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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重组行至半路 浙商保险业务重心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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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重组行至半路 浙商保险业务重心待变

6月20日,银保监会核准对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章程的批复。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作者:宋文娟

6月20日,银保监会核准对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保险”)修订章程的批复。

此前,《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浙江省政府同意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由浙江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浙商集团(浙商保险母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以下简称“浙江交投”)持有,浙商集团成为浙江交投全资子公司,浙江交投将对合并后浙商集团相关资产分板块实施产业重组。

浙商集团整体划入浙江交投,一方面浙商保险的实际控制人将变为浙江交投,另一方面浙商保险也准备在浙江地区发力交通板块保险如高速公路工程保险等。

近两年,浙商保险受累侨兴债事件,其2016~2017年两年合计亏损15.5亿元。与此同时,其在2018年年初还受到了监管的重罚。

变更实控人

目前,浙商集团持有浙商保险25.5%股份,同时浙商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国大集团持有浙商保险8%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33.5%,为浙商保险目前的实际控制人。

据了解,浙江交投为浙江省国资委全资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据其未经审计的2017年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3274.79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101.18亿元, 浙江交投旗下拥有多家高速公路子公司。

近日,浙商保险杭州营业部中标千黄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项目,以首席承保人身份为工程项目提供32.98亿元风险保障。今年以来,除千黄高速外,该公司还入围了京杭运河杭州市八堡船闸建工险项目、杭新景高速2018~2019年度运营一揽子财产保险项目、G25高速湖州段扩容工程和G25德清至G60桐乡高速联络线湖州段工程保险项目。

“浙商保险作为一家新公司,此前在创新保证保险业务的时候对风险控制缺乏经验,不够审慎,带来很大风险,而其巨额亏损也与此有关。另一方面,浙商保险也有大多数中小财险公司都面临的问题,即在前期业务规模有限的情况下难以有效分摊成本。在这种状况下,简单复制大公司的商业模式肯定是很难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认为。

“作为地方性国企,浙商保险利用股东资源和地方政府资源促进业务发展,如发展与交通相关的新的股东业务,是值得发展的方向。甚至如果有多的资金,除承保业务外,投资业务与新股东业务板块结合都是可以的。值得注意的是,健全的公司治理需要比较完善的产权架构,如何推进产权改革也很重要。浙江是中国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地方,如利用好这个优势,让其产权结构更加多元化,在此基础上建立更好的公司治理,这也是决定浙商保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朱俊生说。

而一位财险公司副总裁认为,股权结构没有好坏优劣,关键在于股东之间能否形成合力、战略协同。

“换汤不换药。商业保险如果用行政手段管理,一定是发展道路及管理两茫茫。在体制内的状况下,高管人才很难猎取,此外很难培养一只市场化的队伍,创新思想难以取得突破,管理要求难以适应市场化的发展要求。”一位曾任职保险公司总裁的资深人士表示。

“浙商保险并入应该会有些变化,主要还得看董事长、总经理人选的思路及怎么样破解产险市场这种行业利润下行期的局面。”某财险公司总经理认为。

浙商保险方面表示,“目前整体并购的事情还没结束,我们也不知道最后具体的重组方案是怎样。而本次修改章程是由于去年保监会做了一个新的章程指引,公司按照此做了相应修改。”

连收监管函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浙商保险分别与惠州侨兴电讯工业有限公司和惠州侨兴电信工业有限公司签订私募债的货币履约保证保险,对私募债的本息承担保险责任,合计保险金额为私募债本息11.46亿元。该私募债券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发行并通过招财宝平台募集资金,借款期限为两年。

2016年底侨兴债出现违约,由于借款人无法偿还该债务,浙商保险履行了保证保险赔付责任。在赔付完成之后,浙商保险2017年二季度末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45.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90.79% 。为此,原保监会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包括:第一,责令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第二,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第三,停止增设分支机构。为了应对危机,浙商保险被迫增资15亿元。2017年12月12日,原保监会解除上述监管措施。

2018年1月,浙商保险收到开年首张监管函。原保监会对浙商保险处以合计罚款 121 万元及责令停止接受保证保险新业务 1 年的行政处罚。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在行业下发《浙商财险侨兴私募债保证保险业务风险事件分析及启示》,警示行业勿重蹈覆辙。

