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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301条款”:美国玩底线游戏还是针对中国制造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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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301条款”:美国玩底线游戏还是针对中国制造2025?

新华社快讯: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18日宣布,美国正式对中国发起“301调查”,此举已引发各界对美国采取单边行动损害中美经贸关系的担忧。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张文扬 田进 

北京时间8月15日,一则来自华盛顿的消息为自4月以来升温的中美经贸关系带来一丝凉意。当日(美国东部当地时间8月14日下午),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签署总统备忘录,指令美贸易代表莱特希泽(Robert Lighthizer)针对所谓“中国不公平贸易行为”发起调查,以确保美国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得到保护。

同日,莱特希泽发表声明,表示将进行全面调查,并根据需要采取措施以保护美国产业的未来。这意味着,莱特希泽或将援引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对中国发起“301调查”。“301条款”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可对他国不合理或不公平贸易做法发起调查,并可在调查结束后建议美国总统实施加征关税等单边制裁。

在此前二十年左右的时间里,“301条款”似乎已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上一次,美国对该条款的大规模使用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的美日贸易纠纷案中。而这一单边主义法律工具在1995年WTO成立后几乎销声匿迹——此后,WTO争端解决机制是国际公认的解决贸易纠纷的权威平台。

人们没有想到的是,尘封故纸堆多年的“301条款”,或许将被美方拿出来作为贸易制裁的武器。人们担忧的是,在此条款下,美方可能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或将在中美两方之间划出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

目前,中美的贸易关系相互依存度极高。2016年中美双边贸易额达到约6500亿美元,自1990年以来,双边直接投资已接近3000亿美元,形成了一个跨越全球的供应链生态系统和公司合作体系。一旦使用“301条款”,将带给中美什么样的影响?

自2017年4月中美海湖庄园的历史性会晤以来,双方领导人建立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等四个高级别对话机制,实施了中美合作百日计划,明确了未来一年经济合作的方向。然而,中美经贸合作之路还能按预定的轨道走下去吗?

此刻,关于“301条款”的讨论已不仅仅局限于某个法律条文的解读、某个领域的波及,还延伸到有关中美贸易格局的猜测和推断。

特朗普究竟剑指何方?这场闹剧又将以什么结局收场?人们甚至开始思索“301条款”所映射的全球共同体的利益——这将是全球化的前进还是后退?是继续推进以WTO为代表的全球法治体系,还是退回到丛林规则的强权政治?

这场有关“301条款”以及由此延伸的中美经贸关系博弈或许才刚刚开始。

301条款

“301条款”是美国在冷战期间制定的单边贸易法规,也被视为贸易外交的工具之一。上一次它被美国大规模使用,还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里根政府在美日贸易纠纷中共发起49次调查。“301条款”的核心内容为:“若美国贸易代表确信,美国依据任何贸易协定所应享有的权利遭到否定;或者外国的某项立法、政策或做法违反贸易协定、与贸易协定不相一致,或其是不公平的并给美国商业造成了负担或限制,则美国代表必须采取行动,以实现美国依贸易协定应享有的权利,或消除上述的立法、政策和做法的影响”。

在概念上,“301条款”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301条款”特指上述条文;广义的“301条款”则包括“一般301条款”、“特别301条款”、“超级301条款”及其配套措施。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彭俊分析道,此次美国可能采取其中的“特别301条款”,该条款赋予美国贸易代表绝对权力,当其认定某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贸易做法对美国知识产权不利,或者未能给予公平公正市场准入机会时,美国有权单方面采取贸易制裁措施,如征收高额关税和限制进口等,以迫使贸易伙伴改变其法律、法规和贸易做法。

不过,曾任奥巴马贸易政策顾问的查德·鲍恩表示,考虑到这种单边主义行动有违WTO精神,容易招致贸易伙伴报复,此前数届美国政府均谨慎回避这一法律工具。近年来,针对知识产权保护,美国更多使用“337调查”——该调查可选择产品未形成出口规模前就封杀,还能阻拦所有的与产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产品相关的整个行业。2002年以后,中国成为遭受“337调查”最多的国家。

