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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应将二氧化碳列为污染物 适时开征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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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应将二氧化碳列为污染物 适时开征碳税

曹仁贤认为,中国碳排放的总体交易规模与排放量极不相称,碳交易市场和碳中和措施不能彻底解决二氧化碳问题。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由于长期依赖煤炭的能源国情,中国已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碳排放第一大国,每年碳排放超过100亿吨,占全球总排放的近三成。

在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看来,中国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二氧化碳看不见摸不着,许多企业偷换概念,在降低理应承担的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量后,就标榜为‘近零、超低排放’,却把每燃烧1吨标煤可产生2.7吨左右的二氧化碳忽略不计,这对民众形成了误导。”3月12日,在全国“两会”期间,曹仁贤对界面新闻表示。

曹仁贤称,经多国科学家研究确认,高浓度的温室气体威胁公众健康,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危害不容小视。欧美等多数发达国家已将二氧化碳定义为“污染物”,并进行约束和治理。

“中国公民、企业对化石能源燃烧带来的危害认识不足,总是觉得二氧化碳无毒无味无害,可以无节制排放。”曹仁贤称。2018年1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也未将二氧化碳列为应税污染物。

“有观点认为中国尚处于发展阶段,理应具有足够的排放权。” 曹仁贤对界面新闻记者说,“但二氧化碳的无节制排放,将严重威胁气候和环境。燃烧得不到有效控制,使其他伴生的污染气体也堂而皇之排入大气,最终导致空气污染和雾霾天气。”

为此,曹仁贤建议,中国需要加强对二氧化碳排放的监管和控制,应将其在立法上定义为污染物。

目前,全球已开始采用碳排放交易的市场机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全球碳交易市场规模已连续多年超过500亿美元。中国于2013年6月启动碳排放交易,但截至2017年9月,中国累计成交量仅约1.9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金额约45亿元。

“中国碳排放的总体交易规模还非常小,与排放量极不相称。”曹仁贤说,“实际上,碳交易市场和碳中和措施不能彻底解决二氧化碳问题。需要抓住主要矛盾,尽早出台二氧化碳管制措施。”

曹仁贤认为,将二氧化碳在立法上定义为污染物,可有效去除忽视二氧化碳排放物危害的误区,提高公民对二氧化碳排放物在环境及气候影响上的认识。也有助于能源消费者清晰认识到化石能源燃烧带来的巨大环境伤害和成本,逐步克制使用化石能源,积极推广无碳能源和清洁能源。

曹仁贤同时建议,应适时开征碳税,或将二氧化碳纳入应税污染物,其排放纳入环保税征收范围,提高排放成本。

“大多数欧盟国家都已经征收了上述税种,中国应尽早建立二氧化碳的排污、排放申报制度,制定碳足迹标准,准确核定、计量各行各业和产品生产的排放强度,取消二氧化碳排放豁免基数指标。” 曹仁贤说,且应按区域、分行业进行二氧化碳排放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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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应将二氧化碳列为污染物 适时开征碳税

曹仁贤认为,中国碳排放的总体交易规模与排放量极不相称,碳交易市场和碳中和措施不能彻底解决二氧化碳问题。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由于长期依赖煤炭的能源国情,中国已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碳排放第一大国,每年碳排放超过100亿吨,占全球总排放的近三成。

在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看来,中国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二氧化碳看不见摸不着,许多企业偷换概念,在降低理应承担的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量后,就标榜为‘近零、超低排放’,却把每燃烧1吨标煤可产生2.7吨左右的二氧化碳忽略不计,这对民众形成了误导。”3月12日,在全国“两会”期间,曹仁贤对界面新闻表示。

曹仁贤称,经多国科学家研究确认,高浓度的温室气体威胁公众健康,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危害不容小视。欧美等多数发达国家已将二氧化碳定义为“污染物”,并进行约束和治理。

“中国公民、企业对化石能源燃烧带来的危害认识不足,总是觉得二氧化碳无毒无味无害,可以无节制排放。”曹仁贤称。2018年1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也未将二氧化碳列为应税污染物。

“有观点认为中国尚处于发展阶段,理应具有足够的排放权。” 曹仁贤对界面新闻记者说,“但二氧化碳的无节制排放,将严重威胁气候和环境。燃烧得不到有效控制,使其他伴生的污染气体也堂而皇之排入大气,最终导致空气污染和雾霾天气。”

为此,曹仁贤建议,中国需要加强对二氧化碳排放的监管和控制,应将其在立法上定义为污染物。

目前,全球已开始采用碳排放交易的市场机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全球碳交易市场规模已连续多年超过500亿美元。中国于2013年6月启动碳排放交易,但截至2017年9月,中国累计成交量仅约1.9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交金额约45亿元。

“中国碳排放的总体交易规模还非常小,与排放量极不相称。”曹仁贤说,“实际上,碳交易市场和碳中和措施不能彻底解决二氧化碳问题。需要抓住主要矛盾,尽早出台二氧化碳管制措施。”

曹仁贤认为,将二氧化碳在立法上定义为污染物,可有效去除忽视二氧化碳排放物危害的误区,提高公民对二氧化碳排放物在环境及气候影响上的认识。也有助于能源消费者清晰认识到化石能源燃烧带来的巨大环境伤害和成本,逐步克制使用化石能源,积极推广无碳能源和清洁能源。

曹仁贤同时建议,应适时开征碳税,或将二氧化碳纳入应税污染物,其排放纳入环保税征收范围,提高排放成本。

“大多数欧盟国家都已经征收了上述税种,中国应尽早建立二氧化碳的排污、排放申报制度,制定碳足迹标准,准确核定、计量各行各业和产品生产的排放强度,取消二氧化碳排放豁免基数指标。” 曹仁贤说,且应按区域、分行业进行二氧化碳排放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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