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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没有裁定书无法抗诉 林森浩父亲抵沪将见儿最后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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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没有裁定书无法抗诉 林森浩父亲抵沪将见儿最后一面

林森浩代理律师唐志坚透露,林森浩父亲林尊耀将于10日晚抵沪,明日见儿子最后一面。“按照一般程序,11日下午1点之前到二中院,会有车带他到上海市第三看守所,林森浩关押的地方,见面半个小时,然后执行。”

图片来源:网络

12月10日晚20时,林森浩代理律师唐志坚透露,林森浩父亲林尊耀将于今晚抵沪,明日见儿子最后一面。“按照一般程序,明天下午1点之前到二中院,会有车带他到上海市第三看守所,林森浩关押的地方,见面半个小时,然后执行。”

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投毒后医治无效死亡,上海警方认定其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2014年12月8日,此案二审开庭。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2月8日得知林森浩死刑复核结果之后,林尊耀即赶往北京。10日上午,他前往最高检察院提交《林森浩案死刑复核抗诉申请书》,要求最高检察院立即对最高法院核准死刑裁定书启动抗诉程序,并建议人民法院立即停止执行死刑程序。

谢通祥此前曾在林森浩死刑复核阶段担任其代理律师,今年7月份林森浩解除其委托代理关系,此次与林父共同前往最高检沟通。他向界面新闻记者介绍:“今天(10日)上午检察官非常热心地接待了谢通祥和林父,我们提交了申请书和相关证据,但是最高检察院经过研究认为,必须要有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裁定书才能正式启动程序,说拿到裁定书随时随地都可以过来。”

据《成都商报》报道,10日上午,上海二中院再次致电林森浩叔叔林尊荣,叫林尊耀务必于11日下午1点前赶到上海二中院。通话中,林尊荣向上海二中院索要裁定书,对方称8日已将最高法的死刑复核裁定向林森浩宣布,根据规定,宣布5日内会将裁定书送达律师。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第九条,复核终结后,受委托进行宣判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判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送达辩护律师。但代理律师唐志坚向界面记者确认,未曾接到任何关于林森浩死刑复核裁定的正式通知。他向法院提出自己上门去取,不需要送达,对方未有回应。

林父给上海市第三看守所所长打电话,要求允许律师会见林森浩,对方表示需要法院批准,现在案件终结不能会见。

10日当天,谢通祥和林父还前往最高法院,提交了《暂缓执行林森浩死刑申请书》,并且要求最高法院给一份核准死刑的裁定书。但是,法院表示已将裁定书送达给被告人林森浩。

10日下午,谢通祥与林尊耀又请求最高检特事特办,依法向上海市检察院调取或者向最高法院索要死刑复核裁定书。

据《成都商报》报道,最高检一位处长接见了林尊耀,再次表示必须要有最高法核准死刑的裁定书才能正式启动复核抗诉程序,于是林尊耀立即动身前往上海。

与此同时,林森浩叔叔林尊荣和律师已抵达四川自贡,求见黄洋父母。据《成都商报》报道,黄洋父母避而不见,林尊荣只好离川,赶回上海。

“死刑复核裁定书一般都是在执行死刑后才给家属的,那个时候什么都来不及了。”谢通祥表示,呼吁最高法院尽快改革现有的死刑复核裁判文书送达方式,在执行被告人死刑十天前送达给律师和家属,以便留出申请暂缓执行和抗诉的时间。

“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从来没有过死刑核准阶段的抗诉先例。”上海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卫华分析,“林森浩案经过地方中院一审,地方高院二审,最后提交到最高法核准,实际上最高法的复核在法理上不是三审程序,而相当于司法机关内部的审批程序。所以,林案向最高检申请抗诉,态度的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是没有办法的最后一搏。”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渊指出,如果林案能够在现有的司法框架下,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改变,将是一种进步。“我认为案子本身没问题,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也是需要保护的,如果最高检能推动抗诉程序,那就是法律的进步。”

然而,留给林森浩和他父亲的时间已不到24小时,林父已赶往上海。“按照一般程序,明天下午1点之前到二中院,会有车带他到上海市第三看守所,林森浩关押的地方,见面半个小时,然后执行。”唐志坚说。

