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之歌 | 1024

旧日物质匮乏的年月、煤油灯熏黑鼻子的年月,似乎早就一去不复返了。我看着那些停在楼下黑色的白色的金属怪物,想起这里爷爷那一辈的人早已渐渐死去。

2017年07月29日王琛 山东来源:界面新闻

随笔

 

前几年,有个夏天我回了山东,夜里被邻家的歌声吵得睡不着。唱的是流行歌曲,卡拉OK那种效果,夜里十点,我到阳台抽烟,隔空看着对面透出灯光的窗户。我们那里房子的后窗普遍开得很小,位置也高,窗户开着我也看不见邻家客厅里的情况。但我猜到唱歌的小男孩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十岁出头。他应该至少有五个哥哥,同父异母,如果我没算错,最大的哥哥得有三十五岁以上了。根深蒂固一般,我们那里的人虽然对生孩子怀有某种执念,但是真生这么多的仍属少见。孩子们的父亲远近闻名,改革开放第一批做生意的那类人,跟大领导握手合影的那种民间企业家,办过各种工厂,自然地这几年则开始涉足房地产——总之属于我们那里的有钱人。这样的人总有不少传说,比如他怎样在九十年代初国有工厂的一次火灾里神秘地攫取了第一桶金,又比如他怎样与某一届新任的县领导交恶而最终竟是对方示了弱,如此种种,无从考证。但一九九八年前后他的第一任妻子服毒自杀这件事情确凿无疑。自杀的理由,邻居们不说也可以想见——男的在外“养了小老婆”。我记得那天放学回来他们家乱成一团,老人和小孩的哭声久久不散,周遭的空气也跟着布满了悲戚,丝丝缕缕,邻居们交换眼神,压低了声音。他把妻子葬在城缘的山上,墓地在一堆土坟里鹤立鸡群——树了很高的墓碑,四周修了一圈儿水泥墙,占了不小的一片地。

在阳台抽着烟,我被迫听他和第三个老婆生的十岁孩子一展歌喉。男孩似乎处于刚对流行歌曲的发生兴趣的阶段,那些港台金曲的每一句歌他都恰好唱得离了调子,可谓难听极了。声音嘹亮,尾音拖得长,估计附近邻居都听得见。暗夜里绵长的噪声。我是有一点声音就睡不着的人,只好在阳台站着,等了很久,直到他没了声音,窗户也没了光,才回房间睡下。

 

应该是十五年前,我们那条街拆迁,按照规划,前后几家都将割出了一部分面积建成步行街。没有什么抵抗,也没有钉子户,我们的房子很快拆了。我记得窗户全部砸掉的那天下午我妈站在院子里,怅然地看着空荡荡的房间,我叫她几声她才听见。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出神时刻。和其他几家一样,父母都是结婚就住在这里的。肯定是县里最老的街区之一,在爷爷那一辈的生产队分配的宅基地上一点一点建出来,高低不一的瓦房,两层高的小楼,大大小小的院子,长长短短的胡同纵横几条。真正的城郊结合部:往城里走十分钟到了政府大院,往城外走十分钟则是麦田、蝗虫和一条淙淙小河,在它被上游的工厂染成黑色之前,每个夏天我都要脱了凉鞋进去捉青蛙。堂哥有次滑到了,摔裂了小臂的骨头。再早二十年,那河水更为清澈的时候,捉青蛙的正是父亲那一辈。他们是真正在这里长大。拆迁以后,邻居里搬走的只有隔壁的两家人,搬得很快,搬得干干净净,如今再无消息,似乎只剩其中一家的老太太讲过的鬼故事留了下来,夜里继续使我不敢关灯。很多年后,我才知道父母那时也曾犹豫,但商量了几天,也许是不舍得走,也许仅仅是经济上的考虑,最终他们拿拆迁款买下了隔壁的院子,重新建房。

