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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公司原经营班子疑参与竞业 飞利信不排除继续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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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公司原经营班子疑参与竞业 飞利信不排除继续诉讼维权

针对梅安森“拖欠工钱”和东蓝数码原经营班子拒绝业绩补偿和在外搞竞业一事,飞利信做了详细回应。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界面新闻2017年12月14日报道了飞利信(300287)旗下东蓝数码未完成业绩承诺且承诺方拒绝业绩补偿之后,上市公司最近面对种种问询回应了交易所。

飞利信在回应中透露了东蓝数码的不少细节,首先针对东蓝数码与梅安森(300275)2016年12月16日签合同,9天后的2016年12月25日“神速”交货验收一事,飞利信表示东蓝数码都是“按照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的,并阐述了合同的真实性,飞利信表示“基于完成业绩承诺的考虑,东蓝数码业绩承诺方确实有意促使东蓝数码在2016年内签署更多的业务合同并完成项目验收”,但很遗憾的是,根据2017年4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东蓝数码2016年度最终未确认与梅安森签署合同的相关收益,这或也是东蓝数码业绩承诺无法兑现的直接原因。

实际上事务所得到上述结论也无可厚非,因为在细节上,东蓝数码有诸多未明之处。比如“上述10个软件项目开发具体时间等,在东蓝数码未形成有效记录,现有文件未能为确认项目开发具体时间等提供有效支撑,也难以明确辨认出与该研发项目相关的成本、费用”。

据回应描述,“立信在对东蓝数码2016年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期间,未查证到相关软件项目开发技术人员,也未查证到相关开发成本证据。因此,在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中,立信未确认梅安森10个软件项目相关的成本及费用。”

从合同约定来看,梅安森在项目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东蓝数码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款项,项目一年质量保证期满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东蓝数码支付剩余款项。但实际上通过公开信息可以看到,梅安森需要支付的上述10%款项,还是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下才予以支付的,剩余款项东蓝数码能否顺利收取则难免让人担忧。

对此飞利信则表示“如果梅安森没有按期履行支付义务,公司不排除依然会采取诉讼形式追讨剩余款项”。至于梅安森“拖欠工钱”的难处,也是摆在明面上的。该公司2015年亏损6643.19万元,2016年亏损6989.81万元,这已经在戴帽的边缘,2017年前三季度梅安森好不容易盈利了3079.67万元,但这个数据显然无法覆盖需要支付东蓝数码的剩余价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飞利信收购之后,东蓝数码本身也有大变化。

2017年1月之前,东蓝数码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朱召法等原管理层担任,这之后飞利信全面调整东蓝数码高层管理团队,对东蓝数码公司治理和日常经营方面加强了控制,由飞利信董事、副总经理王守言兼任东蓝数码董事长,以主持东蓝数码日常经营工作,而原董事长朱召法为主的部分原经营管理层就离职了。这里有一组数据来显示东蓝数码的变动,东蓝数码2016年以来的中层以上经营管理层人员共计47人,截至2017年12月15日离职32人,在职14人,转到飞利信1人,离职率68.09%;核心技术人员共计19人,离职10人,在职9人,离职率52.63%;业务骨干人员57人,31人离职,在职20人,调入飞利信6人,离职率54.38%。

尤其需要一提的是,就在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东蓝数码交易对手方东控集团(原东蓝商贸)、宁波众元、宁波乾元及宁波海宇就避免与飞利信及东蓝数码同业竞争问题,作出过相应承诺;此外东控集团、宁波众元、宁波海元、宁波乾元自然人股东中的东蓝数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技术骨干就与飞利信竞业禁止问题,也作出过必要的承诺。

但上市公司最近发现,东控集团、朱召法等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人和竞业禁止承诺人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东控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东控中投智慧城市有限公司、宁波东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东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科中投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投智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东蓝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等主体,相继开展了与东蓝数码直接竞争的业务。例如,北京中投智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清华大学建筑涉及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开展的业务与东蓝数码形成直接的同业竞争关系。朱召法、薛万娟、唐吉等竞业禁止人均在北京中投智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职务,飞利信认为这已经违反了避免同业竞争和竞业禁止的相关承诺。

