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周二(6月20日)发布公告,即日起允许美国牛肉输华。这标志着14年来,中国将首次全面进口美国牛肉。
2003年,美国华盛顿州爆发疯牛病疫情,中方全面禁止美国牛肉进口。恢复美国牛肉全面入华,是4月上旬中美两国元首会晤后达成的“百日计划”的一环,旨在调节两国的贸易失衡,稳定双边贸易关系。
农业部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是全球牛肉消费增长最快的市场,人均牛肉销量增长20%,消费额已超过欧盟,仅次于美国。目前中国国内牛肉市场约20%的缺口需要进口补给,进口牛肉主要来自澳大利亚、阿根廷、巴西、乌拉圭等国。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允许进口的美国牛肉指30月龄以下剔骨和带骨牛肉,包括心、肾、肝、瓣胃、牛筋,不包括扁桃体、回肠未端、碎肉及机械分离肉。
对动物来源,质检总局也作出要求。输华牛肉的牛须有完善的记录,可以保证追溯到牛只的出生农场;出生、饲养并屠宰于美国,或出生于墨西哥或加拿大,屠宰于美国;不是疑似或确诊疯牛病病牛的后代,不是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定义的确诊疯牛病病例的同群牛;屠宰前未使用向颅腔注射压缩空气或气体的击昏方法或脑脊髓刺死法。
在中国口岸入境时,不得检出中国法律法规禁止的非天然产生的兽药、促生长剂、饲料添加剂和其它化合物,包括莱克多巴胺。
此外,牛肉应有单独的内包装,内包装上应当标明品名、产地国、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产品名、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目的地(仅限中国)、生产日期(年/月/日)、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在外包装上也应可见美国官方检验检疫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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