我们继续住在这里,相当于搬家只搬了二十多米。再有几年我就去读大学了,接着工作,一年也回来住不了几天。

回来,我只要在黄昏的巷子口站上一会儿,太阳将落不落,我就已经和所有的邻居都打过了招呼。邻居都是父亲幼年一起长大的玩伴,姓氏各异,宗族不同,但却似乎有着统一的称谓标准。被我称作三叔的,年轻时的街坊中的象棋高手,如今保持倨傲,总是远远看着围住棋盘的人,忍不住探进头指点几句就走开。他穿着肥大的裤衩,扶墙站着,一只脚搭在另一只脚上,印象里我几乎未见他坐在椅子上。三叔的隔壁,被我称作二大爷的人,恰恰相反,只喜欢坐着,翘了二郎腿,西装裤角下露出袜子,皮鞋亮闪闪的。二大爷下岗有二十年了,换了几种小生意,似乎开出租车那段时间最为惬意,他保持了早年过分体面的穿着习惯。就没人比他更讲究。他的脸是长的,下巴也是长的,头发由灰色变为银色,有一次我拖着行李箱回家,见他端坐在巷子口,背靠椅子,似在看着远方,我喊了他一声,他没有回应。走近了我才注意到他睡着了。他被我的动静吵醒,猛然摇头,怔住,“哟,回来了?”他问得总是这句。他有个弟弟,是个远近闻名的酒鬼,每到春节就上门来吵架,兄弟俩面对面坐在桌前,喝酒,吵架,不知道有什么陈年旧事没得到解决。这几年那个弟弟似乎没再来过。再隔壁就是二爷爷,他跟我家同族,年轻时是个真正的狠角色,脾气暴躁,做了多年的包工头,兴趣是赚钱、喝酒以及酒后殴打老婆,邻居们每隔一段时间上门劝架的习惯终止于他的四十五岁,那年他突然中风了,再也抬不起手臂,三十米的巷子要走十分钟。他的妻子有时搀着她。我不知他是否怀有歉疚。见到我,他缓缓抬起眉眼,似笑不笑。我叫他一声,他点了头。我看他拖自己的脚步移动,吃力地搬动自己,觉得他像一台夏天里突然中潮而褪色的电视机。还有个我称之为大叔的人,住得更远一点,街区里少见的音乐爱好者,拉二胡,走路总是唱着。我读高中那段时间他总跟一个光头形影不离,好似一对组合。那光头四十岁就做了爷爷,唯一的爱好是喝酒。他似乎乐于见到白酒使他光秃秃的头部整体变为红色。

在巷子口,我也常遇到笑眯眯路过的一个叫“憨平”的老人。他小名叫“平”,跟我爸爸同龄,智力不足,小时我和玩伴在树下玩弹珠,他曾是其中唯一的中年选手。他走起路总是似乎怀揣心事,自言自语。有时站定了跟众人聊几句,接着匆忙赶路,好像有急事。他年轻时,人们跟他说话总是调侃,后来人们都老了,似乎对他也敬重了起来。他竟认识我,打量我,满脸皱纹。我心里盘算着应该叫他什么,还没想清楚,他就扭头走开了。他走路仍然很快,似乎走在我的童年记忆里。

再远的一户已经搬走了。那家人的孩子遇我同龄,后来我才知道他小时生的是兔唇。搬走是因为房子风水问题。他的爷爷很年轻地死于癌症,被认为是卧室的位置不详所致。“胡同口就是不能冲着床,”葬礼以后,老人们说,“不信不行。”

早年搬走的另一户家里也发生了死亡。亡者是个年轻的科长,在一次夜里喝酒时突然将酒杯扔在地上,捂住心脏,跪在了地上。我大概是第一次见到救护车。他再也没醒过来。他的妻子每年哭几次,一哭就挺不住。这时四邻的女人们就守在了旁边。丈夫死后几年,她的当过少年大队长的儿子失去了管制,没几年就退学了,四处做生意,消失了,好多年后才回来。我爸爸认为他是去做了传销。回来以后,他在远远的街道开了一家网吧。幼年我们一起打电子游戏到半夜,睡在一起,如今已经生疏,他要我去他的网吧,我竟然不好意思,一次也没去过。

“水满了,”夏日早晨,上述的邻居其中一个人,隔着后窗朝我家喊——我家房顶的太阳能大概是有什么问题,每次注水都溢出来,顺着墙壁流到胡同里。总有人提示我们。我爸高声回应着,跑去卫生间关上闸门。这似乎是一天真正的开始。

 

