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大气强化督查3个月:检查三万余家企业 超六成存在环境问题

2017年4月7日,环保部启动了第一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

7月14日下午,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在环保部召开的环境执法情况新闻通气会上称,截至7月6日,强化督查组共检查了32004家企业(单位),发现20482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64%。

据介绍,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散乱污”问题的6662个,超标排放的36家,涉嫌自动监测弄虚作假的4家,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2404家,物料未按要求覆盖、密闭的3768家,存在其他问题的3915家。

根据三个月强化督查情况来看,“散乱污”企业问题、治污设施不完善及不正常运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和物料未按要求覆盖、密闭等4类问题最为突出,共占发现存在问题企业总数的80.7%。

据田为勇介绍,针对督查中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环保部实行了“拉单挂账”式管理,下发督办通知,要求相关省、市限期反馈调查处理情况。目前,根据4月7日至6月8日的督查情况,环保部共下发了六期督办通知,督办4877个环境问题,其中“散乱污”企业问题2102个,涉气突出环境问题2775个。

环保部每月派出巡查组,由各司领导带队对28个城市开展为期一周的巡查,主要负责对督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逐一对账销号。目前已完成四次巡查,第五次巡查将于7月14日启动。

根据巡查情况,前四期督办情况共2178个(突出问题1130个,“散乱污”问题1048个),可销号的1487个,占比68.3%。其中,突出问题销号710个,“散乱污”问题销号77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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