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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征收率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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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征收率为3%

专家认为,最重要的是如何确定增值税法的税基。

文|时代财经App

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11月21日获得通过后,增值税法的动态也接踵而至。

11月2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为征收增值税而暂时发布的条例,条例及细则经修订后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后根据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增值税上升为法,是要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税收法定原则,基本要求是要有法可依。”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财税系副教授王玮11月27日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主任、副教授杨全社11月27日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认为,目前《条例》还只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范围内进行法规的协调,而如若上升为法律,涉及的利益主体将更为广泛。

目前,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征收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此次《征求意见稿》基本延续了《条例》的规定,为巩固营改增成果,将“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入“服务”,将“销售金融商品”从“服务”中单列,即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在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以及进口货物。

时代财经还发现,此次《征求意见稿》对《条例》中规定的税率和征收率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将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等适用税率调整为13%;将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等货物的适用税率调整为9%;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金融商品的适用税率为6%,保持不变。同时,明确增值税征收率为3%。

借鉴国际经验,《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且销售额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不是增值税纳税人,但可以自愿选择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在一些方面不同程度地沿用了《条例》的规定。例如,在销售额方面基本延续了《条例》的现行规定,明确销售额是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对价,包括全部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在混合销售、兼营方面,延续“混合销售”从主、“兼营”分别核算纳税的理念,明确混合销售应从主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在税收减免方面,沿用了《条例》和原营业税暂行条例中的法定免税项目;同时明确除法定免税以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纳税人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增值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王玮认为,之前的车辆购置税法、烟叶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等部分小税种陆续都采取了税制平移的方式将“条例”上升为“法”,基本上没有太大和根本性的改动,增值税法很可能也将采取税制平移的方式。

然而,在他看来,目前一些大税种升级为“法”的确是在推进中,但是要将其完全变成现实还有一定难度,如不久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过去的土地增值税法下面小产权房是不征税的,但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就把小产权房纳入进来,实际上这就相当于小产权房合法化,也将涉及到很多利益纠纷的问题。

“而增值税会比土地增值税复杂得多。”王玮认为,尤其是在营改增刚结束,还有很多问题并没有解决清楚,比如作为服务类的金融保险行业,也被纳入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内,这样增值税征收的难度就势必加大,因为金融保险的定向税额很少,要对其征税的话,操作起来较为困难,而且也增加了金融保险行业的税收负担。部分欧盟国家也并没有把金融保险行业全部纳入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内。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一些相关行业表达意见的渠道会更加宽泛,但这需要经历一个过程。2016年5月1日营改增施行以来,一些原来施行营业税的行业明显反应出税负有所上升,此次是否能够真正完全符合相关行业的期望不好说,在实际层面肯定会有一定差距,而这个差距也要通过一定途径反映出来,需要有协调的过程。”杨全社表示。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教授林江11月23日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也认为,要将增值税条例上升为法,所涉及的面比较广,例如旧的税种要重新立法,就会更加严谨。而最为重要的是,增值税法的税基该怎么确定?

“增值税与所得税可能有相同的税基。比如对于企业收入来说,如何衡量企业是否要交增值税?有可能会出现对企业的同一笔收入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道税的问题,也就是双重课税,这就与税收的原理相违背了。只有增值税调税基,才能够将条例上升为法,因为法律的要求更加严谨。”林江说。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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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公开征求意见,明确征收率为3%

专家认为,最重要的是如何确定增值税法的税基。

文|时代财经App

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11月21日获得通过后,增值税法的动态也接踵而至。

11月2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为征收增值税而暂时发布的条例,条例及细则经修订后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后根据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增值税上升为法,是要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税收法定原则,基本要求是要有法可依。”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财税系副教授王玮11月27日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主任、副教授杨全社11月27日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认为,目前《条例》还只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范围内进行法规的协调,而如若上升为法律,涉及的利益主体将更为广泛。

目前,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征收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此次《征求意见稿》基本延续了《条例》的规定,为巩固营改增成果,将“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入“服务”,将“销售金融商品”从“服务”中单列,即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在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以及进口货物。

时代财经还发现,此次《征求意见稿》对《条例》中规定的税率和征收率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将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等适用税率调整为13%;将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等货物的适用税率调整为9%;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金融商品的适用税率为6%,保持不变。同时,明确增值税征收率为3%。

借鉴国际经验,《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且销售额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不是增值税纳税人,但可以自愿选择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在一些方面不同程度地沿用了《条例》的规定。例如,在销售额方面基本延续了《条例》的现行规定,明确销售额是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对价,包括全部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在混合销售、兼营方面,延续“混合销售”从主、“兼营”分别核算纳税的理念,明确混合销售应从主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在税收减免方面,沿用了《条例》和原营业税暂行条例中的法定免税项目;同时明确除法定免税以外,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纳税人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增值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王玮认为,之前的车辆购置税法、烟叶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等部分小税种陆续都采取了税制平移的方式将“条例”上升为“法”,基本上没有太大和根本性的改动,增值税法很可能也将采取税制平移的方式。

然而,在他看来,目前一些大税种升级为“法”的确是在推进中,但是要将其完全变成现实还有一定难度,如不久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过去的土地增值税法下面小产权房是不征税的,但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就把小产权房纳入进来,实际上这就相当于小产权房合法化,也将涉及到很多利益纠纷的问题。

“而增值税会比土地增值税复杂得多。”王玮认为,尤其是在营改增刚结束,还有很多问题并没有解决清楚,比如作为服务类的金融保险行业,也被纳入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内,这样增值税征收的难度就势必加大,因为金融保险的定向税额很少,要对其征税的话,操作起来较为困难,而且也增加了金融保险行业的税收负担。部分欧盟国家也并没有把金融保险行业全部纳入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内。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一些相关行业表达意见的渠道会更加宽泛,但这需要经历一个过程。2016年5月1日营改增施行以来,一些原来施行营业税的行业明显反应出税负有所上升,此次是否能够真正完全符合相关行业的期望不好说,在实际层面肯定会有一定差距,而这个差距也要通过一定途径反映出来,需要有协调的过程。”杨全社表示。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教授林江11月23日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也认为,要将增值税条例上升为法,所涉及的面比较广,例如旧的税种要重新立法,就会更加严谨。而最为重要的是,增值税法的税基该怎么确定?

“增值税与所得税可能有相同的税基。比如对于企业收入来说,如何衡量企业是否要交增值税?有可能会出现对企业的同一笔收入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道税的问题,也就是双重课税,这就与税收的原理相违背了。只有增值税调税基,才能够将条例上升为法,因为法律的要求更加严谨。”林江说。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