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保患者在西安地区已结算17种抗癌药17例

据《陕西日报》报道,12月5日,记者从陕西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11月30日至12月4日,17种抗癌药被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仅3个工作日,患者在西安地区已成功结算17例,购药金额共15万余元,医保报销金额10万余元。

据了解,11月30日,患者刘某在西京医院完成了购买药品瑞戈非尼的申报工作,并于当天在定点药店进行了结算,购药总额5488元,医保报销3457.4元,个人支付2030.6元。17种抗癌药被纳入陕西省医保支付范围后,他是陕西省首例使用医保结算的患者。为确保更多医保患者更好地享受17种抗癌药的医保结算待遇,陕西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将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及时落实特药政策,同时适当增加特定医疗机构和责任医师的数量,以方便患者就医、购药。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积极接受参保群众监督,及时落实责任,确保全省患者享受到方便、快捷的医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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