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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再遭严整 课外班的“疯狂时代”或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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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再遭严整 课外班的“疯狂时代”或将结束  

中小培训机构可能整顿、关停,但学业压力并没有减轻,培训价格也会上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暑假班还没有上完,秋季班已经成为家长们抢购的对象。尽管校外培训屡遭严厉监管,但是中小学课外辅导的热度依然不减,这导致多家违规机构查处之后死灰复燃。中国政府进一步出台法规,极有可能终结违规校外培训屡禁不止的现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是对今年2月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下称《送审稿》)的细化和补充,还首次提出多条全新的管理要求。

面对新的《意见》,校外培训的巨头企业们或许能够做到合规生存,但中小型机构可能面临整顿、关停的命运。对于学生和家长来说,校外培训机构减少并不等于学业压力减轻,升学需求如何解决将成为一个新的问题。

预习班被叫停 在职教师不得教补习

在即将结束的暑假班,不少学生已经提前学完了新学期的课程,但这样超前学习的预习班即将终结。

《意见》要求,学科知识类的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都要向主管教育部门备案,这意味着校外培训只能是“复习班”而非“预习班”。

在之前针对校外培训的整治中,不少培训机构为了绕过禁令,将超前学习的内容冠上“思维训练”等名目继续开班教学。《意见》要求教学内容必须备案以后,培训机构这种改头换面的做法遭到根本杜绝。

除了教学内容,校外培训的时间也被严格控制压缩。《意见》明确提出,校外培训的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培训机构也不得留作业。

培训机构另一个遭到明令禁止的是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意见》表示,要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甚至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行为。除了要求培训机构禁止聘用,《意见》提出在职教师一旦违规,将被取消相关的教师资格。

浙江省发展民办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李春光在中信证券的解读电话会上表示,上述要求对高考补习类的培训机构影响最大,“这类培训对于学校教师的依赖很严重,一旦严厉禁止聘用在职教师,这类培训机构生存的难度都会很大。”

另外,李春光认为禁止聘用在职教师对三四线城市教育培训的影响更为明显。由于一、二线城市人才较多,因此培训机构的教师队伍里学校在职教师不多。但三、四线城市人才数量有限,因此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的情况更严重,受禁令影响也更大。

中小补习班遭严重打击 大型机构扩张放缓

相较之前的政策,《意见》明显提高了培训机构的办学门槛、管理标准,“家庭作坊”式的补习班很难继续存在,全国连锁的培训企业也无法再野蛮扩张。

在硬件设施上,《意见》要求培训机构学生人均面积不得低于3平米,这一条已经淘汰掉许多学校、小区门口的小型补习班。另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如果学生的课程没有上完,机构必须按照合同向学生、家长退费。为了防止培训机构“卷款跑路”等现象,《意见》要求金融部门也参与监管,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大额资金流动。

“过去教育培训机构往往一次性收取半年、一年甚至三年的学费,一些净利润不太高的企业靠着预收学费,做高自己的利润。”光大证券教育行业分析师贾昌浩告诉界面新闻记者,这条规定对于家长来说,明显缓解了培训费用的负担,对教学水平较好、规模较大的机构影响并不大。但对于一些水平不高、依靠预收学费维持运营的小机构,如果学生上课三个月之后不满意,家长可以不再交费上课,此类机构将很难生存下去。

像新东方、学而思培优这类大型培训机构,未来将面临的是扩张减速。根据《意见》,如果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开设分支机构,都需要经过批准,这也是监管部门首次提出的新政策。

此前,同一区域开设更多教学机构并不需要审批,这也是许多培训机构迅速发展的原因。由于学生、家长往往只会选择步行可达的补习班,所以培训机构为了加速发展,一个重要的发展手段就是开设更多教学分店、招收更多学生。但在《意见》出台后,审批卡住了培训机构疯狂扩张的模式,校外培训全国开花的现象将得到严格约束。

尽管出台时间极为接近,但最新出台的《意见》和司法部公布的《送审稿》相比,对培训机构的审批要求明显收紧。

“审批前置“成为《意见》首次提出的原则。按照要求,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都必须经批准,首先取得办学许可证,再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而《送审稿》对不同类型的培训机构审批标准有所区分,素质教育类培训机构的审批标准相对更为宽松。

