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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三年移送83起“老鼠仓”案件 涉案金额约8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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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三年移送83起“老鼠仓”案件 涉案金额约800亿元

截至今年5月底,司法机关已经对25名金融资管从业人员做出有罪刑事判决,证监会方面也已对15名证券从业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在7月7日证监会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莉通报了近年“老鼠仓”执法情况。自2014年以来证监会共启动99起“老鼠仓”违法线索核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3起,涉案交易金额约800亿元。

截至今年5月底,司法机关已经对25名金融资管从业人员做出有罪刑事判决,证监会方面也已对15名证券从业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间博时基金原基金经理马乐、中邮创业基金原基金经理厉建超、易方达基金原副总经理陈志民、中国人寿原投资总监曾宏等一批典型案件被严肃处理。

“老鼠仓”是指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相关的证券交易,泄露未公开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

高莉表示,目前“老鼠仓”违法犯罪仍然时有发生,其特点体现为:一是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交易和获利金额大,长期、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二是个别经营机构“窝案”频发,有的机构多名从业人员同时涉案,有的机构同一岗位前后任投研人员先后涉案。三是案发岗位除了投资经理、研究人员,还涉及交易员、销售人员、部门总监甚至机构高管,相关人员保密意识十分淡薄。四是信息传递型交易逐渐增多,出现从业人员相互交换信息或与利益关系人内外勾结、共谋作案的现象。五是案发领域从基金行业向保险资管、托管银行蔓延。

据悉,证监会未来一方面将积极探索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检查,健全综合防控长效机制;推动出台“老鼠仓”司法解释,明确执法标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追责等方式加大违法成本,切断利益输送暗道。

另一方面,证监会还进一步建立健全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合管管理和内部控制,挤压“老鼠仓”的空间,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培训宣教功能。通过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零容忍”,保持工作节奏不变,执法力度不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实现资产管理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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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三年移送83起“老鼠仓”案件 涉案金额约800亿元

截至今年5月底,司法机关已经对25名金融资管从业人员做出有罪刑事判决,证监会方面也已对15名证券从业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图片来源:海洛创意

在7月7日证监会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高莉通报了近年“老鼠仓”执法情况。自2014年以来证监会共启动99起“老鼠仓”违法线索核查,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3起,涉案交易金额约800亿元。

截至今年5月底,司法机关已经对25名金融资管从业人员做出有罪刑事判决,证监会方面也已对15名证券从业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间博时基金原基金经理马乐、中邮创业基金原基金经理厉建超、易方达基金原副总经理陈志民、中国人寿原投资总监曾宏等一批典型案件被严肃处理。

“老鼠仓”是指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相关的证券交易,泄露未公开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

高莉表示,目前“老鼠仓”违法犯罪仍然时有发生,其特点体现为:一是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交易和获利金额大,长期、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二是个别经营机构“窝案”频发,有的机构多名从业人员同时涉案,有的机构同一岗位前后任投研人员先后涉案。三是案发岗位除了投资经理、研究人员,还涉及交易员、销售人员、部门总监甚至机构高管,相关人员保密意识十分淡薄。四是信息传递型交易逐渐增多,出现从业人员相互交换信息或与利益关系人内外勾结、共谋作案的现象。五是案发领域从基金行业向保险资管、托管银行蔓延。

据悉,证监会未来一方面将积极探索跨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检查,健全综合防控长效机制;推动出台“老鼠仓”司法解释,明确执法标准;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追责等方式加大违法成本,切断利益输送暗道。

另一方面,证监会还进一步建立健全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合管管理和内部控制,挤压“老鼠仓”的空间,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培训宣教功能。通过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持“零容忍”,保持工作节奏不变,执法力度不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实现资产管理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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