10日晚19时,界面新闻记者拨打林父电话,显示无人接听。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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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没有裁定书无法抗诉 林森浩父亲抵沪将见儿最后一面

林森浩代理律师唐志坚透露,林森浩父亲林尊耀将于10日晚抵沪,明日见儿子最后一面。“按照一般程序,11日下午1点之前到二中院,会有车带他到上海市第三看守所,林森浩关押的地方,见面半个小时,然后执行。”

图片来源:网络

12月10日晚20时,林森浩代理律师唐志坚透露,林森浩父亲林尊耀将于今晚抵沪,明日见儿子最后一面。“按照一般程序,明天下午1点之前到二中院,会有车带他到上海市第三看守所,林森浩关押的地方,见面半个小时,然后执行。”

2013年4月16日,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投毒后医治无效死亡,上海警方认定其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2014年12月8日,此案二审开庭。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12月8日得知林森浩死刑复核结果之后,林尊耀即赶往北京。10日上午,他前往最高检察院提交《林森浩案死刑复核抗诉申请书》,要求最高检察院立即对最高法院核准死刑裁定书启动抗诉程序,并建议人民法院立即停止执行死刑程序。

谢通祥此前曾在林森浩死刑复核阶段担任其代理律师,今年7月份林森浩解除其委托代理关系,此次与林父共同前往最高检沟通。他向界面新闻记者介绍:“今天(10日)上午检察官非常热心地接待了谢通祥和林父,我们提交了申请书和相关证据,但是最高检察院经过研究认为,必须要有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裁定书才能正式启动程序,说拿到裁定书随时随地都可以过来。”

据《成都商报》报道,10日上午,上海二中院再次致电林森浩叔叔林尊荣,叫林尊耀务必于11日下午1点前赶到上海二中院。通话中,林尊荣向上海二中院索要裁定书,对方称8日已将最高法的死刑复核裁定向林森浩宣布,根据规定,宣布5日内会将裁定书送达律师。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第九条,复核终结后,受委托进行宣判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判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送达辩护律师。但代理律师唐志坚向界面记者确认,未曾接到任何关于林森浩死刑复核裁定的正式通知。他向法院提出自己上门去取,不需要送达,对方未有回应。

林父给上海市第三看守所所长打电话,要求允许律师会见林森浩,对方表示需要法院批准,现在案件终结不能会见。

10日当天,谢通祥和林父还前往最高法院,提交了《暂缓执行林森浩死刑申请书》,并且要求最高法院给一份核准死刑的裁定书。但是,法院表示已将裁定书送达给被告人林森浩。

10日下午,谢通祥与林尊耀又请求最高检特事特办,依法向上海市检察院调取或者向最高法院索要死刑复核裁定书。

据《成都商报》报道,最高检一位处长接见了林尊耀,再次表示必须要有最高法核准死刑的裁定书才能正式启动复核抗诉程序,于是林尊耀立即动身前往上海。

与此同时,林森浩叔叔林尊荣和律师已抵达四川自贡,求见黄洋父母。据《成都商报》报道,黄洋父母避而不见,林尊荣只好离川,赶回上海。

“死刑复核裁定书一般都是在执行死刑后才给家属的,那个时候什么都来不及了。”谢通祥表示,呼吁最高法院尽快改革现有的死刑复核裁判文书送达方式,在执行被告人死刑十天前送达给律师和家属,以便留出申请暂缓执行和抗诉的时间。

“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从来没有过死刑核准阶段的抗诉先例。”上海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卫华分析,“林森浩案经过地方中院一审,地方高院二审,最后提交到最高法核准,实际上最高法的复核在法理上不是三审程序,而相当于司法机关内部的审批程序。所以,林案向最高检申请抗诉,态度的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是没有办法的最后一搏。”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渊指出,如果林案能够在现有的司法框架下,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改变,将是一种进步。“我认为案子本身没问题,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也是需要保护的,如果最高检能推动抗诉程序,那就是法律的进步。”

然而,留给林森浩和他父亲的时间已不到24小时,林父已赶往上海。“按照一般程序,明天下午1点之前到二中院,会有车带他到上海市第三看守所,林森浩关押的地方,见面半个小时,然后执行。”唐志坚说。

10日晚19时,界面新闻记者拨打林父电话,显示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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