较之“337调查”,“301调查”直接面向政府。其霸道之处还在于,不一定需要有主体申诉;不一定局限于美国(可以发生在与美国有商品贸易或服务贸易往来的国家境内);不一定是具体行业或公司,而是该国整个国家的任何一个行业;不一定有“实质”损害,授予了贸易代表强大的自由裁量权。

罗伯特·莱特希泽将决定是否就中国有关法律、政策、实践或做法可能不合理或歧视性地损害美国知识产权、创新或技术发展展开调查。这位单边主义者曾在上世纪80年代里根政府中任职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近年,他曾批评中国通过“操纵贸易”从而使制造业的工作机会流入中国,还批评WTO的多边机制,并在上任后挖出诸多美国曾使用过的单边贸易措施。而此刻,“301条款”所赋予美国贸易代表的自由裁量权,相当于为莱特希泽打开了一扇门。

事实上,有关美国政府“301条款”的风声可追溯至今年4月2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的2017《特别301报告》,中国也被列在“优先观察名单”中——自1989年美国首次发布《特别301报告》以来,中国已经是第28次被纳入“黑名单”。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问题专家吕祥看来,目前美国的做法仅是试探。“美方此举旨在中国对此反应如何,至于USTR最终定论,还需为期一年的切实调查,2017《特别301报告》不能代表目前调查结果,只能作为援引。”

WTO框架

8月16日下午5点,东长安街2号的商务部大院正零星的滴答着小雨。这是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总统备忘录的第二天。正值商务部人员休假期,多数办公室呈现着人员稀少的状态,但位于三号楼5层的某间办公室却座无虚席。这是世贸组织法律处的办公室。商务部工作人员对经济观察报透露道,近期负责“301条款”相关工作的同事压力很大,他们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以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可能发生什么情况?要做哪些准备?忙碌的条法司没能给出一个明确的回答。确定的是,一篇2002发布、名为《美国贸易法“301条款”案评析》的旧文被翻了出来,并被重新阅读着。其作者杨国华曾任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彼时中国作为第三方代表(17个世贸组织成员方组成)参加了案件的审理,对当年欧共体就“301条款”在WTO中起诉美国的旧案非常熟悉。

在杨国华看来,美国一贯的套路是,使用“301条款”,对其他国家的贸易措施进行调查,继而与其他国家进行谈判,并且威胁谈判不成就进行报复。美国的主要贸易伙伴,例如欧共体和日本,都曾深受其苦。

“301条款”是否违反WTO原则?经济观察报求证世界贸易组织(WTO),其官方在邮件中回复,不评论其成员的国内政策或行动。但WTO同时也对经济观察报给出建议,如果任何WTO成员担心另一个成员的政策或行动,他们可以向世贸组织的相关委员会提交问题;如果成员认为,政策或行动不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将开始在WTO的争端解决程序。

入世后,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成为解决贸易纠纷的权威平台。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何墨池对经济观察报介绍道,自从欧盟在1998年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起诉美国“301条款”的合法性之后,这一贸易工具已经不再起作用了;其相关内容的一部分,甚至被发现与WTO精神相悖。

美国企业研究所(AEI) 是一个对美国特朗普政府颇具影响力的美国智库,其研究员史剑道(Dr. Derek Scissors)则认为,美方并不认同“301条款”是无效的,它依然是美国法律的一部分;一些美国人也不再认同WTO所发挥的作用了。对于美国是否可以单方面采取世贸组织以外的行动,莱特希泽也曾表示,愿意一试。

对于美方可能启动的“301调查”,中国商务部早在15日就表示,希望美贸易代表要尊重客观事实,慎重行事。如果美方不顾事实、不尊重多边贸易规则而采取损害双方经贸关系的举动,中方绝不会坐视,必将采取所有适当措施,坚决捍卫中方合法权益。

