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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已渐入佳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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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已渐入佳境

截至目前,我国已与全球63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签订了多双边合作协议和谅解备忘录,与50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建立正式合作关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梁宙

随着“一带一路”合作不断推进,中国正谋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开展更加深入的国际合作。

2019年4月26日是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开幕式上表示,中国将着力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全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大力强化执法,加强对外国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杜绝强制技术转让,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习近平称,中国愿同世界各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创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推动同各国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基础上开展技术交流合作。

近年来,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中国扩大对外开放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工作。

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知识产权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十多年过去,中国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并且不断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有效提高违法成本,使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巨大成绩。

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进步也得到了国际认可。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名列第17位,较2017年上升5位。世界银行发布的2018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的排名从2017年的第78位大幅跃升至2018年的第46位。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对界面新闻表示,信息化或智能化领域属于高技术附加值或高技术含量的领域,这其中会形成大量包括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在内的各种知识产权成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正是为了护航经济转型。

李俊慧指出,总体而言,我国在很多领域的原始创新能力和专利技术积累水平还处在成长阶段,因此在很多传统领域或技术中,我们需要与更多的国家或企业广泛合作。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已与全球63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签订了多双边合作协议和谅解备忘录,与50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建立正式合作关系。

2018年,国外在华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4.8万件,较上年增长9.1%;国外在华商标申请量为24.4万件,较上年增长16.5%。同年,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口额达到2355亿元,同比增长22%;出口368亿元,同比增长14%,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

美国专利服务机构“美国商业专利数据库” IFI Claims发布的报告显示,中国公司2018年获得超过12500项美国专利,比前一年增加12%。其中,华为、京东方进入前20强。在前100名中,中国企业上榜11家,另有BAT、台积电、联发科、中兴等。

李俊慧说,中国既应在司法层面比如裁判标准或尺度方面与其他国家加强互动或合作,也应行政保护层面加强与其他国家的沟通与合作。中国既要“引进来”,把国际上好的经验或做法吸收进来,也要“送出去”,把我们好的经验或做法输送出去。

“在一些新兴技术领域,我国有了一定的积累,在这些领域我们可以成为技术输出者,让全球产业从中受益。作为技术使用者,我们需要广泛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协作,作为技术拥有者,我们也需要借助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机制提升我们的原始创新保护水平。”李俊慧说。

界面新闻注意到,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深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合作也更加紧密。此前在201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与中国签署了《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另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2018年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专利授权公告量为3299件,同比增长10.6%,共计进入17个国家。其中,韩国、俄罗斯、印度、新加坡和波兰成为中国专利授权公告量最多的前5个国家。

近两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柬埔寨工业及手工业部、老挝科技部签署了知识产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意味着中国授权专利在柬埔寨直接登记生效,中国专利审查结果在老挝也直接得到认可。

今年4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中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常态化机制,也实施了8个方面务实合作项目,包括宏观政策沟通、知识产权审查、基础能力建设、信息数据交换等各个方面。

此外,中国面向“一带一路”国家举办的知识产权硕士学位教育项目,首批学员已经毕业;共同开通了“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网站,在网站上共享中国云专利审查系统;还就全球知识产权问题保持密切沟通,推动构建开放包容、平衡有效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

李俊慧认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已经“渐入佳境”,而且会越来越好。这既对我国企业走出去有好处,也对引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产品或技术有好处,应该说是“双赢或多赢”之举。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更多的是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不仅缺少物质财富,也缺少知识财富、工业产权、专利和商标,只要大家坚持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国家之间合作起来将会更加容易。”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马秀山对界面新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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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已渐入佳境

截至目前,我国已与全球63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签订了多双边合作协议和谅解备忘录,与50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建立正式合作关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梁宙

随着“一带一路”合作不断推进,中国正谋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开展更加深入的国际合作。

2019年4月26日是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开幕式上表示,中国将着力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全面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大力强化执法,加强对外国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杜绝强制技术转让,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习近平称,中国愿同世界各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创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推动同各国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基础上开展技术交流合作。

近年来,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中国扩大对外开放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工作。

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实施,知识产权工作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十多年过去,中国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并且不断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有效提高违法成本,使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巨大成绩。

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进步也得到了国际认可。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名列第17位,较2017年上升5位。世界银行发布的2018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的排名从2017年的第78位大幅跃升至2018年的第46位。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对界面新闻表示,信息化或智能化领域属于高技术附加值或高技术含量的领域,这其中会形成大量包括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在内的各种知识产权成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正是为了护航经济转型。

李俊慧指出,总体而言,我国在很多领域的原始创新能力和专利技术积累水平还处在成长阶段,因此在很多传统领域或技术中,我们需要与更多的国家或企业广泛合作。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已与全球63个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签订了多双边合作协议和谅解备忘录,与50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建立正式合作关系。

2018年,国外在华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4.8万件,较上年增长9.1%;国外在华商标申请量为24.4万件,较上年增长16.5%。同年,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口额达到2355亿元,同比增长22%;出口368亿元,同比增长14%,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

美国专利服务机构“美国商业专利数据库” IFI Claims发布的报告显示,中国公司2018年获得超过12500项美国专利,比前一年增加12%。其中,华为、京东方进入前20强。在前100名中,中国企业上榜11家,另有BAT、台积电、联发科、中兴等。

李俊慧说,中国既应在司法层面比如裁判标准或尺度方面与其他国家加强互动或合作,也应行政保护层面加强与其他国家的沟通与合作。中国既要“引进来”,把国际上好的经验或做法吸收进来,也要“送出去”,把我们好的经验或做法输送出去。

“在一些新兴技术领域,我国有了一定的积累,在这些领域我们可以成为技术输出者,让全球产业从中受益。作为技术使用者,我们需要广泛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协作,作为技术拥有者,我们也需要借助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机制提升我们的原始创新保护水平。”李俊慧说。

界面新闻注意到,随着“一带一路”建设不断深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合作也更加紧密。此前在201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与中国签署了《加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另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2018年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专利授权公告量为3299件,同比增长10.6%,共计进入17个国家。其中,韩国、俄罗斯、印度、新加坡和波兰成为中国专利授权公告量最多的前5个国家。

近两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柬埔寨工业及手工业部、老挝科技部签署了知识产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意味着中国授权专利在柬埔寨直接登记生效,中国专利审查结果在老挝也直接得到认可。

今年4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中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常态化机制,也实施了8个方面务实合作项目,包括宏观政策沟通、知识产权审查、基础能力建设、信息数据交换等各个方面。

此外,中国面向“一带一路”国家举办的知识产权硕士学位教育项目,首批学员已经毕业;共同开通了“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的网站,在网站上共享中国云专利审查系统;还就全球知识产权问题保持密切沟通,推动构建开放包容、平衡有效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

李俊慧认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已经“渐入佳境”,而且会越来越好。这既对我国企业走出去有好处,也对引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产品或技术有好处,应该说是“双赢或多赢”之举。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更多的是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不仅缺少物质财富,也缺少知识财富、工业产权、专利和商标,只要大家坚持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国家之间合作起来将会更加容易。”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马秀山对界面新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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