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至1.5亿吨

1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进一步压减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的措施,包括:在近几年淘汰落后钢铁产能9000多万吨的基础上,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1.5亿吨;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严格督查落实国家2013年有关停止备案新增产能钢铁项目的决定。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新增产能的技改和产能核增项目。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按规定对地方化解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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