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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并购重组强调“分阶段”信披 不再强制要求披露标的预估值或拟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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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并购重组强调“分阶段”信披 不再强制要求披露标的预估值或拟定价

近日证监会修订了相关制度,从多个方面简化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预案披露要求。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今日(11月16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于近日修订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36号)。

此次修订从多个方面简化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预案披露要求,一是,聚焦主要交易对方和交易标的核心要素的披露。不再要求披露交易对方业务发展状况、主要财务指标和下属企业名目;对海外并购、招拍挂等交易允许简化或暂缓披露相关情况。

二是,增加中介机构核查要求弹性。允许中介机构结合尽职调查的实际进展披露核查意见。

三是,在已明确交易标的的前提下,不再强制要求披露标的预估值或拟定价,便于交易各方更充分地谈判博弈。

四是,在充分披露相关风险的前提下,不再要求披露权属瑕疵、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对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预计影响,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自查情况。

证监会方面称,此举为进一步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服务实体经济,落实股票停复牌制度改革。

下一步,上市公司要进一步落实好分阶段披露要求,相关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筹划推进并购重组方案过程中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切实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重组预案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忽悠式”重组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持续完善停复牌制度及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并购重组全流程监管,严格内幕交易综合防控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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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并购重组强调“分阶段”信披 不再强制要求披露标的预估值或拟定价

近日证监会修订了相关制度,从多个方面简化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预案披露要求。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今日(11月16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于近日修订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36号)。

此次修订从多个方面简化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预案披露要求,一是,聚焦主要交易对方和交易标的核心要素的披露。不再要求披露交易对方业务发展状况、主要财务指标和下属企业名目;对海外并购、招拍挂等交易允许简化或暂缓披露相关情况。

二是,增加中介机构核查要求弹性。允许中介机构结合尽职调查的实际进展披露核查意见。

三是,在已明确交易标的的前提下,不再强制要求披露标的预估值或拟定价,便于交易各方更充分地谈判博弈。

四是,在充分披露相关风险的前提下,不再要求披露权属瑕疵、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对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预计影响,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自查情况。

证监会方面称,此举为进一步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服务实体经济,落实股票停复牌制度改革。

下一步,上市公司要进一步落实好分阶段披露要求,相关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筹划推进并购重组方案过程中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切实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重组预案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忽悠式”重组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持续完善停复牌制度及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并购重组全流程监管,严格内幕交易综合防控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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