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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奢侈品到日用品 家电消费观应该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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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奢侈品到日用品 家电消费观应该与时俱进

如果把时间倒回到30年前,谁家要是有一台彩电、一个冰箱、洗衣机,再加上空调的话,那谁家就是大伙羡慕的对象。毫不夸张的说,那时谁家有电视机谁家很可能就是周围的新闻或娱乐中心。

 冯同//撰文

这也难怪,在30-40年前一方面那个物质匮乏的时代,另一方面人们的经济收入有限。像平均收入仅有百十元出头的家庭,谁家拥有的一台上千元以上彩色电视机,那不被认为是奢侈品才怪。实际上,那个时候拥有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的少之又少,看成是奢侈品一点都不为过。

对待奢侈品,那就有对奢侈品的态度,平时呵护有加,摆在家里的象征意义,在某种程度上要大于实际使用的意义。因此,就有了“新三年,旧三年,修修补补又三年”之说。可以看出,在那个物质条件不充裕的时代,节俭对待家电品成为一种习惯。

但是,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得到飞速的发展,甚至有一种天翻地覆的感觉。有资料显示,从1997年到现在的30年间,我国居民的平均收入增加了17倍之多。而家电品的平均价格变化却不大,甚至从综合角度看还有所降低。

以彩电为例,30年前是CRT电视,现在是液晶电视。那个时候CRT电视25寸算是大彩电,现在不仅是液晶平板电视,市场平均尺寸已经超过50寸。但是从价格上看,30年前25寸至少要在2000-3000元/台。而现在一般的液晶平板50寸的均价不过4000元/台。如果从收入与购买的角度看,30年前买一台25寸的大彩电,至少得花半年的工资,而现在买一台50寸的彩电不足一个月的工资。彩电这样,其他家电也是如此。

从上述意义上讲,传统意义上的家电品已经是从“昔日王侯堂前燕”,到今日“飞入寻常百姓家”啦。换言之,也就是30年前的奢侈品,现在已是居家日用品。这种变化实际上也应该反映在购物理念和行为上。那就是,对待奢侈品我们可以“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但是对于日用品,我们就没有必要再像以往那样,而应该是该更新时就更新,该迭代时就迭代

很多消费者的心理障碍在于,过去我们崇尚“节俭节约”提倡“勤俭持家”,现在要对于几千元的日用品,说迭代就迭代,说换新就换新,心理上的那个坎就过不去。至少应该用到坏了再更新。殊不知,这种消费理念已经与时代格格不入,至少也是跟不上消费升级的步伐。

一方面,电器产品虽然设计使用寿命在8年以上,但是由于用户在使用中的环境不同,使用时间超过5年以上的家电品,特别是那些厨房电器,是在高温高湿、烟熏火燎的恶劣工况下,使用寿命会大打折扣。家电品的使用过程,实际上是安全隐患积累的过程,如果不及时进行更新很可能就会积累安全风险。不难发现很多的居民家中的火灾、伤人都有由于电器产品使用环境恶劣或者是时间过长所导致的。及时更新会减少很多的安全隐患,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另一方面,从消费升级的层面来看,现在厂家基于技术创新快的特点,不断会有新产品的问世,迭代速度非常之快,像彩电几乎每年都会有迭代产品出现。这也符合供给侧改革的大政方针。问题是,以现在的消费能力来看并不是买不起,而是很多用户在消费理念上还在固守“新三年、旧三年、修修补补又三年”的消费理念。这样的话,作为供给侧提供产品的工厂来说,新产品难以推广,就打击了厂家持续创新的动力。

几年前中国视像协会常务副会长白为民女士就在公众场合提出倡导及时更新彩电,因为当时居民家庭中还有大量的是CRT电视,这些电视机不仅是观看效果不佳,更重要的是零配件线路已经老化,极易成为家电的火灾或漏电伤人的元凶,同时新出现的像OLED、量子点、激光等新兴产品就无法顺利得到推广。因此,白为民会长就倡导消费者尽快换新,既是支持厂家不断创新产品,也是预防和减少电器的安全隐患。实际上,白会长的呼吁现在也不过时,依旧是那个道理。

当然,梳理这些问题,最需要解决的当用户的消费理念的更新。虽说,勤俭持家、节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在今天家电已经从“奢侈品”转变为“日用品”的背景下,用户的消费理念也应该与时俱进。在从总体上不违背节俭、节约理念前提下,要敢于大胆的去消费。这样做才是既利国又利民的好事,我们何不为之呢?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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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奢侈品到日用品 家电消费观应该与时俱进