一天过去。第二天到了夜里,我正要睡,前院的小男孩又突然唱了起来。我没办法,只好又起身出门,悄悄上了楼顶。我喜欢一个人站在楼顶,看着周遭的院落。邻居晾晒的衣服随风摇曳,远处则是城中心辉煌的高楼,楼上挂着霓虹,入夜就闪着彩光,一直亮到第二天。它们至少有星星为伴。楼顶有个巨大的水缸,直径有半米,不知道我爸是怎么弄上楼的。我站在楼顶,听着那小孩难听的歌喉,顿生感伤。流光如箭之类,似乎都是俗套的说辞。我有意识地去想点别的,可是仍觉得自己逃不开那情绪。似乎有什么无声的秩序拴住了我。我忽而有点羡慕父辈们,似乎这里有种莫名的优越生活。出门旅行,我看到别处的景致院落,一次次想起这楼顶,我想我该在楼顶摆个桌子,就这么待下去。

小男孩家的楼顶是老式的琉璃房檐,如今显得土气,但在二十年前当然是最新潮的。那显示了年幼歌者的父亲早年的实力和品位。多年来四邻和睦,互相不能更熟稔了,唯有这个歌者的父亲和其他人保持了拘谨,往夸张里说,他早已被默认是另一个阶层的,权贵之类。似乎是人之常情。企业家迷信风水,改了三次大门,曾经朝东、朝西,最后停在朝南。

我站在楼顶,看着楼下停满的汽车。街区的每家人都有了车,聚在巷子口,形成了逼仄的停车场。旧日物质匮乏的年月、煤油灯熏黑鼻子的年月,似乎早就一去不复返了。我看着那些停在楼下黑色的白色的金属怪物,想起这里爷爷那一辈的人早已渐渐死去。

这天晚上我听小男孩又唱了很久。我突然明白时间过去了很久。他才十岁,而他的爷爷也去世很久了。可以想见,他爷爷的葬礼甚为隆重,在每个传统的环节都做得更为浩大,别人的棺材只需要四个人抬,他的则需要十六人。按照我们那里的风俗,抬棺的都是附近的壮年。“他那个棺得有多沉?不要去抬。”我奶奶专门叮嘱我爸。

我在楼顶站着,听见我爸在楼下关了窗。等歌声停了我才回去睡觉。

也许是正好遇到他时我才想起来,也许是我实在忍不住,第三天还是第四天的下午,我站在了那小男孩的父亲跟前。我的传奇的邻居,身着白色衬衫,黑色或蓝色的西裤,仰坐在一把椅子上,面朝马路。他坐得太靠前了,似乎伸腿向前就会碰到过往的汽车。那些汽车带起尘土。

我走到他面前,心里想着有没有必要。也许在他面前我还走了个来回,逡巡很久。我心里想着怎么开口,最终他先和我对视了,我只好走过去。

“大叔,”我开了口,他抬头正要回应我,电话响了。

他站起来,一只手握着电话,另一只手扶住我的肩膀,轻轻用力把我往下按。那动作的意思是让我坐在另一张椅子上。

我们并排坐着。他的手仍搭在我的肩膀上。我只好等着。

“买四个团鱼,四只公鸡。晚上给你姥姥送过去。”他在电话里交代。我只记住了这一句。“团鱼”在我们那里是指鳖。从称呼上我听出了电话那边是他的大儿子。那个大儿子早年我见过,跟继母生活了多年,如今已经搬走,据说接手了家里一部分生意。

电话还没断,我的邻居另一个手机又响了。我听他又安排了其它什么事情。他至少连续接了三个电话。每个电话都很短。他语速很快,思路清楚。他的语气说一不二。

几分钟过去,挂了最后一个电话,他扭头看着我。我已经忘了我的原话,总之我告诉他,晚上他家的歌声太吵了,我睡不着。

“噢,”他若有所思,接下来似乎又说了什么,大意是他不知情。他仍扶着我,似乎把手忘在了我的肩上。我注意到他的脸很圆,我只能说似乎像一只猫。那张猫脸微微笑着。那天夜里我就没有听见歌声了。

 

—— 完 ——

题图:山西芮城,谢丁拍摄。

这是王琛在正午的随笔栏目,如果你有什么新鲜事,可写信给他:wangchen@jiem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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