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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力争到2020年形成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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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力争到2020年形成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称,目前已经梳理出约130种临床易短缺药品清单,分类明确了定点生产、协调应急生产、加强供需对接、完善短缺药品储备、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罕见病用药政策等6项应对措施。

图片来源:摄图网

近年来,一些“救命药”、廉价药、儿童用药短缺现象频繁被曝出,一些医院甚至因此无法开展手术。去年5月,作为开展心脏外科手术等必须备用的药品,硫酸鱼精蛋白注射液被曝出全国性短缺。多地多家医院表示因为没有替代品,一些心脏病体外循环手术已被迫暂停、推延。就此现象,中国政府开始着手解决,并力主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短缺药”现象反复。

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近期发布。

6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对于《意见》的出台及内容作出了详细介绍。曾益新表示,《意见》明确了3项重点任务措施: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级联动应对机制、实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类精准施策。国家卫计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文件发布后,确保文件精神和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力争到2020年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曾益新称,目前已经梳理出约130种临床易短缺药品清单,分类明确了定点生产、协调应急生产、加强供需对接、完善短缺药品储备、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罕见病用药政策等6项应对措施。近段时间国家卫计委会同工信部、国资委、食药监总局等部门,已解决了近50种清单内药品的短缺问题。

在分析药品短缺问题时,曾益新称药品短缺因素比较复杂的,主要有四点原因。

首先是生产性因素。“现在出现的药品短缺状况大都是由于某些局部、个别因素导致的,比如说有一些生产性的因素可能会引起药品短缺。”曾益新以鱼精蛋白举例称,该药原料药取自鲑鱼,供应有很强的季节性,因此可能会造成短缺。

其次,还有来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即舆论常称的“招标死”“中标死”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在药品集中采购招标过程中,将价格压得过低,企业虽然中标,但是长远角度来看,因为盈利不多而难以持续。

就此问题,曾益新称,虽然“药品招标价格低不是一件坏事”,但是还是“要尊重市场规律,不能让企业长久亏本供应”。因此,需要政府来协调,请专家来分析进行研究,对药品的原材料供应、生产工艺、生产过程进行分析,提出一个比较合适的价格,“在基本反映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尊重供需双方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的协调机制,让药品供应回到比较稳定的状态。”

此外,曾益新称,还存在机制性因素。比如“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有一些医疗机构还没有完全转到公益性定位中来,低价药的采购使用动力不足”。

同时,投机和垄断因素也普遍被认为是造成短缺药现象出现的原因。曾益新称,“有一些药品可能全国就两三家企业生产,为了抬高价格(企业)就控制供应,串通一气把价格抬高,出现人为短缺现象。”

为解决前述问题,曾益新表示,根据《意见》,单靠完全的市场机制解决不了这些问题,因此需要政府出面协调,“政府的定位像协调员。不是政府指定一个价格,也不是完全的市场机制,是政府当协调员,把企业、采购方、医院、专家请到一起,在保证供应稳定的前提下,商量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

曾益新表示,《意见》出台的目的主要是“解决临床急需药品短缺,让医患不用为药所困”;“通过制度调整,保障企业基本合理的利润,保障正常的生产和供应”;“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让行业不为违法违规所扰”。

对于如何完善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的问题,曾益新表示,目前各省在布局不少于15个监测哨点的基础上,联通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重点环节,逐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测网络体系和预警机制,形成覆盖全国各地各级医院的完整的监测哨点和报告网络,及时掌握全国的情况,一旦出现药品短缺情况马上启动应对机制。

同时,曾益新表示,下一步还要通过分析我国疾病谱变化、重点人群临床用药需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求、药品及其原料药生产审批等情况,合理界定临床必需药品短缺标准,建立国家、省两级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短缺原因、短缺程度、影响范围等情况,及时启动国家或省级应对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曾益新强调,短缺药的清单是“动态的”,要通过建立监测哨点监测信息,及时反映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此外,曾益新强调,要建立长效机制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目前,国家卫计委等九部门组成了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国家层面重点围绕国家级短缺药品清单内品种,组织开展短缺药品及其原料药生产供应保障能力评估,研究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重大政策和制度,协调解决跨省短缺问题。省级主要是建立相应会商联动机制,综合评估辖区内药品短缺信息和应对建议,统筹解决局部性短缺问题,及时分析、处理、上报短缺信息。

此前,为保障一些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的供应,2016年底,国家卫计委等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部分药品的定点生产试点,目前已完成地高辛口服溶液、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3个品种的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工作。

此外,儿童药短缺的问题也备受公众关注。对此,曾益新回应称,近年国家卫计委等六部门已出台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制定了两批鼓励研发清单。今年在新药研制的国家重大专项当中,已把儿童药品的研发和审批作为重点任务进行布局,财政部也给予大力支持,专门设立了重大专项的课题,研发和加快审批适合中国儿童使用的儿童药品。多部门还联合加快专门适合中国儿童用药的研发和审批程序。

