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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谁需要“共生”?深圳城中村的空间生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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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谁需要“共生”?深圳城中村的空间生命史

城市共生当然需要城中村,而且需要的是为普通租户和百姓生计服务的城中村,而不是拿来供资本和小资把玩的城中村。

深圳南头古城,第七届深港城市建筑双城双年展现场,本次展览主题为“城市共生”。

几乎所有人对城中村的想象都是:即使在现代化都市中,那里也是贫穷人口聚集、脏乱差、治安状况堪忧,但城中村又是在城市化过程中必然经历的。近日,在深圳南头古城城中村举办的双年展,又将城中村拉入了中产市民的视野。在这里,我们将进行一次地理学的回溯,来探讨一下城中村出现的根源与发展。

资本空间与土地政策的双重作用

城中村,是城市空间生产与土地政策双重关系下相互促成的。虽然城中村和印度及拉美的贫民窟一样,为城市中的低收入人口提供了一个能以低成本在大都市居住及生活的空间,但其产生却和中国独有的城乡二元制土地权属有关。

建国后,中国进入了相对和平的现代化建设时期。这段时间中国在意识形态、政治、经济方面都实行了一套苏联式的中央计划经济的集体主义模式,即以实现工业化作为出发点来分配资源。作为工业化基地的城市,是首先要建设的对象,而农业必须为工业作出支持,换句话说就是农业和农村必须作出一定的牺牲来为工业化的实现作出贡献。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制定了一个城乡二元的土地制,这就是城市土地权属国家,农村土地权属集体,这个集体指的是村集体,村集体按每家每户分配宅基地及农业土地,这些土地不能作为商品在市场流转。这样的制度有其目的:农村土地广袤,如果它的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的财政投入都由国家来负责,这将消耗大量的国家财政而不利于集中资源搞工业化,在农村农民的住房需求完全靠农民自建,而且种出来的粮食除了口粮,其余都要上交给国家以供养城市。

与之相伴的就是大家熟知的户籍政策:农村是农业户口,城市是城市户口。通过户籍政策,国家限制农民进城,防止其占用城市资源,因为农村没有城市人口所拥有的一些基本保障,比如单位分配住房及医疗保障,高质量的教育系统等等。这事实也造成了两个阶层的出现:市民和农民。农村在基础设施、公共配套服务体系的建设上整体投入缺乏资金,发展较为落后,大量农民处于极贫的状态,同时城市居民的住房由单位自建再分配给职工,这导致了城市的空间以单位大院城市空间为主要形态,城市居民的活动主要在单位大院里,以居住的街道为中心的社会交往较为薄弱。

“1978年,在一个人口占世界总人口1/5的国家,由共产党管制的经济在邓小平的领导下,朝向市场化的转变道路上迈出了重要步伐,邓小平规定的道路是以史上罕有的持续发展速度,在20年之内把中国从一个封闭落后的国家转变成一个开放的市场经济活力中心。”大卫哈维在《新自由主义简史》里这样写道,从这时起,中国从一个封闭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国家,逐渐转变成以国家掌握资本结合新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国家。

深圳作为一个向西方学习的实验地,被划为特区并开始了大规模的城市建设。这时,出现了一种将国有土地作为商品卖给房地产商开发房地产,以及将卖地的钱作为城市配套建设资金的政策,这就是著名的“土地财政”。厦门大学的教授赵燕菁就认为,土地财政是中国特色的城市化原始积累,它一方面促进了城市化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是对内的一种隐性掠夺。他曾经说过:

城市化模式的选择,说到底,就是资本积累模式的选择。不同的原始资本积累方式,决定了不同的城市化模式。历史表明,完全靠内部积累,很难跨越最低的原始资本门槛。强行积累,则会引发大规模社会动乱。因此,早期资本主义的原始资本积累,很大程度上是靠外部掠夺完成的。几乎每一个发达国家,都可以追溯到其城市化早期阶段的“原罪”。 

在这个过程中,土地收入风险低、收益大,将部分收益运用于城市设施建设,还能够建立一套城市空间不断实现新发展的现代化语境,实在是一条地方治理的良方。但这样的发展方式必须以权力集中的方式来进行。赵燕菁同样写到:

土地财政的本质是融资而非收益土地私有的城市,公共服务的任何改进,都要先以不动产升值的方式转移给土地所有者,然后政府通过税收体系,才能够将这些外溢的收益收回。因此,税收财政的效率几乎完全依赖于与纳税人的博弈,交易成本极高。相对于“征税”的方式,通过“出售升值土地”来回收公共服务,外溢漏失小、交易成本低。其积累效率如此之高,以至于城市政府不仅可以为基础设施融资,甚至还可以以补贴的方式,为有持续税收的项目融资。

