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安永:中国企业“走出去”需警惕税收争议风险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安永:中国企业“走出去”需警惕税收争议风险

安永(Ernst & Young)表示,当前国际税务环境正处于急剧变化过程中,中国企业需要对税收争议等风险给予更充分的预期。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安永(Ernst & Young)周一表示,当前国际税务环境正处于急剧变化过程中,中国企业需要对税收争议等风险给予更充分的预期。

美国特朗普政府去年12月通过了引人瞩目的减税法案,法案主要包括降低企业所得税、反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等措施。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是指跨国企业利用国际税收规则缺陷和各国税制差异进行避税的行为。

安永认为,对于其他国家来说,美国此举可能会刺激资本外流,导致来自外国的直接投资有可能会减少。同时,其他国家受美国税改启发,可能相应地减税或者调整、改革税制。

“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BEPS)和税改将导致税收争议增加,这在业内几乎已经形成共识。”安永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税务中心联合主管合伙人王晨对媒体表示,“从我们接触到的客户情况来看,很多情况是大家普遍没有预期到的,尤其是对税收争议预期不足。” 

她指出,很多中国企业在应对境外税收争议时经验不足,缺乏策略性。她建议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时进一步细化调研准备工作,并明确税收争议的汇报路径、管理层级等应对措施。

2013年起,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二十国集团(G20)等国际组织发起联合行动,共同应对跨国企业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为,其中包括一些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热点区域。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近七成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向了中国香港、英国、美国、澳大利亚、荷兰等五个市场。这些地区和国家的税制变动将会对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战略产生重要影响。

英国在2017年正式启动脱欧程序,安永认为,这意味着今后中国企业,特别是金融行业投资者,可能需要调整在欧洲市场的布局。中国企业未来可能需要将英国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市场来考虑。

此外,荷兰政府去年年底正式通过法案,扩大了荷兰对外支付股息预提税的免税范围,使得中国投资者在荷兰或通过荷兰向其他国家投资更加灵活。作为中国“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国家,印度也在不断优化国内税收环境并积极参与BEPS项目。

中国政府近期也发布财税政策支持企业境外投资。按照新的规定,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层级由过去的三层扩大到五层,并在“分国别抵免”之外引入了“综合抵免法”,旨在尽可能地消除重复征税。

安永并购重组税务咨询服务合伙人何力鹏表示,中国投资者还应根据不同的投资形式来权衡不同的风险。比如,绿地投资需确保新公司在当地的合规性,而在并购投资、利润持有以及退出等各个环节,企业应学会如何降低税务成本和风险。

“如何在合规前提下,通过供应链设计把税务成本降下来,这一点也是中国企业需要学习的地方。”他说。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安永:中国企业“走出去”需警惕税收争议风险

安永(Ernst & Young)表示,当前国际税务环境正处于急剧变化过程中,中国企业需要对税收争议等风险给予更充分的预期。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安永(Ernst & Young)周一表示,当前国际税务环境正处于急剧变化过程中,中国企业需要对税收争议等风险给予更充分的预期。

美国特朗普政府去年12月通过了引人瞩目的减税法案,法案主要包括降低企业所得税、反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等措施。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是指跨国企业利用国际税收规则缺陷和各国税制差异进行避税的行为。

安永认为,对于其他国家来说,美国此举可能会刺激资本外流,导致来自外国的直接投资有可能会减少。同时,其他国家受美国税改启发,可能相应地减税或者调整、改革税制。

“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BEPS)和税改将导致税收争议增加,这在业内几乎已经形成共识。”安永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税务中心联合主管合伙人王晨对媒体表示,“从我们接触到的客户情况来看,很多情况是大家普遍没有预期到的,尤其是对税收争议预期不足。” 

她指出,很多中国企业在应对境外税收争议时经验不足,缺乏策略性。她建议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时进一步细化调研准备工作,并明确税收争议的汇报路径、管理层级等应对措施。

2013年起,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二十国集团(G20)等国际组织发起联合行动,共同应对跨国企业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为,其中包括一些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热点区域。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近七成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向了中国香港、英国、美国、澳大利亚、荷兰等五个市场。这些地区和国家的税制变动将会对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战略产生重要影响。

英国在2017年正式启动脱欧程序,安永认为,这意味着今后中国企业,特别是金融行业投资者,可能需要调整在欧洲市场的布局。中国企业未来可能需要将英国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市场来考虑。

此外,荷兰政府去年年底正式通过法案,扩大了荷兰对外支付股息预提税的免税范围,使得中国投资者在荷兰或通过荷兰向其他国家投资更加灵活。作为中国“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国家,印度也在不断优化国内税收环境并积极参与BEPS项目。

中国政府近期也发布财税政策支持企业境外投资。按照新的规定,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层级由过去的三层扩大到五层,并在“分国别抵免”之外引入了“综合抵免法”,旨在尽可能地消除重复征税。

安永并购重组税务咨询服务合伙人何力鹏表示,中国投资者还应根据不同的投资形式来权衡不同的风险。比如,绿地投资需确保新公司在当地的合规性,而在并购投资、利润持有以及退出等各个环节,企业应学会如何降低税务成本和风险。

“如何在合规前提下,通过供应链设计把税务成本降下来,这一点也是中国企业需要学习的地方。”他说。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