受侨兴债违约的影响,浙商保险2016年亏损6.49亿元,2017年亏损9.02亿元。2017年亏损程度较2016年继续恶化,两年合亏15.5亿元。

记者发现,浙商保险除了踩雷“侨兴债”之外,其在保证保险方面还踩了别的“雷”。据其年报披露,于2015年3月浙商保险与某投保人签订货币履约保证保险合同,为其通过平台向投资人借款的本息承担保险责任,借款期限与为两年,该借款同时由银行出具履约保函。该笔借款到期后,由于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部分借款,公司对未偿还部分进行了赔付。同时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投保人、出具银行履约保函的银行,以及其他保证人提起诉讼。

记者致函浙商保险采访该笔保证保险涉案金额及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截至发稿时止,浙商保险并未正面回应。

除了履约保证保险两次踩雷之外,其业务方面也相继暴露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018年2月13日公布的监管函显示,原保监会随机抽检了浙商保险119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55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88个,主要包括保险责任不清晰明确、条款要素不完备等。对此,监管部门要求浙商财险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并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该公司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

2018年3月9日监管函则显示,浙江保监局曾在2016年8月对浙商财险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电话销售业务和网络销售业务不符合保险监管规范性文件要求等问题。

除了业务管理有待规范之外,浙商保险的总裁也空缺了近两年。2016年6月28日,时任董事长梅晓军已被公司董事会免去董事长职务,2016年7月26日金武被免去总经理职务,降格为副总经理。而在2017年第三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金武已不在公司高管之列。

此前来自中国人寿的孙大庆拟任浙商财险总经理,但报告显示其相关资格正向监管部门进行申报核准。而在2017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和2018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孙大庆未出现在高管名单上,总经理任职人选一直出现空缺。不过,在浙商保险6月2日举办的第一届职工运动会上,孙大庆以浙商保险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的身份出席。至此其总经理人选已空缺近两年。

记者致电浙商保险了解其总经理人选,浙商保险方面表示这方面,“目前没有新的情况可以告知”。

来源:中国经营报

原标题:母公司重组行至半路 浙商保险业务重心待变

最新更新时间:06/24 10:19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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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重组行至半路 浙商保险业务重心待变

6月20日,银保监会核准对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订章程的批复。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作者:宋文娟

6月20日,银保监会核准对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保险”)修订章程的批复。

此前,《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浙江省政府同意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由浙江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浙商集团(浙商保险母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给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以下简称“浙江交投”)持有,浙商集团成为浙江交投全资子公司,浙江交投将对合并后浙商集团相关资产分板块实施产业重组。

浙商集团整体划入浙江交投,一方面浙商保险的实际控制人将变为浙江交投,另一方面浙商保险也准备在浙江地区发力交通板块保险如高速公路工程保险等。

近两年,浙商保险受累侨兴债事件,其2016~2017年两年合计亏损15.5亿元。与此同时,其在2018年年初还受到了监管的重罚。

变更实控人

目前,浙商集团持有浙商保险25.5%股份,同时浙商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国大集团持有浙商保险8%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33.5%,为浙商保险目前的实际控制人。

据了解,浙江交投为浙江省国资委全资控股的国有独资公司,据其未经审计的2017年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3274.79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101.18亿元, 浙江交投旗下拥有多家高速公路子公司。

近日,浙商保险杭州营业部中标千黄高速公路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项目,以首席承保人身份为工程项目提供32.98亿元风险保障。今年以来,除千黄高速外,该公司还入围了京杭运河杭州市八堡船闸建工险项目、杭新景高速2018~2019年度运营一揽子财产保险项目、G25高速湖州段扩容工程和G25德清至G60桐乡高速联络线湖州段工程保险项目。

“浙商保险作为一家新公司,此前在创新保证保险业务的时候对风险控制缺乏经验,不够审慎,带来很大风险,而其巨额亏损也与此有关。另一方面,浙商保险也有大多数中小财险公司都面临的问题,即在前期业务规模有限的情况下难以有效分摊成本。在这种状况下,简单复制大公司的商业模式肯定是很难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认为。

“作为地方性国企,浙商保险利用股东资源和地方政府资源促进业务发展,如发展与交通相关的新的股东业务,是值得发展的方向。甚至如果有多的资金,除承保业务外,投资业务与新股东业务板块结合都是可以的。值得注意的是,健全的公司治理需要比较完善的产权架构,如何推进产权改革也很重要。浙江是中国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地方,如利用好这个优势,让其产权结构更加多元化,在此基础上建立更好的公司治理,这也是决定浙商保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朱俊生说。