彭俊分析道,逻辑上,美国有两条路:最符合理性的做法是,在WTO框架下解决或者双边谈判;另外一种不合逻辑的做法是美国进行单边报复,中国可诉至WTO,则美国必败无疑。

此外,与充斥于美国媒体的有关中国“窃取”美国企业知识产权的说法不同,现在备忘录里面出现了“强迫转让”这一生造的概念,吕祥认为,这在法律上缺乏足够依据,因此其所谓调查能否进行值得怀疑。

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中国区副主席彭捷宁(Jacob Parker)则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强制技术转让问题是真实存在的,应该加以解决。一些美国公司确实已经被中国监管机构告知,他们不会批准投资或在中国获得市场准入,除非他们转移技术。这种告知通常是口头进行,并不出现在法规里。同时他也承认,并不是所有的美国公司都面临这个问题。

剑指何处?

“301调查”是否一定会进行?吕祥分析道,目前的进展是让贸易代表决定是否展开调查,并没有下定论。在经济观察报采访的大多数美方学者和机构代表看来,“301调查”则被视为“具有很大的可能性”。

一旦美方决定发起调查,将首先与中方进行磋商,调查程序可能长达一年。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樊明太认为,在此期间变数颇多,关键是要阻止美国玩“底线游戏”。

美方要找到实际的佐证案例也并不容易。吕祥认为,美商务部部长罗斯鼓吹的所谓6000亿美元的损失,可以当做舆论,但在法律上难以立足;一些关于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否是国家行为,这也需要分清楚。

特朗普自上台以来就频频对中国发动言论攻击,此次指令美贸易代表展开调查,更多意味可能暗藏其中。

Stimson Centre的学者William Reinsch指出,特朗普这一行动表明政府终于想明白中美之间最严重的问题是什么。这也表明,政府倾听了一些行业组织的声音,扩大了进口领域以外的关注面。史剑道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在之前的选举中,特朗普承诺美国人带回因贸易而流失的工作。此刻显然是一种兑现诺言的表现,而这种方法比之前“对所有中国产品征税”要好得多。

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特朗普此番矛头指向的是“中国制造2025”。吕祥对经济观察报表示,“我们可以从罗斯在FT的撰文窥见一斑——美方试图以这样一个可能的调查来阻碍中国“振兴制造业”的进程。”

在这项直接面向政府的“301调查”中,任何一个行业都可能受到影响。史剑道认为,只有那些被证明为不公平的行为才会受到惩罚,而在所有其他情况下的贸易仍然开放。樊明太分析道,知识产权保护、假货和技术转让是美方发起这项调查的主要理由,IT行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可能受波及较大。

实际上,就在特朗普签署备忘录当日,美国半导体产业最大联盟——半导体产业协会(SIA)对特朗普的备忘录迅速做出反应,支持调查中国的贸易实践。

那贸易战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副会长霍建国对此分析道,“存在几种可能。可能美方有了结论,接下来要强行征税,美国这种行为从世贸规则上讲,是站不住脚的,那么有可能在中美之间会上升到贸易战,发生冲突。”

彭捷宁并不想看到贸易战的发生。他对经济观察报说,贸易战一旦开始,双方都将成为输家,比起贸易战,他更希望能达成一个高标准的、更具建设性的两国政府参与的双边投资条约。William Reinsch则对经济观察报说,“301条款”的目的不在于处罚,而在于谈判。“双方还是要坐下来谈合作,做一些平衡。”

在经济观察报采访中,多位学者认为,“301条款”并不一定会引发“大战”,也不一定会造成“毁灭性”的后果。其威力不在于条款本身,而在于它所带来的报复性和制裁的后果,核心是以维护美国国际市场利益为宗旨,强迫其他国家接受美国的国际贸易准则。

有关“301条款”的讨论正在引发更深一层的思考。这将是全球化的前进还是后退?是继续推进以WTO为代表的全球法治体系,还是退回到丛林规则的强权政治?

来源:经济观察报

原标题:起底“301条款”:美国玩底线游戏还是针对中国制造2025?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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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301条款”:美国玩底线游戏还是针对中国制造2025?