这导致了深圳房价不断的攀升。也因此,深圳的地理空间得以迅速扩张。深圳经验后来推向了全国,现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城市都实行了类似的土地财政政策。

被高楼大厦包围的深圳湖贝旧村

城中村的两种空间形态

但土地财政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个体不能作为主体购买土地建住房,只能购买地产公司一系列开发操作之后的住房,这种方式导致的结果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商品存在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而在空间生产中,住房越来越从居住的价值转换为交换价值,而高企的房价导致大多数人不能拥有房产,大卫·哈维把城市居民分为两个阶层:有房产的和无房产的。

中国的城市化是人类历史上最波澜壮阔的事件之一,在城市化三十多年的时间里大约有三亿多的农民从农村移居到城市, 这让原来的一个农村人口占到80%总人口的大国变成农村人口占50%,这个比例还在不断地下降。从人口总量来说,这也是世界历史从未有过的。这样的激烈而且是空前的城市化进程深刻改变了中国的地理及空间的形态,这就有了城中村。

在土地的出让上,政府首先将那些产权属于国家的闲置土地出让给开发商开发,这样配套设施投入的资金量小而没有拆迁的麻烦,投入产出比是比较高的。城中村里主要有两种空间形态:一种是作为农村的土地,即集体所有制的土地由于不能转让,村集体就只能通过一些出租土地的方式和外来投资合办工厂;另外一种就是村民的宅基地,可以修建自己的住宅,在80年代主要是2到4层的住宅,90代到了6层。村民发现大量来深圳打工的民众住房需求,因此他们不断利用村里的土地建出租房出租而获取收益。这些便是俗称的“农民房”。村里不能建房的农业用地不断被征收,进行商品房的修建,逐步就形成了商品房的楼盘将村落包围起来的现象。

随着土地财政带来的巨大利润,深圳在1996年出台了一个政策:无偿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在这样的政策下,不少农民加大力度修建房屋,一方面为了获取更多的出租收益,来保证在未来的城市化中生活不会受到影响;二是希望拿这种房子和政府谈判,获得更高的补偿,这就出现了九十年代后期抢建的高潮,农民房主要是6到8层左右。同时政府也进行了拆违建的行动,村民们对此反抗很激烈,经常出现整村的村民和拆违建的工作人员对峙的场面。

2004年深圳政府又出台了一份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法规,这又引起了一次抢建高潮,这时候的农民房的修建已经达到了10到15层左右,政府部门强力进行了拆违建的行动,农民房的抢建才慢慢地停下来,最后形成现在深圳城中村的局面。

由于土地的二元制农村的基础设施由村集体自己负责,所以城市市政配套设施一般都只修到村的外部不进入村里,留下接驳的口,而村集体缺乏财力,也缺乏专业的部门及专业的人才,所以村里面的基础设施修建都比较简陋,比如电线乱拉,排水不畅,道路及公共设施缺乏等等。由于集体土地已经转为了国有土地,将来都要拆除城中村,把这里的基础设施搞好也是浪费,也基本不投入资金进行市政及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城中村的基础设施及空间的面貌呈现脏乱差的局面。

因此城中村里的基础设施一直没改变。城中村在修建时大多都有一个简陋的规划图,基本控制了每家每户的地块位置及大小,间距通常是东西向2米,南北向4米,但在建设中有很多历史遗留的因素导致很多不同的形状的地块,道路也应此而改变,而在修的过程会想办法将面积扩大,大家一般会协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出挑方式,这也导致相临建筑的间距的狭小两栋楼的邻居能握手,这也是“握手楼”的来源。

在城市化的前期,空间生产确实解决了许多普通人的居住问题,但随着房价的增加,大量的民众已经买不起房产,而农民房的建设呈现了一种自治的方式,就是不用报建,不用验收,村民自建自己负责,建好后自己出租,这种生产过程和地产商买地建楼出售的资本主义空间生产方式不同,这样的修建不是为了交换的,它仅用于出租,是具有居住价值的。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空间生产,而且高低形状不同的建筑组合在一起,呈现出了多元的城市空间,也是对全球资本主义化所导致的,空间生产的一致性和士绅化风景的反抗,同时,居住于此的民众也以较低成本获得了进入城市的权利。

深圳南山区白石洲村

作为廉租房的“城中村”

