晓的借款协议,截至2014年底,这14份额外借款协议款项已全部还清,重要的是,依然有14亿元资金在2013、2014年里支付给了不明账户的“汇款代理”。

富事高称,仅联系到一位涉及上述事项的前员工,而该名前员工否认涉及这些事项,其他离职员工富事高并未联络到。富事高称佳兆业财务管理团队的多名高级成员与这些可疑、不恰当及未经授权的交易持续有关联。

富事高直接对佳兆业董事会成立的独立委员会报告,而独立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的报告结论为:上述41份借款协议中有39份存储于佳兆业自动化办公系统内,普华永道在往年审核年报时均认为真实及公允,因此按理不能期望佳兆业香港管理层识别骗徒故意在账目中隐藏借款。

独立委员会表示,佳兆业应征寻法律意见后,向富事高所指涉嫌欺诈计划的前员工及交易第三方,采取包括刑事及民事行动在内的法律措施。

独立委员会还把郭英成的责任撇得干干净净。他们称现在并无足够证据,证明佳兆业前执行董事陈耿贤、以及董事会主席郭英成违反其作为最终审批者的责任。

接下来,在普华永道提出的“不明现金付款及收款”质疑中,富事高查明符合条件的交易第三方有31名,在2013、2014年度,佳兆业向其中12名第三方支付250亿元,其中241亿元没有清晰业务目的;佳兆业也反向收取款项216亿元,其中214亿元无可识别业务目的,差额31亿元则可能涉及不正当交易。

佳兆业现任管理者认为,这些付款是数名前员工审批,其不接纳审批纪录的真实性。同时,富事高认为并无证据显示佳兆业香港管理层知悉该等不正当交易。

对于前员工的指控还出现在“重新指定已收垫款所得款项为其他应付款项”的质疑中,佳兆业独立委员会认为,前员工的不正当行为涉嫌盗用公司资金、伪造账目及假冒行为,应该向中国警方报告。如果造成公司实质财务损失,佳兆业还应考虑在中国针对犯事者提起民事诉讼。

相反的是,对于佳兆业东莞、惠州的附属公司在“兜兜转转”之后,又于2016年7月之前重新回归佳兆业集团,独立委员会认为交易并未造成损失,无须采取任何法律行动。而中国政府对于佳兆业的物业锁定行为,富事高并未发现其中有任何欺诈行为,独立委员会亦不建议采取法律行动。

这些调查勾画出“裸泳”中的佳兆业年报,从中可以看到财务领域的“潜规则”,也可以看到佳兆业特殊的“旧改”生意模式,同时也可以看到家族色彩浓厚的生意往来。尽管疑云重重,但佳兆业内部认为这只是“成长中的烦恼”,他们预计在明年1月复牌。

按照程序,佳兆业必须解决“对核数师提出的事项进行调查,并解决发现的问题”、“刊发财务报告”、“证明公司有足够运营资金和内部监控系统”等事情后,方可能向港交所递交复牌申请,同时接受港交所的聆讯。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佳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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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没错,错的是前员工和普华永道。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为完成复牌计划,停牌超过20个月的佳兆业(01638.HK),正将财务造假的责任矛头指向前员工与前任核数师普华永道。

12月19日晚间,佳兆业发布公告透露了其特聘机构富事高咨询有限公司的调查结果。这一调查主要是针对普华永道去年辞任时对于佳兆业2014年财报提出的六点质疑,涉及若干债务、交易、财务调整等事项。

两年前,起步于深圳“旧改”业务、在香港上市的佳兆业遭遇政府“锁盘”事件,导致公司现金流迅速枯竭,同时面临诸多债权人追索,佳兆业一度跌落至破产边缘,创始人郭英成也一度想要出售公司,但最终反悔回归。

一系列债务重组之后,佳兆业日常经营已全面恢复正常,但两年前慌不择路下的资产腾挪,使得佳兆业2014年度财务报告迟迟未能发出,成为了其股票复牌道路上最大“拦路虎”。

普华永道对于佳兆业最大的质疑,是凭空而来数百亿元的债务调整。富事高调查显示,2012年至2014年,佳兆业与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除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以外的所有金融机构)订立了41份借款协议,总贷款额度为352亿元,截至到2014年底尚有308亿元未还清。

