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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学生欺凌同学获刑引发热议 校园暴力该如何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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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学生欺凌同学获刑引发热议 校园暴力该如何防治?

曾在2015年轰动一时的“中国留美学生绑架凌虐同学案”今日迎来结果,也再次引发关于国内校园暴力处罚方式的热议。

图片来源:网络

曾在2015年轰动一时的“中国留美学生绑架凌虐同学案”近日有了最新进展。

据美国《侨报》报道,当地时间1月5日,凌虐和绑架同学的三名中国留学生3名嫌犯翟芸瑶、章鑫磊和杨玉菡的律师和检方达成认罪减刑协议,3人将分别被判刑13年、6年和10年,刑满后将被被驱逐出美国。2月17日将正式宣判。同时,案件的两名受害者已经对案发时在场的所有施暴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去年3月30日,在美国就读高中的翟芸瑶等十几名中国学生,因恋爱争锋吃醋对女同学进行长达近7小时的殴打和恐吓。受害者随后在当地报警,经过警方调查之后,此案提起公诉。同年6月3日,此案开庭审理。

这起震惊中美的中国留学生犯罪案在中国社交网络上曾以“中国留学生霸凌案在美国被判终身监禁”为题被广为转载。经过长达半年多的司法程序,判决结果仍令不少人讶异,也再次引发关于国内校园暴力处罚方式的热议。

近年来,国内“校园内聚众打架斗殴”等校园暴力事件不断被曝出,日益引起社会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去年9月发布的67起校园刑事犯罪典型案例,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强奸和强制猥亵妇女。经曝光的发生的多起校园暴力事件中,有的受害者被扒光拍裸照,有的被殴打致10级伤残,然而更多的校园暴力事件难以计量。

去年10月至11月间,云南省镇雄县在20天内连发3起校园暴力事件,3名学生被打致死。今年1月3日,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一所职业高中内,高一年级学生王某某因口角之争,用小刀刺入詹某某腹部,詹某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我国《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下是绝对无刑事责任的年龄时期,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爆炸、投毒等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且还需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今随着校园暴力事件近年来的曝光增多,针对校园暴力的立法呼声亦不断。然而也有忧思,立法就能解决校园暴力现象了吗?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我觉得这起案件对我们国家启发非常大,首先一个就是青少年的行为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法律应当划出一个非常明确的界限。”但是,我们国家的律法中有一个非常大的一个漏洞,那就是对于这种校园欺凌行为,现行的法律并没有一个非常有效的干预措施。

“我不建议为校园暴力设立专门的刑法条文,因为它就是一种暴力,但因为涉及学生和未成年人, 比较特殊。”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向界面新闻介绍,“而针对暴力事件,可能会涉绑架、非法拘禁,包括侮辱和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不见得非得专门为校园暴力设一个罪名。”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去年9月谈及校园暴力事件时指出,“一些学校不善管理,对学生的一些不良行为处理不及时,对学生心理成长也疏于关注”,此外,“青年法制意识淡薄,以及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整个系统法制教育缺失的问题。”

“预防应对校园暴力是一个综合性工作,学校做得并不好,教育管理部门也没有太多把校园暴力当重要事件处理。”在王振宇看来,目前我国缺乏一整套对校园暴力的预防应对机制和制度,应该从这方面进行建设。

此外,王振宇认为预防校园暴力事件比处罚更为重要:“校园暴力涉及到监管者的责任,更多的还是从预防和管理的角度去加强学校这方面的工作,可以考虑学校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不承担一定责任,学校可能就没什么动力管这件事了。”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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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学生欺凌同学获刑引发热议 校园暴力该如何防治?

曾在2015年轰动一时的“中国留美学生绑架凌虐同学案”今日迎来结果,也再次引发关于国内校园暴力处罚方式的热议。

图片来源:网络

曾在2015年轰动一时的“中国留美学生绑架凌虐同学案”近日有了最新进展。

据美国《侨报》报道,当地时间1月5日,凌虐和绑架同学的三名中国留学生3名嫌犯翟芸瑶、章鑫磊和杨玉菡的律师和检方达成认罪减刑协议,3人将分别被判刑13年、6年和10年,刑满后将被被驱逐出美国。2月17日将正式宣判。同时,案件的两名受害者已经对案发时在场的所有施暴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去年3月30日,在美国就读高中的翟芸瑶等十几名中国学生,因恋爱争锋吃醋对女同学进行长达近7小时的殴打和恐吓。受害者随后在当地报警,经过警方调查之后,此案提起公诉。同年6月3日,此案开庭审理。

这起震惊中美的中国留学生犯罪案在中国社交网络上曾以“中国留学生霸凌案在美国被判终身监禁”为题被广为转载。经过长达半年多的司法程序,判决结果仍令不少人讶异,也再次引发关于国内校园暴力处罚方式的热议。

近年来,国内“校园内聚众打架斗殴”等校园暴力事件不断被曝出,日益引起社会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去年9月发布的67起校园刑事犯罪典型案例,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抢劫、强奸和强制猥亵妇女。经曝光的发生的多起校园暴力事件中,有的受害者被扒光拍裸照,有的被殴打致10级伤残,然而更多的校园暴力事件难以计量。

去年10月至11月间,云南省镇雄县在20天内连发3起校园暴力事件,3名学生被打致死。今年1月3日,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一所职业高中内,高一年级学生王某某因口角之争,用小刀刺入詹某某腹部,詹某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我国《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下是绝对无刑事责任的年龄时期,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爆炸、投毒等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且还需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今随着校园暴力事件近年来的曝光增多,针对校园暴力的立法呼声亦不断。然而也有忧思,立法就能解决校园暴力现象了吗?

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姚建龙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我觉得这起案件对我们国家启发非常大,首先一个就是青少年的行为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法律应当划出一个非常明确的界限。”但是,我们国家的律法中有一个非常大的一个漏洞,那就是对于这种校园欺凌行为,现行的法律并没有一个非常有效的干预措施。

“我不建议为校园暴力设立专门的刑法条文,因为它就是一种暴力,但因为涉及学生和未成年人, 比较特殊。”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向界面新闻介绍,“而针对暴力事件,可能会涉绑架、非法拘禁,包括侮辱和故意伤害等其他犯罪,不见得非得专门为校园暴力设一个罪名。”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去年9月谈及校园暴力事件时指出,“一些学校不善管理,对学生的一些不良行为处理不及时,对学生心理成长也疏于关注”,此外,“青年法制意识淡薄,以及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整个系统法制教育缺失的问题。”

“预防应对校园暴力是一个综合性工作,学校做得并不好,教育管理部门也没有太多把校园暴力当重要事件处理。”在王振宇看来,目前我国缺乏一整套对校园暴力的预防应对机制和制度,应该从这方面进行建设。

此外,王振宇认为预防校园暴力事件比处罚更为重要:“校园暴力涉及到监管者的责任,更多的还是从预防和管理的角度去加强学校这方面的工作,可以考虑学校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不承担一定责任,学校可能就没什么动力管这件事了。”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