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公布《北京市校外线上培训备案实施细则》,未备案中小学学科类线上培训将被查处

10月8日,北京市教委公布《北京市校外线上培训备案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要求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或ICP备案在北京市、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及时备案。

《实施细则》规定,面向“中小学生”是指北京市各类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在校学生(幼儿园、高职、本科及以上层次教育的学生不含其中)。“学科类”指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教学科目。

《实施细则》表示,涉及人工智能教学、教辅、工具等各类新平台、新形式的教学主体,也可主动申请备案,并鼓励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提交奖项证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及其他可以证明企业防范风险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的相关材料。

北京市将对线上培训机构实施信用承诺制度,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已经开展的校外线上培训的备案责任主体应当在2019年10月31日前,主动提交备案材料。北京市教委表示,应该备案而没有备案的线上培训机构,至少要承担的后果包括:无法进入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白名单、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