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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体商品到虚拟投资 警惕传销穿上“新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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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体商品到虚拟投资 警惕传销穿上“新马甲”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传统传销在网络的伪装下穿上“新马甲”。

作者:徐颖

咸阳姑娘李米(化名)是个网游爱好者,每年在购买游戏币和装备上花费不少。去年年底,在亲戚的推荐下,李米交纳了2700元购买了某网游公司的部分原始股权及电子币,成为该公司的会员。该网游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她,只要再推荐两人入会即可以电子币形式返还她的本金,后续再推荐人入会的话,就可以给她分红了。起初,李米对这种形式有些怀疑,但是经不住亲戚游说,她开始拉人入会,短短3个月就发展了10余人,直到警方找上门,李米才恍然大悟,原来她加入的是典型的金字塔式拉人头传销。 

近年来,网络传销作为一种打着电子商务旗号的新型传销,正成为威胁互联网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毒瘤。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传统传销在网络的伪装下穿上“新马甲”。 

网络传销隐蔽性强危害更大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的传销早已不是靠卖产品来发展下线生成提成的模式了,如今传播较快、涉及面较广的传销模式是网络传销。网络传销通过网上招聘或熟人之间的邀约来发展下线,扩张起来十分迅速。”省工商局直销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近年来传销活动利用互联网改头换面,把主战场转向网络,更多地运用“杀熟”伎俩,以线上、线下相互配合的运作模式引诱更多熟人参与,让熟人再发展熟人。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在熟人之间发展和扩散,人们容易放松警惕性,这种传销危害范围更广,有关部门监管起来难度更大。 

日前,腾讯守护者计划联合腾讯新闻客户端发起一项关于网络传销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发生在熟人之间的网络传销触目惊心,高达62.2%的人身边有亲戚或朋友遭遇过网络传销骗局,26.6%的人因为购买朋友推荐的项目或产品而蒙受损失。可见,针对熟人的网络传销已成为危害公众人身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公害。 

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活动都具有金字塔式的长链条结构,主要依靠不断发展下线从中获利。然而,网络传销因其主体和标的的虚拟性、行为跨地域性等特点,与传统传销相比更具隐蔽性、欺骗性,社会危害性更大。 

“网络传销的载体从传统保健品、化妆品等实体商品逐渐进化为新兴产业、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虚拟投资,打着高科技创业甚至政府扶持的旗号,更具迷惑性。”西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微信朋友圈变成传销圈 

因微信朋友圈具有联络快、扩散广的特点,网络传销的魔爪也开始伸进了微信朋友圈。

 “违法商家将一款低成本的商品或服务稍加包装,通过层层代理分销,逐层加价后以十几倍甚至上百倍的价格售出,并且每一层级代理商均需向上一层级交代理费,各层级代理商不再通过商品销售盈利,而是转向收取代理费。如果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是这种销售模式,很有可能就是在从事传销活动。”省工商局直销局相关负责人说,这种通过微商进行的传销不再以商品买卖为目的,而是纯粹通过发展下线牟取暴利,在微信朋友圈的掩盖下和利益的引诱下,很多人深陷其中仍全然不知。 

有数据显示,2017年国内微商从业人员达2018.8万人,且从业人数还在迅速增长。与此同时,微商传销等新型网络传销也呈高发态势。从我国多地公安部门查处的相关案件看,这些网络传销案件涉及人员动辄数十万人,涉及金额达数亿元。 

创新监管方式坚决铲除毒瘤 

网络传销常常打着“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私募基金”等旗号,迷惑参与者。另外,网络传销行为往往是跨省、跨区作案,其中既涉及行政违法又有犯罪行为,既涉及部门查处认定的分工问题又涉及地区管辖问题,如何确定立案管辖权成了难题。就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网络传销监管起来有一定困难。 

如何才能更有效地打击网络传销?在西安多年从事打击传销工作的工商系统工作人员李洪刚说:“针对网络传销活动的隐蔽性,面对互联网繁杂的各类信息,要想从中发现和识别网络传销活动线索,相关部门必须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网络的日常监管。”他认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日常网络传销活动信息归集研判,建立日常监管平台,对网络传销活动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同时,注重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加强对违法线索的梳理和分析,采取强有力措施遏制并铲除传销这颗社会毒瘤,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诚信体系,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

