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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点地区省级监察委主任均由纪委书记兼任 国家监察委或于明年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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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点地区省级监察委主任均由纪委书记兼任 国家监察委或于明年设立

从三个试点地区诞生的三位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履历来看,他们同时担任着该省市的纪委书记一职。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月20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经大会选举,张硕辅当选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同日下午,浙江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依法选举任泽民为浙江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至此,北京、浙江、山西三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名单均已公布。

1月18日上午,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任建华为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同日下午,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5次会议,任命陈学东、郝权、孟萧为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何青、王帅红、王成禹、孙京民、王海林、荣奋刚为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从三个试点地区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履历来看,他们同时担任着该省市的纪委书记一职。任建华是山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任泽民先后担任山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以及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等职,并在中共十六大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张硕辅曾先后担任湖南省政府副省长和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2017年1月,他开始担任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山西省监察委副主任均由纪委副书记兼任,该省监察委员会委员则来自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反贪局等部门。

2016年11月,根据中央部署,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

2016年11月中下旬,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赴试点省市调研,明确了改革的具体方向和步骤:试点要先经人大常委会授权方能启动,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腐败等部门将隶属监察委。

2017年1月19日,新华社刊发王岐山在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报告全文,王岐山在报告中强调,国家监察委员会就是国家反腐败机构,制定国家监察法实质是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

王岐山还在报告中披露了国家监察委的组建“时间表”:”预计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国家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

王岐山指出,中纪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国家监察法一审、二审;抓紧筹备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编制三定规定,同时要“做好组织机构、干部人事、法律法规准备”。

整合反腐败机构设置的呼声由来已久。2013年6月,中纪委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赵中权发表题为《反腐败要走法治化道路》的文章称,我国现行反腐败机制法律缺失、制度失衡、效能乏力、力量分散,应尽快制定反腐败法,整合反腐败机构设置,考虑对现有分散在纪检监察机关(预防腐败局)、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等的反腐败专门机构进行整合,建立“国家反腐败委员会”。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纪委特邀监察员马怀德也曾在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刊发题为《通过修法完善国家监察体制》的文章称,现行《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是各级政府及部门公务员及其任命的其他人员,这一范围与《公务员法》的调整范围并不一致。应当将监察对象扩大到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机关、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各级政协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部分社会团体机关的工作人员,实现监察对象全覆盖。

2016年1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要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

2016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方案》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履行反腐败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马怀德认为,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监察委员会由人大产生、向人大报告工作并对人大负责,是符合宪法基本原则的。地方各级都有人大,所以监察委员会也要在地方各级设立。

根据《方案》,在试点省市,“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省(市)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建立健全监察委员会组织架构,明确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建立监察委员会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强化对监察委员会自身的监督制约。”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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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点地区省级监察委主任均由纪委书记兼任 国家监察委或于明年设立

从三个试点地区诞生的三位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履历来看,他们同时担任着该省市的纪委书记一职。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月20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经大会选举,张硕辅当选北京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同日下午,浙江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依法选举任泽民为浙江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至此,北京、浙江、山西三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名单均已公布。

1月18日上午,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任建华为山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同日下午,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5次会议,任命陈学东、郝权、孟萧为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何青、王帅红、王成禹、孙京民、王海林、荣奋刚为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从三个试点地区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履历来看,他们同时担任着该省市的纪委书记一职。任建华是山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任泽民先后担任山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以及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等职,并在中共十六大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张硕辅曾先后担任湖南省政府副省长和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2017年1月,他开始担任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山西省监察委副主任均由纪委副书记兼任,该省监察委员会委员则来自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反贪局等部门。

2016年11月,根据中央部署,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

2016年11月中下旬,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王岐山赴试点省市调研,明确了改革的具体方向和步骤:试点要先经人大常委会授权方能启动,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腐败等部门将隶属监察委。

2017年1月19日,新华社刊发王岐山在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报告全文,王岐山在报告中强调,国家监察委员会就是国家反腐败机构,制定国家监察法实质是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

王岐山还在报告中披露了国家监察委的组建“时间表”:”预计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国家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

王岐山指出,中纪委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国家监察法一审、二审;抓紧筹备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编制三定规定,同时要“做好组织机构、干部人事、法律法规准备”。

整合反腐败机构设置的呼声由来已久。2013年6月,中纪委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赵中权发表题为《反腐败要走法治化道路》的文章称,我国现行反腐败机制法律缺失、制度失衡、效能乏力、力量分散,应尽快制定反腐败法,整合反腐败机构设置,考虑对现有分散在纪检监察机关(预防腐败局)、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等的反腐败专门机构进行整合,建立“国家反腐败委员会”。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纪委特邀监察员马怀德也曾在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刊发题为《通过修法完善国家监察体制》的文章称,现行《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监察对象是各级政府及部门公务员及其任命的其他人员,这一范围与《公务员法》的调整范围并不一致。应当将监察对象扩大到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机关、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各级政协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部分社会团体机关的工作人员,实现监察对象全覆盖。

2016年1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要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

2016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方案》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履行反腐败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马怀德认为,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监察委员会由人大产生、向人大报告工作并对人大负责,是符合宪法基本原则的。地方各级都有人大,所以监察委员会也要在地方各级设立。

根据《方案》,在试点省市,“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省(市)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建立健全监察委员会组织架构,明确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建立监察委员会与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强化对监察委员会自身的监督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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