对此,飞利信称将针对上述情形,采取包括不限于协商解决、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要求相关方继续履行原承诺,以维护飞利信的权益。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飞利信动手调整东蓝数码的时间点,正好在东蓝数码为业务承诺挣扎未果之后,或许业绩承诺的尴尬正是上述经营层大规模调整的导火索。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飞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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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梅安森“拖欠工钱”和东蓝数码原经营班子拒绝业绩补偿和在外搞竞业一事,飞利信做了详细回应。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界面新闻2017年12月14日报道了飞利信(300287)旗下东蓝数码未完成业绩承诺且承诺方拒绝业绩补偿之后,上市公司最近面对种种问询回应了交易所。

飞利信在回应中透露了东蓝数码的不少细节,首先针对东蓝数码与梅安森(300275)2016年12月16日签合同,9天后的2016年12月25日“神速”交货验收一事,飞利信表示东蓝数码都是“按照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的,并阐述了合同的真实性,飞利信表示“基于完成业绩承诺的考虑,东蓝数码业绩承诺方确实有意促使东蓝数码在2016年内签署更多的业务合同并完成项目验收”,但很遗憾的是,根据2017年4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东蓝数码2016年度最终未确认与梅安森签署合同的相关收益,这或也是东蓝数码业绩承诺无法兑现的直接原因。

实际上事务所得到上述结论也无可厚非,因为在细节上,东蓝数码有诸多未明之处。比如“上述10个软件项目开发具体时间等,在东蓝数码未形成有效记录,现有文件未能为确认项目开发具体时间等提供有效支撑,也难以明确辨认出与该研发项目相关的成本、费用”。

据回应描述,“立信在对东蓝数码2016年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期间,未查证到相关软件项目开发技术人员,也未查证到相关开发成本证据。因此,在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中,立信未确认梅安森10个软件项目相关的成本及费用。”

从合同约定来看,梅安森在项目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东蓝数码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款项,项目一年质量保证期满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东蓝数码支付剩余款项。但实际上通过公开信息可以看到,梅安森需要支付的上述10%款项,还是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下才予以支付的,剩余款项东蓝数码能否顺利收取则难免让人担忧。

对此飞利信则表示“如果梅安森没有按期履行支付义务,公司不排除依然会采取诉讼形式追讨剩余款项”。至于梅安森“拖欠工钱”的难处,也是摆在明面上的。该公司2015年亏损6643.19万元,2016年亏损6989.81万元,这已经在戴帽的边缘,2017年前三季度梅安森好不容易盈利了3079.67万元,但这个数据显然无法覆盖需要支付东蓝数码的剩余价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飞利信收购之后,东蓝数码本身也有大变化。

2017年1月之前,东蓝数码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朱召法等原管理层担任,这之后飞利信全面调整东蓝数码高层管理团队,对东蓝数码公司治理和日常经营方面加强了控制,由飞利信董事、副总经理王守言兼任东蓝数码董事长,以主持东蓝数码日常经营工作,而原董事长朱召法为主的部分原经营管理层就离职了。这里有一组数据来显示东蓝数码的变动,东蓝数码2016年以来的中层以上经营管理层人员共计47人,截至2017年12月15日离职32人,在职14人,转到飞利信1人,离职率68.09%;核心技术人员共计19人,离职10人,在职9人,离职率52.63%;业务骨干人员57人,31人离职,在职20人,调入飞利信6人,离职率54.38%。

尤其需要一提的是,就在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东蓝数码交易对手方东控集团(原东蓝商贸)、宁波众元、宁波乾元及宁波海宇就避免与飞利信及东蓝数码同业竞争问题,作出过相应承诺;此外东控集团、宁波众元、宁波海元、宁波乾元自然人股东中的东蓝数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骨干、技术骨干就与飞利信竞业禁止问题,也作出过必要的承诺。

但上市公司最近发现,东控集团、朱召法等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人和竞业禁止承诺人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东控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东控中投智慧城市有限公司、宁波东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东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科中投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投智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东蓝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等主体,相继开展了与东蓝数码直接竞争的业务。例如,北京中投智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清华大学建筑涉及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开展的业务与东蓝数码形成直接的同业竞争关系。朱召法、薛万娟、唐吉等竞业禁止人均在北京中投智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职务,飞利信认为这已经违反了避免同业竞争和竞业禁止的相关承诺。

对此,飞利信称将针对上述情形,采取包括不限于协商解决、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要求相关方继续履行原承诺,以维护飞利信的权益。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飞利信动手调整东蓝数码的时间点,正好在东蓝数码为业务承诺挣扎未果之后,或许业绩承诺的尴尬正是上述经营层大规模调整的导火索。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