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美国芝加哥一家名为Safeway的食品连锁超市未经乔丹本人同意,擅自在一则牛排广告中加入乔丹的名字以及数字“23”,以博取眼球。今年,乔丹以侵犯本人的姓名权为由,将Safeway超市告上了法庭,并向对方索赔1千万美元。
虽然官司的进展比较顺利,超市方面已经承认了错误,但双方在资金赔偿问题上难以妥协,法院只能延后宣判结果。直至8月23日,美国媒体Business Insider报道,法院已正式公布了这场备受关注的案件结果——乔丹赢得这场姓名权侵权官司,最终获得的赔偿金额为890万美元。
此前在法庭上,乔丹及其律师团队曾表示,这位传奇篮球巨星每年仅通过自己的名字就能赚取1亿美元,各大广告合同的金额更不会低于1千万美元。因此,出于“迈克尔·乔丹”庞大商业价值的考虑,乔丹提出索赔1千万美元。
按照最终的宣判结果,乔丹的获赔金额为890万美元,低于本人的预期结果。对此,“飞人”在公开声明中表示:“我打这场官司的目的不在于钱,而是为了诚信。我希望这场官司能向外界传递出一个清楚的信息,无论是在美国还是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我将继续警惕维护我的名字和身份。”
随后,“飞人”还承诺,这笔890万美元的赔偿金将全数捐给芝加哥当地的慈善机构。
不过,乔丹在公开声明中提到的“其他国家”令人遐想。此前,“飞人”曾把中国运动品牌乔丹体育告上法庭,认为对方的商标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只是最终吃了败仗。如今,乔丹在公开声明中义正言辞地表达了自己势要维权的决心,“飞人”似乎做好了追究到底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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