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要求私募基金在10月底提交自查报告

财联社记者获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10月31日前提交自查报告,否则将被纳入异常经营程序。

协会要求,自查内容包括15项,如公司所管理私募基金在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是否备案齐全,并及时更新;现有员工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情况;是否兼营民间借贷、P2P等与私募基金属性相冲突的业务;是否在半年内存在投资者无法正常退出的相关情况,并要求说明原因及已采取的相关措施。

同时,协会要求,针对不合规业务,私募基金公司要提出详细整改安排,相关整改完成时限不得晚于明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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