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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 银保监会对5家省联社罚款317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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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 银保监会对5家省联社罚款3172.7万元

8月31日,银保监会公告,由于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对5家省联社作出合计3172.7万元罚款,对63名责任人分别取消任职资格、警告或罚款处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8月31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公告,银保监会统筹协调相关银监局依法对内蒙古、江西、河南、广东、四川等5家省联社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合计罚款3172.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70.5万元;人员方面,对省联社63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取消任职资格、警告和罚款,其中42人合计罚款455.5万元。

省联社是省政府管理辖内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合机构)的职能部门。2017年,原银监会对内蒙古、江西、河南、广东、四川等5家省联社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5家省联社在具体履职中存在一些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对农合机构偏离支农服务主业没有有效纠正。部分省联社没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积极引导农合机构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对“离农脱农”问题不考核、不纠正、不处理,导致少部分县域农合机构严重偏离支农战略定位。

二是在落实风险防控处置责任方面履职不力。个别省联社没有切实承担对农合机构风险处置的牵头责任,风险防控不作为,导致辖内风险持续积聚,高风险机构数量上升,对地方金融安全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

三是违规开展相关业务。部分省联社严重违反监管规定,违规设立实体企业、未经批准超范围开展业务等,个别省联社甚至越权干预农合机构经营决策,违规牵头组织发放大额、异地、非涉农贷款,形成大额风险暴露。

四是高管人员违规履职问题突出。内部治理严重缺失,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而实际履职等违规问题多发。

据银保监会公告,本次对河南、江西、内蒙古、广东、四川5家省联社作出处罚的相关违法违规主要表现为:高管人员未经核准任职资格而履职;同业融出资金超比例;违法投资设立企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存在缺陷;挪用社员机构缴存的清算资金开展资金业务;案防管理不到位导致瞒报漏报案件等问题。

机构处罚方面,对5家省联社合计罚款3172.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70.5万元。人员处罚方面,对省联社63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取消任职资格、警告和罚款,其中42人合计罚款455.5万元。为进一步提高处罚的警示作用,推动省联社严格依法履职,形成农合系统“以上率下”、依法合规的氛围,本次现场检查特别突出了对省联社高管人员的处罚,分别对内蒙古区联社4名、江西省联社4名、广东省联社4名、四川省联社4名高管(含已退休高管)给予了警告、罚款的处罚,对违规严重、性质恶劣的河南省联社3名高管人员给予了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牢守监管定位,坚持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公正监管,坚持违法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在推动省联社规范履职工作中,按照“两手抓”思路,一手抓省联社规范履职和强化服务能力,一手抓推进省联社改革试点研究,以持续推动深化改革来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提升农合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

本次公布的这一批针对5家省联社及其责任人的处罚决定,体现了银监会在今年1月公布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中对“风控责任落实”、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的明确要求。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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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 银保监会对5家省联社罚款3172.7万元

8月31日,银保监会公告,由于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对5家省联社作出合计3172.7万元罚款,对63名责任人分别取消任职资格、警告或罚款处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8月31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公告,银保监会统筹协调相关银监局依法对内蒙古、江西、河南、广东、四川等5家省联社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合计罚款3172.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70.5万元;人员方面,对省联社63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取消任职资格、警告和罚款,其中42人合计罚款455.5万元。

省联社是省政府管理辖内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统称农合机构)的职能部门。2017年,原银监会对内蒙古、江西、河南、广东、四川等5家省联社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5家省联社在具体履职中存在一些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对农合机构偏离支农服务主业没有有效纠正。部分省联社没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积极引导农合机构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对“离农脱农”问题不考核、不纠正、不处理,导致少部分县域农合机构严重偏离支农战略定位。

二是在落实风险防控处置责任方面履职不力。个别省联社没有切实承担对农合机构风险处置的牵头责任,风险防控不作为,导致辖内风险持续积聚,高风险机构数量上升,对地方金融安全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

三是违规开展相关业务。部分省联社严重违反监管规定,违规设立实体企业、未经批准超范围开展业务等,个别省联社甚至越权干预农合机构经营决策,违规牵头组织发放大额、异地、非涉农贷款,形成大额风险暴露。

四是高管人员违规履职问题突出。内部治理严重缺失,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而实际履职等违规问题多发。

据银保监会公告,本次对河南、江西、内蒙古、广东、四川5家省联社作出处罚的相关违法违规主要表现为:高管人员未经核准任职资格而履职;同业融出资金超比例;违法投资设立企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存在缺陷;挪用社员机构缴存的清算资金开展资金业务;案防管理不到位导致瞒报漏报案件等问题。

机构处罚方面,对5家省联社合计罚款3172.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70.5万元。人员处罚方面,对省联社63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取消任职资格、警告和罚款,其中42人合计罚款455.5万元。为进一步提高处罚的警示作用,推动省联社严格依法履职,形成农合系统“以上率下”、依法合规的氛围,本次现场检查特别突出了对省联社高管人员的处罚,分别对内蒙古区联社4名、江西省联社4名、广东省联社4名、四川省联社4名高管(含已退休高管)给予了警告、罚款的处罚,对违规严重、性质恶劣的河南省联社3名高管人员给予了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的处罚。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牢守监管定位,坚持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公正监管,坚持违法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在推动省联社规范履职工作中,按照“两手抓”思路,一手抓省联社规范履职和强化服务能力,一手抓推进省联社改革试点研究,以持续推动深化改革来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提升农合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

本次公布的这一批针对5家省联社及其责任人的处罚决定,体现了银监会在今年1月公布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中对“风控责任落实”、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的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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