如果把时间倒回到30年前,谁家要是有一台彩电、一个冰箱、洗衣机,再加上空调的话,那谁家就是大伙羡慕的对象。毫不夸张的说,那时谁家有电视机谁家很可能就是周围的新闻或娱乐中心。

 冯同//撰文

这也难怪,在30-40年前一方面那个物质匮乏的时代,另一方面人们的经济收入有限。像平均收入仅有百十元出头的家庭,谁家拥有的一台上千元以上彩色电视机,那不被认为是奢侈品才怪。实际上,那个时候拥有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的少之又少,看成是奢侈品一点都不为过。

对待奢侈品,那就有对奢侈品的态度,平时呵护有加,摆在家里的象征意义,在某种程度上要大于实际使用的意义。因此,就有了“新三年,旧三年,修修补补又三年”之说。可以看出,在那个物质条件不充裕的时代,节俭对待家电品成为一种习惯。

但是,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得到飞速的发展,甚至有一种天翻地覆的感觉。有资料显示,从1997年到现在的30年间,我国居民的平均收入增加了17倍之多。而家电品的平均价格变化却不大,甚至从综合角度看还有所降低。

以彩电为例,30年前是CRT电视,现在是液晶电视。那个时候CRT电视25寸算是大彩电,现在不仅是液晶平板电视,市场平均尺寸已经超过50寸。但是从价格上看,30年前25寸至少要在2000-3000元/台。而现在一般的液晶平板50寸的均价不过4000元/台。如果从收入与购买的角度看,30年前买一台25寸的大彩电,至少得花半年的工资,而现在买一台50寸的彩电不足一个月的工资。彩电这样,其他家电也是如此。

从上述意义上讲,传统意义上的家电品已经是从“昔日王侯堂前燕”,到今日“飞入寻常百姓家”啦。换言之,也就是30年前的奢侈品,现在已是居家日用品。这种变化实际上也应该反映在购物理念和行为上。那就是,对待奢侈品我们可以“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但是对于日用品,我们就没有必要再像以往那样,而应该是该更新时就更新,该迭代时就迭代

很多消费者的心理障碍在于,过去我们崇尚“节俭节约”提倡“勤俭持家”,现在要对于几千元的日用品,说迭代就迭代,说换新就换新,心理上的那个坎就过不去。至少应该用到坏了再更新。殊不知,这种消费理念已经与时代格格不入,至少也是跟不上消费升级的步伐。

一方面,电器产品虽然设计使用寿命在8年以上,但是由于用户在使用中的环境不同,使用时间超过5年以上的家电品,特别是那些厨房电器,是在高温高湿、烟熏火燎的恶劣工况下,使用寿命会大打折扣。家电品的使用过程,实际上是安全隐患积累的过程,如果不及时进行更新很可能就会积累安全风险。不难发现很多的居民家中的火灾、伤人都有由于电器产品使用环境恶劣或者是时间过长所导致的。及时更新会减少很多的安全隐患,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另一方面,从消费升级的层面来看,现在厂家基于技术创新快的特点,不断会有新产品的问世,迭代速度非常之快,像彩电几乎每年都会有迭代产品出现。这也符合供给侧改革的大政方针。问题是,以现在的消费能力来看并不是买不起,而是很多用户在消费理念上还在固守“新三年、旧三年、修修补补又三年”的消费理念。这样的话,作为供给侧提供产品的工厂来说,新产品难以推广,就打击了厂家持续创新的动力。

几年前中国视像协会常务副会长白为民女士就在公众场合提出倡导及时更新彩电,因为当时居民家庭中还有大量的是CRT电视,这些电视机不仅是观看效果不佳,更重要的是零配件线路已经老化,极易成为家电的火灾或漏电伤人的元凶,同时新出现的像OLED、量子点、激光等新兴产品就无法顺利得到推广。因此,白为民会长就倡导消费者尽快换新,既是支持厂家不断创新产品,也是预防和减少电器的安全隐患。实际上,白会长的呼吁现在也不过时,依旧是那个道理。

当然,梳理这些问题,最需要解决的当用户的消费理念的更新。虽说,勤俭持家、节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在今天家电已经从“奢侈品”转变为“日用品”的背景下,用户的消费理念也应该与时俱进。在从总体上不违背节俭、节约理念前提下,要敢于大胆的去消费。这样做才是既利国又利民的好事,我们何不为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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