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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专项治理“高送转” 重点监管高杠杆收购和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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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专项治理“高送转” 重点监管高杠杆收购和增持

上交所认为“高送转”等方案与经营业绩无直接关联,且容易引起股价大幅波动,负面影响需要高度关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上交所今日(3月17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今年监管重点将放在上市公司“高送转”、高杠杆增持和高杠杆收购、2016年年报事后审核问询等方面,并将继续严惩各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数据显示,截至3月17日,今年已向上市公司发出日常监管函件221份,包括监管问询类函件117份和监管工作类函件104份;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271家次;就股价明显异常等情况启动内幕交易和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核查83家次。

上交所表示,部分上市公司在年报披露前后公布“高送转”方案,引起股价大幅波动。除少数确因增加股份流动性需要外,多数“高送转”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无直接关联,也无法提升上市公司价值。从市场影响看,“高送转”不仅是概念股炒作的常见类型,也容易被信息合谋类市场操纵借道藏身,负面影响需要高度关注。

为此,上交所对“高送转”行为实施专项治理。一是立好规范。前期,专门发布了“高送转”公告格式指引,明确了“高送转”信披的基本要求。重点是讲清合理性,揭示利益链条,披露主要股东、董监高等利益主体前期股票买卖情况和未来减持计划,同步从严规范高送转提议和决策程序,督促公司审慎决策。

二是把住事中。对送转比例较高、业绩增长与股本扩张不匹配、搭售减持计划、不当市值管理意图明显的,审核问询不过夜。公司无法及时回复问询的,对其股票实施停牌,直至按要求披露回函,防止误导投资者。

三是问明动机。充分利用“刨根问底”式监管,在严格执行信披指引的基础上,要求公司及股东明确披露是否出于维护股价考虑、是否为配合相关股东的减持。同时,引导主流财经媒体解读监管问询函,形成降温“高送转”的市场氛围。

四是严查交易。坚持“高送转”内幕交易每单必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将“高送转”股票纳入二级市场重点监控范围,聚焦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账户对倒等异常交易行为,及时采取警示和暂停交易等监管措施。

从已披露的情况看,2017年沪市“高送转”的公司数量同比明显减少,股票走势总体平稳,未出现明显的炒作迹象。

此外,近期还有个别收购人运用数十倍杠杆资金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少数公司的主要股东通过信托计划大额融资增持股份,受到市场广泛关注。杠杆增持或收购,可以解决增持或收购主体的资金来源问题,有助于实现交易。但是,股东通过杠杆实施收购或增持,通常会进行股份质押,股价出现波动时,过高的杠杆比例容易造成集中抛售,危及市场稳定运行和投资者交易安全。同时,由于融资主体存在后续还款压力,也容易诱发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违规减持股份、不当市值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考虑到收购和增持事项属于市场热点题材,投资者在不明风险的情况下盲目跟风炒作的风险也较大。

上交所从防控市场整体风险的高度,抓住信息披露和交易监控这两个关键环节,重点监管高杠杆收购和增持行为。主要做法是通过“穿透式”信息披露和“分类式”交易监控,揭示风险,抑制炒作。信息披露方面,通过反复问询,督促收购人或主要股东,明确披露收购或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及合规性、实际出资方、杠杆比率、控制权稳定措施、股权质押安排、偿付能力和还款计划、后续增持或资产注入考虑等核心事项,并说明后续还款资金是否来源于股份减持或上市公司。交易监控方面,将所涉及账户列入重点监控目标,密切关注相关股票的平仓风险,坚持核查内幕交易,强化盘中异常交易监控。发现异常交易的,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今年以来,针对各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上交所继续按照“查审分离”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惩戒力度。其中,发出公开谴责及公开认定决定4份,涉及1家上市公司和8名责任人;通报批评决定5份,涉及4家上市公司和11名责任人;监管、关注决定9份,涉及5家上市公司和14名责任人。信息披露违规案件的处理中,重点查处了一批涉嫌严重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违规行为,对个别公司在短期内频繁违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予以顶格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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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专项治理“高送转” 重点监管高杠杆收购和增持

