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系统动员券商承销地方债 排名前20可获三大优惠

据《证券时报》报道,证监系统动员券商积极承销地方债的新闻引起业内关注,记者从多个渠道证实,上周相关部门组织召开了承销地方政府债券的动员会。此外,将于近期组织券商进行发行系统的培训。本次动员会所涉内容主要包括“三大方面优惠,九项具体要求”。

三大方面优惠主要针对地方债的销售排名前20名的证券公司,涉及公司债项目、ABS项目和业务创新等,具体包括:

公司债项目:

相关部门将组建专门的队伍,帮助券商联系财政局与地方优质的发行人进行对接;

将推进以上券商委派相应人员加入公司债专家委员会;

将加快以上券商公司债项目在交易所的审核速度;

将提高以上券商疑难公司债项目的通过比率;

将在绿色债券、双创债等创新公司债品种上优先考虑以上券商进行试点。

ABS项目:

除其标准和审核速度比照公司债之外,还享有以下权利:

优先支持以上券商的CMBS、购房尾款、商业租金等项目;

优先支持以上券商的城投类平台项目;

支持以上券商与地方财政局建立联动机制,成为其地区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负责人。

业务创新方面:

以上券商将成为债券借贷试点券商;

优先成为三方回购的试点券商;

优先成为违约债券的受让机构;

对项目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并在项目发行成功之后交易所安排发行仪式等方面给予支持。

九项具体要求主要是相关部门对证券公司提出的,详细为:

1、证券公司内部各部门,如投行、固定收益和经纪业务等条线要进行整合,确定协调机制,保证上半年地方政府债的发行规模,并且确保每期地方债券发行成功;

2、希望各证券公司积极参与地方债承销团参团、承销、投标工作,确保各家2%以上的中标量,同时希望上半年地方债中标量稍高;

3、加强销售能力,拓宽销售渠道,建立有效的地方债销售网络;

4、积极主动地与地方财政厅沟通利率定价机制,定期向财政部汇报地方债市场的发行情况,以提高地方债发行的市朝;

5、探索与地方财政厅局PPP项目的合作机制;

6、证券公司自身建立地方债发行内部激励机制及发行承销、销售和投资的损失共担机制;7、学习财政部、财政厅局的地方债发行制度和规定,落实上交所的相关政策;

8、根据意向承销名单,认真研究拟承销地区的经济指标;

9、根据属地原则,建议各省市当地证券公司积极承销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券。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