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5月4日,证监会发布《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5月21日,中国结算就《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登记结算细则》)向市场参与主体公开征求意见。作为一项重要的配套规则,《登记结算细则》的出炉也意味着中国存托凭证(CDR)距离正式落地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细则》按照参照A股现行业务做法的原则,对CDR各项登记结算业务进行了规定。本公司未来可逐步增加对CDR特殊公司行为、跨境转换等相关功能的支持,届时修订《细则》或发布专门规定。《细则》适用范围主要为创新企业发行CDR相关登记结算业务。《细则》亦为“沪伦通”预留了制度空间。
据券商中国报道,值得注意的是,对此次征求意见稿如有意见和建议,于6月1日前反馈至中国结算。之前,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3日和6月10日。记者了解到,有发行CDR意向的企业还需等待所有规则出齐之后才能申请发行,据了解,这一进度正在加快,最快一个月有望看到首家申请上市的CDR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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