新华社快讯:美国贸易代表莱特希泽18日宣布,美国正式对中国发起“301调查”,此举已引发各界对美国采取单边行动损害中美经贸关系的担忧。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张文扬 田进 

北京时间8月15日,一则来自华盛顿的消息为自4月以来升温的中美经贸关系带来一丝凉意。当日(美国东部当地时间8月14日下午),美国总统特朗普在白宫签署总统备忘录,指令美贸易代表莱特希泽(Robert Lighthizer)针对所谓“中国不公平贸易行为”发起调查,以确保美国的知识产权和技术得到保护。

同日,莱特希泽发表声明,表示将进行全面调查,并根据需要采取措施以保护美国产业的未来。这意味着,莱特希泽或将援引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对中国发起“301调查”。“301条款”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可对他国不合理或不公平贸易做法发起调查,并可在调查结束后建议美国总统实施加征关税等单边制裁。

在此前二十年左右的时间里,“301条款”似乎已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上一次,美国对该条款的大规模使用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的美日贸易纠纷案中。而这一单边主义法律工具在1995年WTO成立后几乎销声匿迹——此后,WTO争端解决机制是国际公认的解决贸易纠纷的权威平台。

人们没有想到的是,尘封故纸堆多年的“301条款”,或许将被美方拿出来作为贸易制裁的武器。人们担忧的是,在此条款下,美方可能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或将在中美两方之间划出一条难以逾越的鸿沟。

目前,中美的贸易关系相互依存度极高。2016年中美双边贸易额达到约6500亿美元,自1990年以来,双边直接投资已接近3000亿美元,形成了一个跨越全球的供应链生态系统和公司合作体系。一旦使用“301条款”,将带给中美什么样的影响?

自2017年4月中美海湖庄园的历史性会晤以来,双方领导人建立了中美全面经济对话等四个高级别对话机制,实施了中美合作百日计划,明确了未来一年经济合作的方向。然而,中美经贸合作之路还能按预定的轨道走下去吗?

此刻,关于“301条款”的讨论已不仅仅局限于某个法律条文的解读、某个领域的波及,还延伸到有关中美贸易格局的猜测和推断。

特朗普究竟剑指何方?这场闹剧又将以什么结局收场?人们甚至开始思索“301条款”所映射的全球共同体的利益——这将是全球化的前进还是后退?是继续推进以WTO为代表的全球法治体系,还是退回到丛林规则的强权政治?

这场有关“301条款”以及由此延伸的中美经贸关系博弈或许才刚刚开始。

301条款

“301条款”是美国在冷战期间制定的单边贸易法规,也被视为贸易外交的工具之一。上一次它被美国大规模使用,还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里根政府在美日贸易纠纷中共发起49次调查。“301条款”的核心内容为:“若美国贸易代表确信,美国依据任何贸易协定所应享有的权利遭到否定;或者外国的某项立法、政策或做法违反贸易协定、与贸易协定不相一致,或其是不公平的并给美国商业造成了负担或限制,则美国代表必须采取行动,以实现美国依贸易协定应享有的权利,或消除上述的立法、政策和做法的影响”。

在概念上,“301条款”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301条款”特指上述条文;广义的“301条款”则包括“一般301条款”、“特别301条款”、“超级301条款”及其配套措施。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彭俊分析道,此次美国可能采取其中的“特别301条款”,该条款赋予美国贸易代表绝对权力,当其认定某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或贸易做法对美国知识产权不利,或者未能给予公平公正市场准入机会时,美国有权单方面采取贸易制裁措施,如征收高额关税和限制进口等,以迫使贸易伙伴改变其法律、法规和贸易做法。

不过,曾任奥巴马贸易政策顾问的查德·鲍恩表示,考虑到这种单边主义行动有违WTO精神,容易招致贸易伙伴报复,此前数届美国政府均谨慎回避这一法律工具。近年来,针对知识产权保护,美国更多使用“337调查”——该调查可选择产品未形成出口规模前就封杀,还能阻拦所有的与产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产品相关的整个行业。2002年以后,中国成为遭受“337调查”最多的国家。