深圳城市空间地理的不断扩张,加上产业化的成功带来大量人口进入。有刚毕业的大学生,也有其他城市想来深圳寻求更好机会的人群,还有打工的农民工。这些民众的收入普遍偏低,他们急需低租金的房子居住,而城中村提供了一个事实上的廉租房的功能。按照政府的数据,深圳城中村大约为2亿到4亿平米,占地大约是居住用地的10%,里面居住了1000万人以上,占深圳人口的50%到60%,它的存在为深圳城市化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空间生产的利润是一大财政收入,同时,长期以来的话语,把资本空间在城市的扩张的书写为现代化的美丽产物,拆除脏乱差的城中村似乎有着天然合法性。在这一推动力下,城中村基础配套设施更加无法有效保障,城中村只能一次又一次地被污名化的,对其一味拆除的理由进一步强化。在这样的语境里,过去10年间,深圳城中村在城市更新中由80年代初的300多个,迅速消减到如今的200多个。在罗湖区,大量小型的城中村正在被城市更新成为中产化社区,而原来住在里面的居民却被驱赶而回不到他们以前居住的地方。

萨斯基亚·萨森在《全球化及其不满》中阐明了这样一个观点:全球城市的新景观,是一小部分包括政治家,资本家以及专业人士,以及一大群的低收入劳工,这两种城市使用者的差距日渐扩大,在传统和现代的城市里,风景(文化上和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人的空间)与本土(被剥夺了资源的无权无势的当地人的空间)相互对立。

但是在大都市中,风景与本土之间的分界被打破了:城市一方面有棚户区与穷人,另一方面也有熠熠生辉的摩天大楼、豪华的富人住宅区、五星级宾馆――这些城市空间为富人及中产阶级提供工作娱乐和休息场所。而一个有一流机场,黄金地段的商业区,以及五花八门的娱乐场所的城市,便是理想国。但大都市也意味着人类的痛苦与绝望。萨斯基亚·萨森或许没有想到,在深圳这样迅速发展的大都市里,这种对立不是静态的,充满了“风景”对“本土”的不断压榨。而那些苦痛与绝望大多在空间被挤压、被污名的“本土”。

城市共生当然需要城中村,而且需要的是为普通租户和百姓生计服务的城中村,而不是拿来供资本和小资把玩的城中村。

(本文为受权转载,首发于土逗公社(tootopia.me),一个反思常识的内容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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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土逗公社

原标题:为什么城中村老是脏乱差?

最新更新时间:01/04 14:49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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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谁需要“共生”?深圳城中村的空间生命史

城市共生当然需要城中村,而且需要的是为普通租户和百姓生计服务的城中村,而不是拿来供资本和小资把玩的城中村。

深圳南头古城,第七届深港城市建筑双城双年展现场,本次展览主题为“城市共生”。

几乎所有人对城中村的想象都是:即使在现代化都市中,那里也是贫穷人口聚集、脏乱差、治安状况堪忧,但城中村又是在城市化过程中必然经历的。近日,在深圳南头古城城中村举办的双年展,又将城中村拉入了中产市民的视野。在这里,我们将进行一次地理学的回溯,来探讨一下城中村出现的根源与发展。

资本空间与土地政策的双重作用

城中村,是城市空间生产与土地政策双重关系下相互促成的。虽然城中村和印度及拉美的贫民窟一样,为城市中的低收入人口提供了一个能以低成本在大都市居住及生活的空间,但其产生却和中国独有的城乡二元制土地权属有关。

建国后,中国进入了相对和平的现代化建设时期。这段时间中国在意识形态、政治、经济方面都实行了一套苏联式的中央计划经济的集体主义模式,即以实现工业化作为出发点来分配资源。作为工业化基地的城市,是首先要建设的对象,而农业必须为工业作出支持,换句话说就是农业和农村必须作出一定的牺牲来为工业化的实现作出贡献。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制定了一个城乡二元的土地制,这就是城市土地权属国家,农村土地权属集体,这个集体指的是村集体,村集体按每家每户分配宅基地及农业土地,这些土地不能作为商品在市场流转。这样的制度有其目的:农村土地广袤,如果它的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的财政投入都由国家来负责,这将消耗大量的国家财政而不利于集中资源搞工业化,在农村农民的住房需求完全靠农民自建,而且种出来的粮食除了口粮,其余都要上交给国家以供养城市。

与之相伴的就是大家熟知的户籍政策:农村是农业户口,城市是城市户口。通过户籍政策,国家限制农民进城,防止其占用城市资源,因为农村没有城市人口所拥有的一些基本保障,比如单位分配住房及医疗保障,高质量的教育系统等等。这事实也造成了两个阶层的出现:市民和农民。农村在基础设施、公共配套服务体系的建设上整体投入缺乏资金,发展较为落后,大量农民处于极贫的状态,同时城市居民的住房由单位自建再分配给职工,这导致了城市的空间以单位大院城市空间为主要形态,城市居民的活动主要在单位大院里,以居住的街道为中心的社会交往较为薄弱。

