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调控升级:限购范围扩大 单身限购一套

5月3日凌晨,郑州市政府网站发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调控措施稳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将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纳入限购区域, 同时规定在2017年5月3日后购买的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不满3年的不得上市转让。

根据《通知》内容,郑州房地产市场的限购区域,在原有郑州市市内五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的基础上,将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纳入限购范围内。

在限购区域内,将暂停向注册时间不足3年的企业(不含专营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销售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房)。

对于在户籍系统上仍显示为单身的郑州市市民,如果已经拥有一套或一套以上的住房,将不能再购买第二套或更多的住宅。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仍然是“限卖”政策: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凡今日(5月3日)以后购买的住房,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当天算起,要在取得时间满3年之后,才能上市转让。

而此前不受限购政策影响的“房屋赠与”,也在此次政策升级的范畴内,被赠与的住房自签署《赠与合同》并办理转让确认手续之日起,赠与人满3年后才能再次购买住房。

《通知》显示,该政策自5月3日起实施。

截至目前,在全国范围已经有北京、厦门、福州、青岛等十余个城市出台“限卖”政策,在限制出售的时间上看,各地分别从2年至3年内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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