较之“337调查”,“301调查”直接面向政府。其霸道之处还在于,不一定需要有主体申诉;不一定局限于美国(可以发生在与美国有商品贸易或服务贸易往来的国家境内);不一定是具体行业或公司,而是该国整个国家的任何一个行业;不一定有“实质”损害,授予了贸易代表强大的自由裁量权。

罗伯特·莱特希泽将决定是否就中国有关法律、政策、实践或做法可能不合理或歧视性地损害美国知识产权、创新或技术发展展开调查。这位单边主义者曾在上世纪80年代里根政府中任职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近年,他曾批评中国通过“操纵贸易”从而使制造业的工作机会流入中国,还批评WTO的多边机制,并在上任后挖出诸多美国曾使用过的单边贸易措施。而此刻,“301条款”所赋予美国贸易代表的自由裁量权,相当于为莱特希泽打开了一扇门。

事实上,有关美国政府“301条款”的风声可追溯至今年4月2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的2017《特别301报告》,中国也被列在“优先观察名单”中——自1989年美国首次发布《特别301报告》以来,中国已经是第28次被纳入“黑名单”。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问题专家吕祥看来,目前美国的做法仅是试探。“美方此举旨在中国对此反应如何,至于USTR最终定论,还需为期一年的切实调查,2017《特别301报告》不能代表目前调查结果,只能作为援引。”

WTO框架

8月16日下午5点,东长安街2号的商务部大院正零星的滴答着小雨。这是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总统备忘录的第二天。正值商务部人员休假期,多数办公室呈现着人员稀少的状态,但位于三号楼5层的某间办公室却座无虚席。这是世贸组织法律处的办公室。商务部工作人员对经济观察报透露道,近期负责“301条款”相关工作的同事压力很大,他们必须做好万全的准备,以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可能发生什么情况?要做哪些准备?忙碌的条法司没能给出一个明确的回答。确定的是,一篇2002发布、名为《美国贸易法“301条款”案评析》的旧文被翻了出来,并被重新阅读着。其作者杨国华曾任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彼时中国作为第三方代表(17个世贸组织成员方组成)参加了案件的审理,对当年欧共体就“301条款”在WTO中起诉美国的旧案非常熟悉。

在杨国华看来,美国一贯的套路是,使用“301条款”,对其他国家的贸易措施进行调查,继而与其他国家进行谈判,并且威胁谈判不成就进行报复。美国的主要贸易伙伴,例如欧共体和日本,都曾深受其苦。

“301条款”是否违反WTO原则?经济观察报求证世界贸易组织(WTO),其官方在邮件中回复,不评论其成员的国内政策或行动。但WTO同时也对经济观察报给出建议,如果任何WTO成员担心另一个成员的政策或行动,他们可以向世贸组织的相关委员会提交问题;如果成员认为,政策或行动不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将开始在WTO的争端解决程序。

入世后,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成为解决贸易纠纷的权威平台。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何墨池对经济观察报介绍道,自从欧盟在1998年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起诉美国“301条款”的合法性之后,这一贸易工具已经不再起作用了;其相关内容的一部分,甚至被发现与WTO精神相悖。

美国企业研究所(AEI) 是一个对美国特朗普政府颇具影响力的美国智库,其研究员史剑道(Dr. Derek Scissors)则认为,美方并不认同“301条款”是无效的,它依然是美国法律的一部分;一些美国人也不再认同WTO所发挥的作用了。对于美国是否可以单方面采取世贸组织以外的行动,莱特希泽也曾表示,愿意一试。

对于美方可能启动的“301调查”,中国商务部早在15日就表示,希望美贸易代表要尊重客观事实,慎重行事。如果美方不顾事实、不尊重多边贸易规则而采取损害双方经贸关系的举动,中方绝不会坐视,必将采取所有适当措施,坚决捍卫中方合法权益。