“1978年,在一个人口占世界总人口1/5的国家,由共产党管制的经济在邓小平的领导下,朝向市场化的转变道路上迈出了重要步伐,邓小平规定的道路是以史上罕有的持续发展速度,在20年之内把中国从一个封闭落后的国家转变成一个开放的市场经济活力中心。”大卫哈维在《新自由主义简史》里这样写道,从这时起,中国从一个封闭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国家,逐渐转变成以国家掌握资本结合新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国家。

深圳作为一个向西方学习的实验地,被划为特区并开始了大规模的城市建设。这时,出现了一种将国有土地作为商品卖给房地产商开发房地产,以及将卖地的钱作为城市配套建设资金的政策,这就是著名的“土地财政”。厦门大学的教授赵燕菁就认为,土地财政是中国特色的城市化原始积累,它一方面促进了城市化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是对内的一种隐性掠夺。他曾经说过:

城市化模式的选择,说到底,就是资本积累模式的选择。不同的原始资本积累方式,决定了不同的城市化模式。历史表明,完全靠内部积累,很难跨越最低的原始资本门槛。强行积累,则会引发大规模社会动乱。因此,早期资本主义的原始资本积累,很大程度上是靠外部掠夺完成的。几乎每一个发达国家,都可以追溯到其城市化早期阶段的“原罪”。 

在这个过程中,土地收入风险低、收益大,将部分收益运用于城市设施建设,还能够建立一套城市空间不断实现新发展的现代化语境,实在是一条地方治理的良方。但这样的发展方式必须以权力集中的方式来进行。赵燕菁同样写到:

土地财政的本质是融资而非收益土地私有的城市,公共服务的任何改进,都要先以不动产升值的方式转移给土地所有者,然后政府通过税收体系,才能够将这些外溢的收益收回。因此,税收财政的效率几乎完全依赖于与纳税人的博弈,交易成本极高。相对于“征税”的方式,通过“出售升值土地”来回收公共服务,外溢漏失小、交易成本低。其积累效率如此之高,以至于城市政府不仅可以为基础设施融资,甚至还可以以补贴的方式,为有持续税收的项目融资。

这导致了深圳房价不断的攀升。也因此,深圳的地理空间得以迅速扩张。深圳经验后来推向了全国,现在中国几乎所有的城市都实行了类似的土地财政政策。

被高楼大厦包围的深圳湖贝旧村

城中村的两种空间形态

但土地财政存在一个问题,就是个体不能作为主体购买土地建住房,只能购买地产公司一系列开发操作之后的住房,这种方式导致的结果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商品存在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而在空间生产中,住房越来越从居住的价值转换为交换价值,而高企的房价导致大多数人不能拥有房产,大卫·哈维把城市居民分为两个阶层:有房产的和无房产的。

中国的城市化是人类历史上最波澜壮阔的事件之一,在城市化三十多年的时间里大约有三亿多的农民从农村移居到城市, 这让原来的一个农村人口占到80%总人口的大国变成农村人口占50%,这个比例还在不断地下降。从人口总量来说,这也是世界历史从未有过的。这样的激烈而且是空前的城市化进程深刻改变了中国的地理及空间的形态,这就有了城中村。

在土地的出让上,政府首先将那些产权属于国家的闲置土地出让给开发商开发,这样配套设施投入的资金量小而没有拆迁的麻烦,投入产出比是比较高的。城中村里主要有两种空间形态:一种是作为农村的土地,即集体所有制的土地由于不能转让,村集体就只能通过一些出租土地的方式和外来投资合办工厂;另外一种就是村民的宅基地,可以修建自己的住宅,在80年代主要是2到4层的住宅,90代到了6层。村民发现大量来深圳打工的民众住房需求,因此他们不断利用村里的土地建出租房出租而获取收益。这些便是俗称的“农民房”。村里不能建房的农业用地不断被征收,进行商品房的修建,逐步就形成了商品房的楼盘将村落包围起来的现象。

随着土地财政带来的巨大利润,深圳在1996年出台了一个政策:无偿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在这样的政策下,不少农民加大力度修建房屋,一方面为了获取更多的出租收益,来保证在未来的城市化中生活不会受到影响;二是希望拿这种房子和政府谈判,获得更高的补偿,这就出现了九十年代后期抢建的高潮,农民房主要是6到8层左右。同时政府也进行了拆违建的行动,村民们对此反抗很激烈,经常出现整村的村民和拆违建的工作人员对峙的场面。