来源:陕西日报

原标题:警惕传销穿上“新马甲”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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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体商品到虚拟投资 警惕传销穿上“新马甲”

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传统传销在网络的伪装下穿上“新马甲”。

作者:徐颖

咸阳姑娘李米(化名)是个网游爱好者,每年在购买游戏币和装备上花费不少。去年年底,在亲戚的推荐下,李米交纳了2700元购买了某网游公司的部分原始股权及电子币,成为该公司的会员。该网游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她,只要再推荐两人入会即可以电子币形式返还她的本金,后续再推荐人入会的话,就可以给她分红了。起初,李米对这种形式有些怀疑,但是经不住亲戚游说,她开始拉人入会,短短3个月就发展了10余人,直到警方找上门,李米才恍然大悟,原来她加入的是典型的金字塔式拉人头传销。 

近年来,网络传销作为一种打着电子商务旗号的新型传销,正成为威胁互联网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毒瘤。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传统传销在网络的伪装下穿上“新马甲”。 

网络传销隐蔽性强危害更大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的传销早已不是靠卖产品来发展下线生成提成的模式了,如今传播较快、涉及面较广的传销模式是网络传销。网络传销通过网上招聘或熟人之间的邀约来发展下线,扩张起来十分迅速。”省工商局直销局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近年来传销活动利用互联网改头换面,把主战场转向网络,更多地运用“杀熟”伎俩,以线上、线下相互配合的运作模式引诱更多熟人参与,让熟人再发展熟人。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在熟人之间发展和扩散,人们容易放松警惕性,这种传销危害范围更广,有关部门监管起来难度更大。 

日前,腾讯守护者计划联合腾讯新闻客户端发起一项关于网络传销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发生在熟人之间的网络传销触目惊心,高达62.2%的人身边有亲戚或朋友遭遇过网络传销骗局,26.6%的人因为购买朋友推荐的项目或产品而蒙受损失。可见,针对熟人的网络传销已成为危害公众人身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公害。 

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活动都具有金字塔式的长链条结构,主要依靠不断发展下线从中获利。然而,网络传销因其主体和标的的虚拟性、行为跨地域性等特点,与传统传销相比更具隐蔽性、欺骗性,社会危害性更大。 

“网络传销的载体从传统保健品、化妆品等实体商品逐渐进化为新兴产业、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虚拟投资,打着高科技创业甚至政府扶持的旗号,更具迷惑性。”西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微信朋友圈变成传销圈 

因微信朋友圈具有联络快、扩散广的特点,网络传销的魔爪也开始伸进了微信朋友圈。

 “违法商家将一款低成本的商品或服务稍加包装,通过层层代理分销,逐层加价后以十几倍甚至上百倍的价格售出,并且每一层级代理商均需向上一层级交代理费,各层级代理商不再通过商品销售盈利,而是转向收取代理费。如果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是这种销售模式,很有可能就是在从事传销活动。”省工商局直销局相关负责人说,这种通过微商进行的传销不再以商品买卖为目的,而是纯粹通过发展下线牟取暴利,在微信朋友圈的掩盖下和利益的引诱下,很多人深陷其中仍全然不知。 

有数据显示,2017年国内微商从业人员达2018.8万人,且从业人数还在迅速增长。与此同时,微商传销等新型网络传销也呈高发态势。从我国多地公安部门查处的相关案件看,这些网络传销案件涉及人员动辄数十万人,涉及金额达数亿元。 

创新监管方式坚决铲除毒瘤 

网络传销常常打着“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私募基金”等旗号,迷惑参与者。另外,网络传销行为往往是跨省、跨区作案,其中既涉及行政违法又有犯罪行为,既涉及部门查处认定的分工问题又涉及地区管辖问题,如何确定立案管辖权成了难题。就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网络传销监管起来有一定困难。 

如何才能更有效地打击网络传销?在西安多年从事打击传销工作的工商系统工作人员李洪刚说:“针对网络传销活动的隐蔽性,面对互联网繁杂的各类信息,要想从中发现和识别网络传销活动线索,相关部门必须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网络的日常监管。”他认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日常网络传销活动信息归集研判,建立日常监管平台,对网络传销活动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同时,注重加强部门间执法协作,加强对违法线索的梳理和分析,采取强有力措施遏制并铲除传销这颗社会毒瘤,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诚信体系,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

来源:陕西日报

原标题:警惕传销穿上“新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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