佳兆业并未将这些协议给到普华永道,导致了其认为佳兆业会计记录存在重大错误。在截至2014年底的会计记录中,这308亿元债务被错误归类,其中138亿元为“其他应付款”,44亿元为“权益”,82亿元在往年为“其他应付款”,2014年底又重新分类为“短期、长期债务”,更有44亿元款项没有入账。

似乎可以用“撒一个谎,需要无数个谎言来掩盖”来描述佳兆业。隐藏的352亿元借款需要平账,简单理解即“这些钱如果不是借款,那到底从何而来”。

佳兆业委托的富事高咨询成功地将这些涉嫌财务造假的平账动作,归罪于佳兆业前员工、供应商、汇款代理以及若干第三方精心策划的隐瞒。

其中包括虚构152亿元作为佳兆业出售若干物业收取的订金,这些交易随后被取消,佳兆业又对外支付了129亿元,假装成订金退款,这些交易对手使用“汇款代理”收付款,导致这些资金最终受益人无法追寻。

付出去的129亿元继续需要平账,佳兆业前员工继续虚构会计记录,将129亿元中的82亿元作为购买19家项目公司的代价,佳兆业事实上并未就这些交易支付款项。

矛盾点还在于,这19家项目公司目前已发出书面确认,截至2014年底已收取全部代价,而佳兆业却声称并未支付任何付款。独立委员会对此无法解释,亦无法提供任何意见。

上述41份借款协议之外,佳兆业现任管理层还拿出了另外14份前任核数师也不知晓的借款协议,截至2014年底,这14份额外借款协议款项已全部还清,重要的是,依然有14亿元资金在2013、2014年里支付给了不明账户的“汇款代理”。

富事高称,仅联系到一位涉及上述事项的前员工,而该名前员工否认涉及这些事项,其他离职员工富事高并未联络到。富事高称佳兆业财务管理团队的多名高级成员与这些可疑、不恰当及未经授权的交易持续有关联。

富事高直接对佳兆业董事会成立的独立委员会报告,而独立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的报告结论为:上述41份借款协议中有39份存储于佳兆业自动化办公系统内,普华永道在往年审核年报时均认为真实及公允,因此按理不能期望佳兆业香港管理层识别骗徒故意在账目中隐藏借款。

独立委员会表示,佳兆业应征寻法律意见后,向富事高所指涉嫌欺诈计划的前员工及交易第三方,采取包括刑事及民事行动在内的法律措施。

独立委员会还把郭英成的责任撇得干干净净。他们称现在并无足够证据,证明佳兆业前执行董事陈耿贤、以及董事会主席郭英成违反其作为最终审批者的责任。

接下来,在普华永道提出的“不明现金付款及收款”质疑中,富事高查明符合条件的交易第三方有31名,在2013、2014年度,佳兆业向其中12名第三方支付250亿元,其中241亿元没有清晰业务目的;佳兆业也反向收取款项216亿元,其中214亿元无可识别业务目的,差额31亿元则可能涉及不正当交易。

佳兆业现任管理者认为,这些付款是数名前员工审批,其不接纳审批纪录的真实性。同时,富事高认为并无证据显示佳兆业香港管理层知悉该等不正当交易。

对于前员工的指控还出现在“重新指定已收垫款所得款项为其他应付款项”的质疑中,佳兆业独立委员会认为,前员工的不正当行为涉嫌盗用公司资金、伪造账目及假冒行为,应该向中国警方报告。如果造成公司实质财务损失,佳兆业还应考虑在中国针对犯事者提起民事诉讼。

相反的是,对于佳兆业东莞、惠州的附属公司在“兜兜转转”之后,又于2016年7月之前重新回归佳兆业集团,独立委员会认为交易并未造成损失,无须采取任何法律行动。而中国政府对于佳兆业的物业锁定行为,富事高并未发现其中有任何欺诈行为,独立委员会亦不建议采取法律行动。

这些调查勾画出“裸泳”中的佳兆业年报,从中可以看到财务领域的“潜规则”,也可以看到佳兆业特殊的“旧改”生意模式,同时也可以看到家族色彩浓厚的生意往来。尽管疑云重重,但佳兆业内部认为这只是“成长中的烦恼”,他们预计在明年1月复牌。

按照程序,佳兆业必须解决“对核数师提出的事项进行调查,并解决发现的问题”、“刊发财务报告”、“证明公司有足够运营资金和内部监控系统”等事情后,方可能向港交所递交复牌申请,同时接受港交所的聆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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