2004年深圳政府又出台了一份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法规,这又引起了一次抢建高潮,这时候的农民房的修建已经达到了10到15层左右,政府部门强力进行了拆违建的行动,农民房的抢建才慢慢地停下来,最后形成现在深圳城中村的局面。

由于土地的二元制农村的基础设施由村集体自己负责,所以城市市政配套设施一般都只修到村的外部不进入村里,留下接驳的口,而村集体缺乏财力,也缺乏专业的部门及专业的人才,所以村里面的基础设施修建都比较简陋,比如电线乱拉,排水不畅,道路及公共设施缺乏等等。由于集体土地已经转为了国有土地,将来都要拆除城中村,把这里的基础设施搞好也是浪费,也基本不投入资金进行市政及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城中村的基础设施及空间的面貌呈现脏乱差的局面。

因此城中村里的基础设施一直没改变。城中村在修建时大多都有一个简陋的规划图,基本控制了每家每户的地块位置及大小,间距通常是东西向2米,南北向4米,但在建设中有很多历史遗留的因素导致很多不同的形状的地块,道路也应此而改变,而在修的过程会想办法将面积扩大,大家一般会协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出挑方式,这也导致相临建筑的间距的狭小两栋楼的邻居能握手,这也是“握手楼”的来源。

在城市化的前期,空间生产确实解决了许多普通人的居住问题,但随着房价的增加,大量的民众已经买不起房产,而农民房的建设呈现了一种自治的方式,就是不用报建,不用验收,村民自建自己负责,建好后自己出租,这种生产过程和地产商买地建楼出售的资本主义空间生产方式不同,这样的修建不是为了交换的,它仅用于出租,是具有居住价值的。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空间生产,而且高低形状不同的建筑组合在一起,呈现出了多元的城市空间,也是对全球资本主义化所导致的,空间生产的一致性和士绅化风景的反抗,同时,居住于此的民众也以较低成本获得了进入城市的权利。

深圳南山区白石洲村

作为廉租房的“城中村”

深圳城市空间地理的不断扩张,加上产业化的成功带来大量人口进入。有刚毕业的大学生,也有其他城市想来深圳寻求更好机会的人群,还有打工的农民工。这些民众的收入普遍偏低,他们急需低租金的房子居住,而城中村提供了一个事实上的廉租房的功能。按照政府的数据,深圳城中村大约为2亿到4亿平米,占地大约是居住用地的10%,里面居住了1000万人以上,占深圳人口的50%到60%,它的存在为深圳城市化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空间生产的利润是一大财政收入,同时,长期以来的话语,把资本空间在城市的扩张的书写为现代化的美丽产物,拆除脏乱差的城中村似乎有着天然合法性。在这一推动力下,城中村基础配套设施更加无法有效保障,城中村只能一次又一次地被污名化的,对其一味拆除的理由进一步强化。在这样的语境里,过去10年间,深圳城中村在城市更新中由80年代初的300多个,迅速消减到如今的200多个。在罗湖区,大量小型的城中村正在被城市更新成为中产化社区,而原来住在里面的居民却被驱赶而回不到他们以前居住的地方。

萨斯基亚·萨森在《全球化及其不满》中阐明了这样一个观点:全球城市的新景观,是一小部分包括政治家,资本家以及专业人士,以及一大群的低收入劳工,这两种城市使用者的差距日渐扩大,在传统和现代的城市里,风景(文化上和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人的空间)与本土(被剥夺了资源的无权无势的当地人的空间)相互对立。

但是在大都市中,风景与本土之间的分界被打破了:城市一方面有棚户区与穷人,另一方面也有熠熠生辉的摩天大楼、豪华的富人住宅区、五星级宾馆――这些城市空间为富人及中产阶级提供工作娱乐和休息场所。而一个有一流机场,黄金地段的商业区,以及五花八门的娱乐场所的城市,便是理想国。但大都市也意味着人类的痛苦与绝望。萨斯基亚·萨森或许没有想到,在深圳这样迅速发展的大都市里,这种对立不是静态的,充满了“风景”对“本土”的不断压榨。而那些苦痛与绝望大多在空间被挤压、被污名的“本土”。

城市共生当然需要城中村,而且需要的是为普通租户和百姓生计服务的城中村,而不是拿来供资本和小资把玩的城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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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土逗公社

原标题:为什么城中村老是脏乱差?

最新更新时间:01/04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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