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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威股份分红方案“出尔反尔” 老外董事表示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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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威股份分红方案“出尔反尔” 老外董事表示看不懂

在结束“共同控制”上市公司之后不久,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在分红方案上就出现了分歧。

图片来源:摄图网

好好的分红计划说变就变。

京威股份(002662)2018年3月20日曾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璟瑜主持,审议有关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这其中就包括了一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据悉,依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京威股份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11.01亿元(母公司)。议案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同时为了实现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京威股份拟进行2017年利润分配,即以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50亿股为基准,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3亿元。上述议案,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中,获得了9票全票通过。

没想到一晃没几天,京威股份就变卦了。2018年4月4日,京威股份收到股东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投资”)提交的《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的书面提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考虑到公司目前融资计划安排有变动,在保证项目投资的同时,还要保证充足的现金流,股东中环投资经慎重考虑提议取消上述的分红方案,并提议新的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4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9600万元。该临时提案,已经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获得了通过,并且该议案还将被提交到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

值得一提的是,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新的分红方案仅获得了7票同意,另有2张弃权票,弃权者为董事吉多•格兰迪(Guido Grandi)和汉斯•皮特•克鲁夫特(Hans-Peter Kruft),弃权理由系“对公司战略规划了解不足”。而在此前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中,这两位董事均委托董事李璟瑜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界面新闻记者查到,董事吉多•格兰迪(Guido Grandi)和汉斯•皮特•克鲁夫特(Hans-Peter Kruft)来自德国,是股东德国埃贝斯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作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起始日均为2016年12月30日,很显然两位董事代表着股东德国埃贝斯乐股份有限公司的立场。德国埃贝斯乐股份有限公司则为京威股份第二大股东,持股3.78亿股,占比25.2%,距离中环投资的30%也不并遥远。

从这个层面来看,京威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之间的沟通,并不算畅通。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2018年3月份,双方此前签署的《共同控制协议书》到期,而双方并没有续签,也由此结束了从2010年8月以来双方共同控制上市公司的关系。当时上市公司公告还有声称,双方解除了共同控制的约定后,基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长期合作的基础,且公司有规范的治理机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需要指出的是,李璟瑜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长,同时也是中环投资的法定代表人,但相关方对原分红方案的态度前后相悖,倒也耐人寻味。

4月16日,京威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了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事的关注函,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表示京威股份需要在18日之前作出相应说明。

来源:界面新闻

最新更新时间:04/16 14:09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京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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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束“共同控制”上市公司之后不久,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在分红方案上就出现了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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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分红计划说变就变。

京威股份(002662)2018年3月20日曾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璟瑜主持,审议有关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这其中就包括了一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据悉,依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京威股份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11.01亿元(母公司)。议案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同时为了实现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京威股份拟进行2017年利润分配,即以公司截止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50亿股为基准,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3亿元。上述议案,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中,获得了9票全票通过。

没想到一晃没几天,京威股份就变卦了。2018年4月4日,京威股份收到股东北京中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投资”)提交的《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的书面提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考虑到公司目前融资计划安排有变动,在保证项目投资的同时,还要保证充足的现金流,股东中环投资经慎重考虑提议取消上述的分红方案,并提议新的分配方案,即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4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9600万元。该临时提案,已经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获得了通过,并且该议案还将被提交到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

值得一提的是,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新的分红方案仅获得了7票同意,另有2张弃权票,弃权者为董事吉多•格兰迪(Guido Grandi)和汉斯•皮特•克鲁夫特(Hans-Peter Kruft),弃权理由系“对公司战略规划了解不足”。而在此前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中,这两位董事均委托董事李璟瑜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界面新闻记者查到,董事吉多•格兰迪(Guido Grandi)和汉斯•皮特•克鲁夫特(Hans-Peter Kruft)来自德国,是股东德国埃贝斯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作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起始日均为2016年12月30日,很显然两位董事代表着股东德国埃贝斯乐股份有限公司的立场。德国埃贝斯乐股份有限公司则为京威股份第二大股东,持股3.78亿股,占比25.2%,距离中环投资的30%也不并遥远。

从这个层面来看,京威股份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之间的沟通,并不算畅通。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2018年3月份,双方此前签署的《共同控制协议书》到期,而双方并没有续签,也由此结束了从2010年8月以来双方共同控制上市公司的关系。当时上市公司公告还有声称,双方解除了共同控制的约定后,基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长期合作的基础,且公司有规范的治理机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需要指出的是,李璟瑜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长,同时也是中环投资的法定代表人,但相关方对原分红方案的态度前后相悖,倒也耐人寻味。

4月16日,京威股份发布公告称,收到了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事的关注函,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表示京威股份需要在18日之前作出相应说明。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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