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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今年2万余人因不符合条件被终止“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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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今年2万余人因不符合条件被终止“低保”

《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即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的低保申请表增加了“其他法定赡、抚、扶养关系成员”的信息,同时拟对不共同居住的法定赡、抚、扶养关系成员的收入进行核对,以计算赡、抚、扶养费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9年9月9日下午,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勇在发布会上透露,《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的低保申请表增加了“其他法定赡、抚、扶养关系成员”的信息,同时拟对不共同居住的法定赡、抚、扶养关系成员的收入进行核对,以计算赡、抚、扶养费用。

他指出,这样做主要是考虑到社会救助应该树立价值导向,强化家庭责任,避免“子女高收入,老人吃低保”的现象。

据李勇介绍,对比以往的“低保”申请审核确认工作,《办法》更加便民惠民,简化了申请程序;立足实际,优化了调查核实方式;落实分类管理,推动动态管理精细化;统一文书,促进救助管理规范化。

对于动态管理,《办法》明确:“在定期复核中进行分类管理,对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等状况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每年复核一次;对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每半年复核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每季度复核一次。”

《办法》对原“低保”申请表进行了“一减一增”。其中,“收入”栏目不再细分,而是统一归并为可支配收入;增加了“其他法定赡、抚、扶养关系成员”的信息,同时拟对不共同居住的法定赡、抚、扶养关系成员的收入进行核对,以计算赡、抚、扶养费用。

今年5月起,《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实施以来,通过查民情、听民意,上海市民政部门认为,尽管近年来上海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机制不断健、程序不断规范、工作日益精细,但当前的救助工作还不能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定位完全匹配,在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李勇举例指出,比如救助对象希望申请救助的途径更便捷;基层期待低保审核确认程序更规范;日益增多的社会救助政策需要进一步梳理整合;对救助对象违法、“骗保”行为执法处罚等问题需要制度规范。同时,还存在部分困难群体因缺乏政策获取渠道或因自尊等因素,没有主动申请而难以纳入相关政策救助范围,从而成为“沉默的极少数”;极个别领域还存在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救助资金管理仍需要加强防范等问题。

截至目前,上海出台实施了《上海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及居村委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调研制订了《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10月1日起实施);试点实施了“社区社会救助顾问”制度。与此同时,上海市民政部门加强了政策梳理、强化了综合执法,探索加大对骗保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据李勇介绍,截至今年8月底,上海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35963户共182942人。去年至今,上海市民政部门开展“低保”专项治理,集中治理“错保”“漏保”等问题,查处“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升低保规范管理水平。上海市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制度,2019年以来,经复核,有3066户次共20551人次,因不符合条件,被及时终止“低保”。

上海市民政部门重点对2018年以来曾提交“低保”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分批进行排查,目前未发现漏保案例。在排查中,对当时不符合条件但现在已经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了救助。

2019年以来,上海市、区民政部门分赴街道、乡镇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情况。李勇表示,下一步还将通过数据库随即抽取一定数量的对象,委托第三方开展排查,检查是否存在“错保”问题,“以后作为一项机制坚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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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今年2万余人因不符合条件被终止“低保”

《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即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的低保申请表增加了“其他法定赡、抚、扶养关系成员”的信息,同时拟对不共同居住的法定赡、抚、扶养关系成员的收入进行核对,以计算赡、抚、扶养费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9年9月9日下午,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勇在发布会上透露,《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的低保申请表增加了“其他法定赡、抚、扶养关系成员”的信息,同时拟对不共同居住的法定赡、抚、扶养关系成员的收入进行核对,以计算赡、抚、扶养费用。

他指出,这样做主要是考虑到社会救助应该树立价值导向,强化家庭责任,避免“子女高收入,老人吃低保”的现象。

据李勇介绍,对比以往的“低保”申请审核确认工作,《办法》更加便民惠民,简化了申请程序;立足实际,优化了调查核实方式;落实分类管理,推动动态管理精细化;统一文书,促进救助管理规范化。

对于动态管理,《办法》明确:“在定期复核中进行分类管理,对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等状况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每年复核一次;对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每半年复核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每季度复核一次。”

《办法》对原“低保”申请表进行了“一减一增”。其中,“收入”栏目不再细分,而是统一归并为可支配收入;增加了“其他法定赡、抚、扶养关系成员”的信息,同时拟对不共同居住的法定赡、抚、扶养关系成员的收入进行核对,以计算赡、抚、扶养费用。

今年5月起,《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实施以来,通过查民情、听民意,上海市民政部门认为,尽管近年来上海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机制不断健、程序不断规范、工作日益精细,但当前的救助工作还不能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定位完全匹配,在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李勇举例指出,比如救助对象希望申请救助的途径更便捷;基层期待低保审核确认程序更规范;日益增多的社会救助政策需要进一步梳理整合;对救助对象违法、“骗保”行为执法处罚等问题需要制度规范。同时,还存在部分困难群体因缺乏政策获取渠道或因自尊等因素,没有主动申请而难以纳入相关政策救助范围,从而成为“沉默的极少数”;极个别领域还存在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救助资金管理仍需要加强防范等问题。

截至目前,上海出台实施了《上海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及居村委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调研制订了《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10月1日起实施);试点实施了“社区社会救助顾问”制度。与此同时,上海市民政部门加强了政策梳理、强化了综合执法,探索加大对骗保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据李勇介绍,截至今年8月底,上海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35963户共182942人。去年至今,上海市民政部门开展“低保”专项治理,集中治理“错保”“漏保”等问题,查处“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提升低保规范管理水平。上海市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制度,2019年以来,经复核,有3066户次共20551人次,因不符合条件,被及时终止“低保”。

上海市民政部门重点对2018年以来曾提交“低保”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分批进行排查,目前未发现漏保案例。在排查中,对当时不符合条件但现在已经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了救助。

2019年以来,上海市、区民政部门分赴街道、乡镇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政策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情况。李勇表示,下一步还将通过数据库随即抽取一定数量的对象,委托第三方开展排查,检查是否存在“错保”问题,“以后作为一项机制坚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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