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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Ⅰ级响应时,错峰上下班和停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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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Ⅰ级响应时,错峰上下班和停课

12月7日,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冰雪灾害天气的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启动Ⅰ级响应,实行错峰上下班和学校停课等措施。

12月7日,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从即日起废止了原《西安市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0〕130号)。根据预案,按照冰雪灾害天气的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启动Ⅰ级响应,市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市冰雪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根据冰雪灾害发展态势,由市政府决定,实行错峰上下班和学校停课等措施。

应急指挥部负责应对工作

根据预案,西安市应急委统一领导全市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部门协调联动,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各乡镇(街道)、村(居)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在西安市应急委领导下成立西安市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下称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冰雪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根据西安冰雪灾害天气防范与应对工作实际,由西安市应急管理专家库有关专家组成应对冰雪灾害天气专家组,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相关应急工作。应急指挥部负责冰雪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研究决定有关重要事项;决定启动和结束应急程序;研究决定冰雪灾害天气的处置方案和应对措施。

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

根据预案,按冰雪灾害天气的天气实况、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即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特别重大(Ⅰ级)指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市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8℃,本市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重大(Ⅱ级)指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市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5℃,西安市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较大(Ⅲ级)指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市出现持续2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3℃,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一般(Ⅳ级)指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市出现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0℃,累计积雪深度超过5厘米。

特别重大级别时启动Ⅰ级响应

根据预案,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遵循“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根据冰雪灾害天气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根据冰雪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按照预警级别标准实行分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一般级别时,启动Ⅳ级响应,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各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较大级别时,启动Ⅲ级响应,应急指挥部视灾情派出若干工作组,到受灾较重地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重大级别时,启动Ⅱ级响应,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击低温冰雪救灾资金和物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启动Ⅰ级响应,市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市冰雪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赴灾情严重地区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根据各自应对冰雪灾害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专线,24小时值班;根据冰雪灾害发展态势,由市政府决定,实行错峰上下班和学校停课等措施。

来源:三秦都市报

原标题:西安下发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Ⅰ级响应时 错峰上下班和停课

最新更新时间:12/08 11:04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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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Ⅰ级响应时,错峰上下班和停课

12月7日,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冰雪灾害天气的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启动Ⅰ级响应,实行错峰上下班和学校停课等措施。

12月7日,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从即日起废止了原《西安市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0〕130号)。根据预案,按照冰雪灾害天气的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启动Ⅰ级响应,市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市冰雪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根据冰雪灾害发展态势,由市政府决定,实行错峰上下班和学校停课等措施。

应急指挥部负责应对工作

根据预案,西安市应急委统一领导全市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部门协调联动,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各乡镇(街道)、村(居)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冰雪灾害天气应对工作。

在西安市应急委领导下成立西安市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应急指挥部(下称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冰雪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根据西安冰雪灾害天气防范与应对工作实际,由西安市应急管理专家库有关专家组成应对冰雪灾害天气专家组,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相关应急工作。应急指挥部负责冰雪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研究决定有关重要事项;决定启动和结束应急程序;研究决定冰雪灾害天气的处置方案和应对措施。

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

根据预案,按冰雪灾害天气的天气实况、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即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特别重大(Ⅰ级)指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市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8℃,本市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重大(Ⅱ级)指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市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5℃,西安市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较大(Ⅲ级)指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市出现持续2天以上的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3℃,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一般(Ⅳ级)指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或者全市出现冰雪灾害天气,日最低气温低于0℃,累计积雪深度超过5厘米。

特别重大级别时启动Ⅰ级响应

根据预案,冰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遵循“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原则,根据冰雪灾害天气的级别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根据冰雪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按照预警级别标准实行分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一般级别时,启动Ⅳ级响应,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各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较大级别时,启动Ⅲ级响应,应急指挥部视灾情派出若干工作组,到受灾较重地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重大级别时,启动Ⅱ级响应,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协助当地政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击低温冰雪救灾资金和物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启动Ⅰ级响应,市政府主要领导直接指挥全市冰雪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赴灾情严重地区指挥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根据各自应对冰雪灾害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确定专人专线,24小时值班;根据冰雪灾害发展态势,由市政府决定,实行错峰上下班和学校停课等措施。

来源:三秦都市报

原标题:西安下发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 Ⅰ级响应时 错峰上下班和停课

最新更新时间:12/0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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