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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月内32只被救护的穿山甲相继死亡,广西林业厅回应绿发会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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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月内32只被救护的穿山甲相继死亡,广西林业厅回应绿发会质疑

8月6日,广西林业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8月17日救护的32只穿山甲在两个月期间相继死亡有关情况,公开回应中国绿发会的质疑。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广西林业厅与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就穿山甲事件的争议又有新的进展。8月6日,广西林业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8月17日救护的32只穿山甲在两个月期间相继死亡有关情况,公开回应中国绿发会的质疑。

在新闻发布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表示,2017年8月17日,钦州海警向广西林业厅移交其查获的走私入境马来穿山甲34只,其中32只活体,2只死体。由于该批次穿山甲被人为灌食、处于高度应激反应、拒绝进食和传染性的病原微生物感染等多方面原因,尽管工作人员极力救护,但它们仍陆续发病和衰竭死亡。2017年10月22日,该批次穿山甲最后1只死亡。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主任廖河康表示,相关样本已由中国军事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检测。因相关病毒对穿山甲的危害还在研究过程中,尚未出具检测报告或研究报告。

据界面新闻早前报道,中国绿发会自2017年8月22日起开始就查获的该批次穿山甲事件多次向广西林业厅申请信息公开,广西林业厅数次回应均不被中国绿发会认可。因不服广西自治区林业厅做出的不公开穿山甲相关信息的决定,中国绿发会在今年6月4日向国家林草局申请行政复议。国家林草局最终驳回了广西林业厅不公开穿山甲信息公开理由,要求其重新答复。

此前,广西林业厅在《关于公开2017年8月17日收容穿山甲有关检验情况的复函》中表示,中国绿发会提出申请公开“病毒高致病是什么级别?”、“病毒会造成哪些方面的危害”、“不得向外传播或用于其他用途的法律依据”等信息属于咨询性质,不属于政府信息。

就此,广西林业厅保护处工作人员告诉界面新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中国绿发会提出的病毒致病级别、会造成哪些危害这一事项,明显不属于政府公开信息,应属于咨询性质。至于检测机构名称,广西林业厅已于2018年4月28日答复绿发会,《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除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可以发布动物疫情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发布。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中国绿发会提出的想法和要求广西林业厅没有办法操作,比如搞保护地,一方面现实情况达不到要求,也不符合《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同时,这部分穿山甲都是马来穿山甲,作为外来物种没有办法在国内放生,在野外冬天也活不了,放生相当于变相的谋杀。

广西林业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8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马来穿山甲作为外地物种,按法律规定不能放归到野外救护。

对于广西林业厅方面的说法,中国绿发会并不认可。该机构工作人员Sophia8月6日晚对界面新闻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包括外来物种等要经过专家论证才能决定是否野外放生,但是广西林业厅从来没有组织过专家论证就直接决定了不能放生,而全世界的经验都证明野外放生是最好的保护方式,近年来中国很多地方的林业部门也都在探索野外放生。

Sophia认为,广西林业厅的公开说明是避重就轻,现在焦点是信息公开,而不是野外放生的问题。Sophia表示,中国绿发会将会继续追踪并调查此事,并希望能和广西林业厅进行面对面交流。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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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月内32只被救护的穿山甲相继死亡,广西林业厅回应绿发会质疑

8月6日,广西林业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8月17日救护的32只穿山甲在两个月期间相继死亡有关情况,公开回应中国绿发会的质疑。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广西林业厅与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就穿山甲事件的争议又有新的进展。8月6日,广西林业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8月17日救护的32只穿山甲在两个月期间相继死亡有关情况,公开回应中国绿发会的质疑。

在新闻发布会上,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表示,2017年8月17日,钦州海警向广西林业厅移交其查获的走私入境马来穿山甲34只,其中32只活体,2只死体。由于该批次穿山甲被人为灌食、处于高度应激反应、拒绝进食和传染性的病原微生物感染等多方面原因,尽管工作人员极力救护,但它们仍陆续发病和衰竭死亡。2017年10月22日,该批次穿山甲最后1只死亡。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与疫源疫病监测中心主任廖河康表示,相关样本已由中国军事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检测。因相关病毒对穿山甲的危害还在研究过程中,尚未出具检测报告或研究报告。

据界面新闻早前报道,中国绿发会自2017年8月22日起开始就查获的该批次穿山甲事件多次向广西林业厅申请信息公开,广西林业厅数次回应均不被中国绿发会认可。因不服广西自治区林业厅做出的不公开穿山甲相关信息的决定,中国绿发会在今年6月4日向国家林草局申请行政复议。国家林草局最终驳回了广西林业厅不公开穿山甲信息公开理由,要求其重新答复。

此前,广西林业厅在《关于公开2017年8月17日收容穿山甲有关检验情况的复函》中表示,中国绿发会提出申请公开“病毒高致病是什么级别?”、“病毒会造成哪些方面的危害”、“不得向外传播或用于其他用途的法律依据”等信息属于咨询性质,不属于政府信息。

就此,广西林业厅保护处工作人员告诉界面新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中国绿发会提出的病毒致病级别、会造成哪些危害这一事项,明显不属于政府公开信息,应属于咨询性质。至于检测机构名称,广西林业厅已于2018年4月28日答复绿发会,《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除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可以发布动物疫情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发布。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中国绿发会提出的想法和要求广西林业厅没有办法操作,比如搞保护地,一方面现实情况达不到要求,也不符合《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同时,这部分穿山甲都是马来穿山甲,作为外来物种没有办法在国内放生,在野外冬天也活不了,放生相当于变相的谋杀。

广西林业厅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8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马来穿山甲作为外地物种,按法律规定不能放归到野外救护。

对于广西林业厅方面的说法,中国绿发会并不认可。该机构工作人员Sophia8月6日晚对界面新闻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包括外来物种等要经过专家论证才能决定是否野外放生,但是广西林业厅从来没有组织过专家论证就直接决定了不能放生,而全世界的经验都证明野外放生是最好的保护方式,近年来中国很多地方的林业部门也都在探索野外放生。

Sophia认为,广西林业厅的公开说明是避重就轻,现在焦点是信息公开,而不是野外放生的问题。Sophia表示,中国绿发会将会继续追踪并调查此事,并希望能和广西林业厅进行面对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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