彭俊分析道,逻辑上,美国有两条路:最符合理性的做法是,在WTO框架下解决或者双边谈判;另外一种不合逻辑的做法是美国进行单边报复,中国可诉至WTO,则美国必败无疑。

此外,与充斥于美国媒体的有关中国“窃取”美国企业知识产权的说法不同,现在备忘录里面出现了“强迫转让”这一生造的概念,吕祥认为,这在法律上缺乏足够依据,因此其所谓调查能否进行值得怀疑。

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中国区副主席彭捷宁(Jacob Parker)则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强制技术转让问题是真实存在的,应该加以解决。一些美国公司确实已经被中国监管机构告知,他们不会批准投资或在中国获得市场准入,除非他们转移技术。这种告知通常是口头进行,并不出现在法规里。同时他也承认,并不是所有的美国公司都面临这个问题。

剑指何处?

“301调查”是否一定会进行?吕祥分析道,目前的进展是让贸易代表决定是否展开调查,并没有下定论。在经济观察报采访的大多数美方学者和机构代表看来,“301调查”则被视为“具有很大的可能性”。

一旦美方决定发起调查,将首先与中方进行磋商,调查程序可能长达一年。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樊明太认为,在此期间变数颇多,关键是要阻止美国玩“底线游戏”。

美方要找到实际的佐证案例也并不容易。吕祥认为,美商务部部长罗斯鼓吹的所谓6000亿美元的损失,可以当做舆论,但在法律上难以立足;一些关于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否是国家行为,这也需要分清楚。

特朗普自上台以来就频频对中国发动言论攻击,此次指令美贸易代表展开调查,更多意味可能暗藏其中。

Stimson Centre的学者William Reinsch指出,特朗普这一行动表明政府终于想明白中美之间最严重的问题是什么。这也表明,政府倾听了一些行业组织的声音,扩大了进口领域以外的关注面。史剑道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在之前的选举中,特朗普承诺美国人带回因贸易而流失的工作。此刻显然是一种兑现诺言的表现,而这种方法比之前“对所有中国产品征税”要好得多。

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特朗普此番矛头指向的是“中国制造2025”。吕祥对经济观察报表示,“我们可以从罗斯在FT的撰文窥见一斑——美方试图以这样一个可能的调查来阻碍中国“振兴制造业”的进程。”

在这项直接面向政府的“301调查”中,任何一个行业都可能受到影响。史剑道认为,只有那些被证明为不公平的行为才会受到惩罚,而在所有其他情况下的贸易仍然开放。樊明太分析道,知识产权保护、假货和技术转让是美方发起这项调查的主要理由,IT行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可能受波及较大。

实际上,就在特朗普签署备忘录当日,美国半导体产业最大联盟——半导体产业协会(SIA)对特朗普的备忘录迅速做出反应,支持调查中国的贸易实践。

那贸易战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副会长霍建国对此分析道,“存在几种可能。可能美方有了结论,接下来要强行征税,美国这种行为从世贸规则上讲,是站不住脚的,那么有可能在中美之间会上升到贸易战,发生冲突。”

彭捷宁并不想看到贸易战的发生。他对经济观察报说,贸易战一旦开始,双方都将成为输家,比起贸易战,他更希望能达成一个高标准的、更具建设性的两国政府参与的双边投资条约。William Reinsch则对经济观察报说,“301条款”的目的不在于处罚,而在于谈判。“双方还是要坐下来谈合作,做一些平衡。”

在经济观察报采访中,多位学者认为,“301条款”并不一定会引发“大战”,也不一定会造成“毁灭性”的后果。其威力不在于条款本身,而在于它所带来的报复性和制裁的后果,核心是以维护美国国际市场利益为宗旨,强迫其他国家接受美国的国际贸易准则。

有关“301条款”的讨论正在引发更深一层的思考。这将是全球化的前进还是后退?是继续推进以WTO为代表的全球法治体系,还是退回到丛林规则的强权政治?

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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