“我认为《送审稿》会根据《意见》修改。“李春光说。《意见》出台之后立即生效,而《送审稿》还处于征求意见的阶段。另外,《意见》是各省必须做到的底线,各省教育部门制定的具体标准很可能更加严格。

培训价格可能飙升 长期有利于教育质量

在之前的培训机构整治中,西安等地的家长反映违规培训机构仍在运营,《意见》出台后明确了各级行政机关的监管内容,并要求监管不利将追究法律责任。可以预见,针对培训机构的整治力度将进一步强化。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意见》是对之前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进一步细化,建立起了长效的治理机制,但仅仅治理培训的供给端并不能真正缓解”培训热“。他表示,取消了违法培训机构以后,合法培训机构数量并不多,家长、学生的培训需求依然旺盛。这导致今年暑假校外培训依旧火爆,各地已经出现了培训价格飙升的现象。

今年7月,杭州、温州、苏州相继公布了首批民办培训机构“白名单”,各城市通过检查的合格机构均在700所以下,苏州市的中小学学科类培训仅有14%进入了“白名单“。根据《菏泽日报》报道,山东省菏泽市几乎市区所有培训机构都在今年7月1日后涨价,即便涨价,知名度较高的培训机构仍然一座难求。

在升学压力下,应试成为中小学生必经的选拔门槛。因此面对中小学旺盛的培训需求,培训机构可以将监管导致的教师聘用、房租等上升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所以短期来看,学生、家长可以一次性支付更少的学费,但也有可能面临学费上涨、培训需求难以解决的问题。

但中信证券教育行业分析师冯重光认为,长期来看《意见》对于家长、学生来说并不是坏事。“对于教育培训,家长和学生可以有更加规范、品质更好的教育服务。”他告诉界面新闻记者,《意见》将推动培训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提升师资队伍水平,也有利于中小学校育人水平全面发展。

熊丙奇建议,真正整治“培训热”,不仅要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更重要的是从制度层面治理教育培训需求。“在教育评价制度应试化、义务教育资源不均衡的背景下,解决教育培训热需要改变单一的分数评价。”熊丙奇说。他认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教育评价制度,才能够从根源上消除校外培训畸形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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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再遭严整 课外班的“疯狂时代”或将结束  

中小培训机构可能整顿、关停,但学业压力并没有减轻,培训价格也会上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暑假班还没有上完,秋季班已经成为家长们抢购的对象。尽管校外培训屡遭严厉监管,但是中小学课外辅导的热度依然不减,这导致多家违规机构查处之后死灰复燃。中国政府进一步出台法规,极有可能终结违规校外培训屡禁不止的现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是对今年2月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下称《送审稿》)的细化和补充,还首次提出多条全新的管理要求。

面对新的《意见》,校外培训的巨头企业们或许能够做到合规生存,但中小型机构可能面临整顿、关停的命运。对于学生和家长来说,校外培训机构减少并不等于学业压力减轻,升学需求如何解决将成为一个新的问题。

预习班被叫停 在职教师不得教补习

在即将结束的暑假班,不少学生已经提前学完了新学期的课程,但这样超前学习的预习班即将终结。

《意见》要求,学科知识类的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都要向主管教育部门备案,这意味着校外培训只能是“复习班”而非“预习班”。

在之前针对校外培训的整治中,不少培训机构为了绕过禁令,将超前学习的内容冠上“思维训练”等名目继续开班教学。《意见》要求教学内容必须备案以后,培训机构这种改头换面的做法遭到根本杜绝。

除了教学内容,校外培训的时间也被严格控制压缩。《意见》明确提出,校外培训的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培训机构也不得留作业。

培训机构另一个遭到明令禁止的是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意见》表示,要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甚至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行为。除了要求培训机构禁止聘用,《意见》提出在职教师一旦违规,将被取消相关的教师资格。

浙江省发展民办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李春光在中信证券的解读电话会上表示,上述要求对高考补习类的培训机构影响最大,“这类培训对于学校教师的依赖很严重,一旦严厉禁止聘用在职教师,这类培训机构生存的难度都会很大。”

另外,李春光认为禁止聘用在职教师对三四线城市教育培训的影响更为明显。由于一、二线城市人才较多,因此培训机构的教师队伍里学校在职教师不多。但三、四线城市人才数量有限,因此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的情况更严重,受禁令影响也更大。

