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证监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珠海中富公告,近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审理终结。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刘锦钟、宋建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韩惠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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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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