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美术学院葛宇路同学违反校纪校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央美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规定,结合相关院系和部门提供的事实材料和处理建议,经学校合议研究,决定给予相应违纪处分,现申诉期已过,公示如下。
中央美院并未指出葛宇路违反校纪校规的具体事由。
2017年7月11日,中央美院实验艺术学院在读研究生葛宇路在网络上披露,他用自己的名字“命名”了朝阳区双井街道苹果社区附近的一条“无名路”,并把自己制作的“葛宇路”路牌悬挂在了道路的西口和东口。这个路牌一直被使用了4年,附近居民也接受了“葛宇路”的路名。“葛宇路”甚至被录入了导航软件中。
经他披露之后,事件引发了社会热议。葛宇路一夜“蹿红”。
北京相关部门查明,所谓“葛宇路”,实际是由市规划委朝阳分局早在2005年3月就命名的“百子湾南一路”(批准文号2005朝地名命字0034号),位于朝阳区双井地区,东起广百东路,西至黄木厂路,全长约4000米。经认定,葛宇路擅自命名道路属违法行为。7月13日,双井街道联合城管部门,拆除了“葛宇路”路牌,并对葛宇路本人进行批评教育。
在“葛宇路”拆除10多天之后的7月23日,“百子湾南一路”的路牌悬挂到位,北京再无“葛宇路”。
界面新闻注意到,中央美院作出处分的日期,早于葛宇路披露“命名”的时间。
7月29日,葛宇路向北京青年报回应,称“在学校犯了些错误,接受的处分”,与“葛宇路”路牌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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