中小补习班遭严重打击 大型机构扩张放缓

相较之前的政策,《意见》明显提高了培训机构的办学门槛、管理标准,“家庭作坊”式的补习班很难继续存在,全国连锁的培训企业也无法再野蛮扩张。

在硬件设施上,《意见》要求培训机构学生人均面积不得低于3平米,这一条已经淘汰掉许多学校、小区门口的小型补习班。另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如果学生的课程没有上完,机构必须按照合同向学生、家长退费。为了防止培训机构“卷款跑路”等现象,《意见》要求金融部门也参与监管,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大额资金流动。

“过去教育培训机构往往一次性收取半年、一年甚至三年的学费,一些净利润不太高的企业靠着预收学费,做高自己的利润。”光大证券教育行业分析师贾昌浩告诉界面新闻记者,这条规定对于家长来说,明显缓解了培训费用的负担,对教学水平较好、规模较大的机构影响并不大。但对于一些水平不高、依靠预收学费维持运营的小机构,如果学生上课三个月之后不满意,家长可以不再交费上课,此类机构将很难生存下去。

像新东方、学而思培优这类大型培训机构,未来将面临的是扩张减速。根据《意见》,如果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开设分支机构,都需要经过批准,这也是监管部门首次提出的新政策。

此前,同一区域开设更多教学机构并不需要审批,这也是许多培训机构迅速发展的原因。由于学生、家长往往只会选择步行可达的补习班,所以培训机构为了加速发展,一个重要的发展手段就是开设更多教学分店、招收更多学生。但在《意见》出台后,审批卡住了培训机构疯狂扩张的模式,校外培训全国开花的现象将得到严格约束。

尽管出台时间极为接近,但最新出台的《意见》和司法部公布的《送审稿》相比,对培训机构的审批要求明显收紧。

“审批前置“成为《意见》首次提出的原则。按照要求,所有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都必须经批准,首先取得办学许可证,再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而《送审稿》对不同类型的培训机构审批标准有所区分,素质教育类培训机构的审批标准相对更为宽松。

“我认为《送审稿》会根据《意见》修改。“李春光说。《意见》出台之后立即生效,而《送审稿》还处于征求意见的阶段。另外,《意见》是各省必须做到的底线,各省教育部门制定的具体标准很可能更加严格。

培训价格可能飙升 长期有利于教育质量

在之前的培训机构整治中,西安等地的家长反映违规培训机构仍在运营,《意见》出台后明确了各级行政机关的监管内容,并要求监管不利将追究法律责任。可以预见,针对培训机构的整治力度将进一步强化。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意见》是对之前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进一步细化,建立起了长效的治理机制,但仅仅治理培训的供给端并不能真正缓解”培训热“。他表示,取消了违法培训机构以后,合法培训机构数量并不多,家长、学生的培训需求依然旺盛。这导致今年暑假校外培训依旧火爆,各地已经出现了培训价格飙升的现象。

今年7月,杭州、温州、苏州相继公布了首批民办培训机构“白名单”,各城市通过检查的合格机构均在700所以下,苏州市的中小学学科类培训仅有14%进入了“白名单“。根据《菏泽日报》报道,山东省菏泽市几乎市区所有培训机构都在今年7月1日后涨价,即便涨价,知名度较高的培训机构仍然一座难求。

在升学压力下,应试成为中小学生必经的选拔门槛。因此面对中小学旺盛的培训需求,培训机构可以将监管导致的教师聘用、房租等上升成本转嫁给消费者。所以短期来看,学生、家长可以一次性支付更少的学费,但也有可能面临学费上涨、培训需求难以解决的问题。

但中信证券教育行业分析师冯重光认为,长期来看《意见》对于家长、学生来说并不是坏事。“对于教育培训,家长和学生可以有更加规范、品质更好的教育服务。”他告诉界面新闻记者,《意见》将推动培训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提升师资队伍水平,也有利于中小学校育人水平全面发展。

熊丙奇建议,真正整治“培训热”,不仅要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更重要的是从制度层面治理教育培训需求。“在教育评价制度应试化、义务教育资源不均衡的背景下,解决教育培训热需要改变单一的分数评价。”熊丙奇说。他认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教育评价制度,才能够从根源上消除校外培训畸形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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