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就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50%

保监会就《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重点解决当前偿付能力监管面临的突出问题。对当前行业存在的偿付能力风险、偿付能力数据不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不强等问题。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应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应在B类及以上。三个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的保险公司,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任意一个指标不达标的,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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