而一位财险公司副总裁认为,股权结构没有好坏优劣,关键在于股东之间能否形成合力、战略协同。

“换汤不换药。商业保险如果用行政手段管理,一定是发展道路及管理两茫茫。在体制内的状况下,高管人才很难猎取,此外很难培养一只市场化的队伍,创新思想难以取得突破,管理要求难以适应市场化的发展要求。”一位曾任职保险公司总裁的资深人士表示。

“浙商保险并入应该会有些变化,主要还得看董事长、总经理人选的思路及怎么样破解产险市场这种行业利润下行期的局面。”某财险公司总经理认为。

浙商保险方面表示,“目前整体并购的事情还没结束,我们也不知道最后具体的重组方案是怎样。而本次修改章程是由于去年保监会做了一个新的章程指引,公司按照此做了相应修改。”

连收监管函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浙商保险分别与惠州侨兴电讯工业有限公司和惠州侨兴电信工业有限公司签订私募债的货币履约保证保险,对私募债的本息承担保险责任,合计保险金额为私募债本息11.46亿元。该私募债券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发行并通过招财宝平台募集资金,借款期限为两年。

2016年底侨兴债出现违约,由于借款人无法偿还该债务,浙商保险履行了保证保险赔付责任。在赔付完成之后,浙商保险2017年二季度末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45.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90.79% 。为此,原保监会对其采取的监管措施包括:第一,责令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第二,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第三,停止增设分支机构。为了应对危机,浙商保险被迫增资15亿元。2017年12月12日,原保监会解除上述监管措施。

2018年1月,浙商保险收到开年首张监管函。原保监会对浙商保险处以合计罚款 121 万元及责令停止接受保证保险新业务 1 年的行政处罚。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在行业下发《浙商财险侨兴私募债保证保险业务风险事件分析及启示》,警示行业勿重蹈覆辙。

受侨兴债违约的影响,浙商保险2016年亏损6.49亿元,2017年亏损9.02亿元。2017年亏损程度较2016年继续恶化,两年合亏15.5亿元。

记者发现,浙商保险除了踩雷“侨兴债”之外,其在保证保险方面还踩了别的“雷”。据其年报披露,于2015年3月浙商保险与某投保人签订货币履约保证保险合同,为其通过平台向投资人借款的本息承担保险责任,借款期限与为两年,该借款同时由银行出具履约保函。该笔借款到期后,由于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部分借款,公司对未偿还部分进行了赔付。同时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投保人、出具银行履约保函的银行,以及其他保证人提起诉讼。

记者致函浙商保险采访该笔保证保险涉案金额及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截至发稿时止,浙商保险并未正面回应。

除了履约保证保险两次踩雷之外,其业务方面也相继暴露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2018年2月13日公布的监管函显示,原保监会随机抽检了浙商保险119个备案产品及相关材料,发现其中55个产品存在问题,问题数量合计88个,主要包括保险责任不清晰明确、条款要素不完备等。对此,监管部门要求浙商财险立即停止使用问题产品,并自监管函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禁止该公司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险产品除外)。

2018年3月9日监管函则显示,浙江保监局曾在2016年8月对浙商财险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电话销售业务和网络销售业务不符合保险监管规范性文件要求等问题。

除了业务管理有待规范之外,浙商保险的总裁也空缺了近两年。2016年6月28日,时任董事长梅晓军已被公司董事会免去董事长职务,2016年7月26日金武被免去总经理职务,降格为副总经理。而在2017年第三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金武已不在公司高管之列。

此前来自中国人寿的孙大庆拟任浙商财险总经理,但报告显示其相关资格正向监管部门进行申报核准。而在2017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和2018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孙大庆未出现在高管名单上,总经理任职人选一直出现空缺。不过,在浙商保险6月2日举办的第一届职工运动会上,孙大庆以浙商保险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的身份出席。至此其总经理人选已空缺近两年。

记者致电浙商保险了解其总经理人选,浙商保险方面表示这方面,“目前没有新的情况可以告知”。

来源:中国经营报

原标题:母公司重组行至半路 浙商保险业务重心待变

最新更新时间:06/24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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