曾益新称:“估计再过几年儿童药短缺现象会得到有效解决,当然需要一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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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力争到2020年形成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称,目前已经梳理出约130种临床易短缺药品清单,分类明确了定点生产、协调应急生产、加强供需对接、完善短缺药品储备、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罕见病用药政策等6项应对措施。

图片来源:摄图网

近年来,一些“救命药”、廉价药、儿童用药短缺现象频繁被曝出,一些医院甚至因此无法开展手术。去年5月,作为开展心脏外科手术等必须备用的药品,硫酸鱼精蛋白注射液被曝出全国性短缺。多地多家医院表示因为没有替代品,一些心脏病体外循环手术已被迫暂停、推延。就此现象,中国政府开始着手解决,并力主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短缺药”现象反复。

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近期发布。

6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对于《意见》的出台及内容作出了详细介绍。曾益新表示,《意见》明确了3项重点任务措施: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级联动应对机制、实行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分类精准施策。国家卫计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文件发布后,确保文件精神和各项措施得到落实,力争到2020年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曾益新称,目前已经梳理出约130种临床易短缺药品清单,分类明确了定点生产、协调应急生产、加强供需对接、完善短缺药品储备、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罕见病用药政策等6项应对措施。近段时间国家卫计委会同工信部、国资委、食药监总局等部门,已解决了近50种清单内药品的短缺问题。

在分析药品短缺问题时,曾益新称药品短缺因素比较复杂的,主要有四点原因。

首先是生产性因素。“现在出现的药品短缺状况大都是由于某些局部、个别因素导致的,比如说有一些生产性的因素可能会引起药品短缺。”曾益新以鱼精蛋白举例称,该药原料药取自鲑鱼,供应有很强的季节性,因此可能会造成短缺。

其次,还有来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即舆论常称的“招标死”“中标死”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在药品集中采购招标过程中,将价格压得过低,企业虽然中标,但是长远角度来看,因为盈利不多而难以持续。

就此问题,曾益新称,虽然“药品招标价格低不是一件坏事”,但是还是“要尊重市场规律,不能让企业长久亏本供应”。因此,需要政府来协调,请专家来分析进行研究,对药品的原材料供应、生产工艺、生产过程进行分析,提出一个比较合适的价格,“在基本反映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尊重供需双方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的协调机制,让药品供应回到比较稳定的状态。”

此外,曾益新称,还存在机制性因素。比如“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有一些医疗机构还没有完全转到公益性定位中来,低价药的采购使用动力不足”。

同时,投机和垄断因素也普遍被认为是造成短缺药现象出现的原因。曾益新称,“有一些药品可能全国就两三家企业生产,为了抬高价格(企业)就控制供应,串通一气把价格抬高,出现人为短缺现象。”

为解决前述问题,曾益新表示,根据《意见》,单靠完全的市场机制解决不了这些问题,因此需要政府出面协调,“政府的定位像协调员。不是政府指定一个价格,也不是完全的市场机制,是政府当协调员,把企业、采购方、医院、专家请到一起,在保证供应稳定的前提下,商量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

曾益新表示,《意见》出台的目的主要是“解决临床急需药品短缺,让医患不用为药所困”;“通过制度调整,保障企业基本合理的利润,保障正常的生产和供应”;“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让行业不为违法违规所扰”。

对于如何完善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的问题,曾益新表示,目前各省在布局不少于15个监测哨点的基础上,联通药品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重点环节,逐步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监测网络体系和预警机制,形成覆盖全国各地各级医院的完整的监测哨点和报告网络,及时掌握全国的情况,一旦出现药品短缺情况马上启动应对机制。

同时,曾益新表示,下一步还要通过分析我国疾病谱变化、重点人群临床用药需求、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需求、药品及其原料药生产审批等情况,合理界定临床必需药品短缺标准,建立国家、省两级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短缺原因、短缺程度、影响范围等情况,及时启动国家或省级应对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

曾益新强调,短缺药的清单是“动态的”,要通过建立监测哨点监测信息,及时反映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此外,曾益新强调,要建立长效机制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目前,国家卫计委等九部门组成了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国家层面重点围绕国家级短缺药品清单内品种,组织开展短缺药品及其原料药生产供应保障能力评估,研究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重大政策和制度,协调解决跨省短缺问题。省级主要是建立相应会商联动机制,综合评估辖区内药品短缺信息和应对建议,统筹解决局部性短缺问题,及时分析、处理、上报短缺信息。

此前,为保障一些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的供应,2016年底,国家卫计委等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部分药品的定点生产试点,目前已完成地高辛口服溶液、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3个品种的定点生产企业招标工作。

此外,儿童药短缺的问题也备受公众关注。对此,曾益新回应称,近年国家卫计委等六部门已出台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制定了两批鼓励研发清单。今年在新药研制的国家重大专项当中,已把儿童药品的研发和审批作为重点任务进行布局,财政部也给予大力支持,专门设立了重大专项的课题,研发和加快审批适合中国儿童使用的儿童药品。多部门还联合加快专门适合中国儿童用药的研发和审批程序。

曾益新称:“估计再过几年儿童药短缺现象会得到有效解决,当然需要一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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