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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准入管理措施发布 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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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准入管理措施发布 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

扩大对外开放将有助于促进中外汽车企业在多领域展开合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6月28日以第18号令,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版负面清单),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废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继续执行。 

2018年版负面清单,由原来63条减至48条,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

其中提到,基本放开制造业。就汽车行业而言,将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

1984年首家中外合资整车企业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中国汽车行业正式进入合资合作的发展阶段。

1994年,《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明确了鼓励汽车行业利用外资的政策导向,首次提出了汽车、发动机合资企业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设立同类整车产品合资企业不超过2家的政策规定。

2004年《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放开了发动机合资企业股比,同时保留了对汽车合资企业中方股比和家数的要求。

此次对外开放有力地促进了汽车行业快速发展,使中国较快地建立起了完备的现代汽车产业体系。

发改委指出,扩大对外开放一是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是有利于加快全球产业融合,实现合作共赢。

三是有利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市场需求。随着汽车普及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汽车消费呈现高端化、多元化发展趋势。 

此外,在加快推进汽车行业对外开放的进程中,中外企业可以在多层次多领域开展深入合作。例如,在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等研发、设计、制造、服务等方面。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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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准入管理措施发布 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

扩大对外开放将有助于促进中外汽车企业在多领域展开合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6月28日以第18号令,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版负面清单),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废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继续执行。 

2018年版负面清单,由原来63条减至48条,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

其中提到,基本放开制造业。就汽车行业而言,将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

1984年首家中外合资整车企业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中国汽车行业正式进入合资合作的发展阶段。

1994年,《汽车工业产业政策》明确了鼓励汽车行业利用外资的政策导向,首次提出了汽车、发动机合资企业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设立同类整车产品合资企业不超过2家的政策规定。

2004年《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放开了发动机合资企业股比,同时保留了对汽车合资企业中方股比和家数的要求。

此次对外开放有力地促进了汽车行业快速发展,使中国较快地建立起了完备的现代汽车产业体系。

发改委指出,扩大对外开放一是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是有利于加快全球产业融合,实现合作共赢。

三是有利于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市场需求。随着汽车普及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汽车消费呈现高端化、多元化发展趋势。 

此外,在加快推进汽车行业对外开放的进程中,中外企业可以在多层次多领域开展深入合作。例如,在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等研发、设计、制造、服务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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