上交所认为“高送转”等方案与经营业绩无直接关联,且容易引起股价大幅波动,负面影响需要高度关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上交所今日(3月17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今年监管重点将放在上市公司“高送转”、高杠杆增持和高杠杆收购、2016年年报事后审核问询等方面,并将继续严惩各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数据显示,截至3月17日,今年已向上市公司发出日常监管函件221份,包括监管问询类函件117份和监管工作类函件104份;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271家次;就股价明显异常等情况启动内幕交易和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核查83家次。

上交所表示,部分上市公司在年报披露前后公布“高送转”方案,引起股价大幅波动。除少数确因增加股份流动性需要外,多数“高送转”与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无直接关联,也无法提升上市公司价值。从市场影响看,“高送转”不仅是概念股炒作的常见类型,也容易被信息合谋类市场操纵借道藏身,负面影响需要高度关注。

为此,上交所对“高送转”行为实施专项治理。一是立好规范。前期,专门发布了“高送转”公告格式指引,明确了“高送转”信披的基本要求。重点是讲清合理性,揭示利益链条,披露主要股东、董监高等利益主体前期股票买卖情况和未来减持计划,同步从严规范高送转提议和决策程序,督促公司审慎决策。

二是把住事中。对送转比例较高、业绩增长与股本扩张不匹配、搭售减持计划、不当市值管理意图明显的,审核问询不过夜。公司无法及时回复问询的,对其股票实施停牌,直至按要求披露回函,防止误导投资者。

三是问明动机。充分利用“刨根问底”式监管,在严格执行信披指引的基础上,要求公司及股东明确披露是否出于维护股价考虑、是否为配合相关股东的减持。同时,引导主流财经媒体解读监管问询函,形成降温“高送转”的市场氛围。

四是严查交易。坚持“高送转”内幕交易每单必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将“高送转”股票纳入二级市场重点监控范围,聚焦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账户对倒等异常交易行为,及时采取警示和暂停交易等监管措施。

从已披露的情况看,2017年沪市“高送转”的公司数量同比明显减少,股票走势总体平稳,未出现明显的炒作迹象。

此外,近期还有个别收购人运用数十倍杠杆资金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少数公司的主要股东通过信托计划大额融资增持股份,受到市场广泛关注。杠杆增持或收购,可以解决增持或收购主体的资金来源问题,有助于实现交易。但是,股东通过杠杆实施收购或增持,通常会进行股份质押,股价出现波动时,过高的杠杆比例容易造成集中抛售,危及市场稳定运行和投资者交易安全。同时,由于融资主体存在后续还款压力,也容易诱发侵占上市公司资金、违规减持股份、不当市值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考虑到收购和增持事项属于市场热点题材,投资者在不明风险的情况下盲目跟风炒作的风险也较大。

上交所从防控市场整体风险的高度,抓住信息披露和交易监控这两个关键环节,重点监管高杠杆收购和增持行为。主要做法是通过“穿透式”信息披露和“分类式”交易监控,揭示风险,抑制炒作。信息披露方面,通过反复问询,督促收购人或主要股东,明确披露收购或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及合规性、实际出资方、杠杆比率、控制权稳定措施、股权质押安排、偿付能力和还款计划、后续增持或资产注入考虑等核心事项,并说明后续还款资金是否来源于股份减持或上市公司。交易监控方面,将所涉及账户列入重点监控目标,密切关注相关股票的平仓风险,坚持核查内幕交易,强化盘中异常交易监控。发现异常交易的,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今年以来,针对各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上交所继续按照“查审分离”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惩戒力度。其中,发出公开谴责及公开认定决定4份,涉及1家上市公司和8名责任人;通报批评决定5份,涉及4家上市公司和11名责任人;监管、关注决定9份,涉及5家上市公司和14名责任人。信息披露违规案件的处理中,重点查处了一批涉嫌严重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违规行为,对个别公司在短期内频繁违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予以顶格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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