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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创新应打破自我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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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创新应打破自我本位

金融机构往往要比其他行业的机构、企业更坦率的承认,自己在数字转型方面的管理、技术能力、流程、战略规划等问题上存在不足。

文|郑渝川

所评图书:

书名:《数字人类》

作者:(英)克里斯·斯金纳

译者:李亚星

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

出版日期:2019年12月  

 

英国知名金融市场独立评论家、欧洲网络论坛“金融服务俱乐部”主席克里斯·斯金纳在其所著的《数字人类》一书中,向全球金融行业特别是银行业企业发出了批评和警示。

金融机构其实非常重视科技技术,无论从资源、资金投入的比重,还是对相关的业务实验占据业务创新总量的比例来看,都是如此。但金融机构哪怕是业内的领先者往往也承认,自己的机构并没有发挥全部的数字价值,而机构在数字技术等方面的科技投入也没有换来很高的客户满意率。

金融机构往往要比其他行业的机构、企业更坦率的承认,自己在数字转型方面的管理、技术能力、流程、战略规划等问题上存在不足。

在过去几十年里尤其是最近十年来,因为不断涌现所谓技术创新将实现金融领域的“去中介化”的呼吁、展望,所以金融行业在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业务管理的精益化水平、客户服务水平的同时,竭尽所能的储备技术人才,投入巨资并甘愿担负很高的试错成本以开展相应的创新探索。

尽管这样,数字金融服务领域的许多重大创新(无论是技术创新还是服务创新),仍然出自初创企业、互联网企业而不是传统的金融机构。

克里斯·斯金纳指出,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之所以难以真正迎来、制造革命性的创新,是因为他们只会将APP添加到其旧系统中,然后按照过去的方式来为客户提供营业厅里、柜台上、服务电话中提供的服务。换句话说,银行等传统机构是在“削足适履”,把新技术嵌入其复杂体系中。但近年来兴起的互联网银行则更像是一张干净的白纸,想的是如何将技术应用到金融服务。

这就是科技金融和金融科技的区别。银行选择的是前者,技术被认为是工具,适用于现有的金融市场体系和流程;而初创企业以及许多的跨界者则以技术及其定律为根本,考虑的是如何更好的应用技术。

克里斯·斯金纳在写作这本书时,采访了英国的几家金融科技公司,获知对方会经常性的调整APP设计,至少每半年要进行一次整个架构的更新,而具体的业务更新,则每天推出。而。对应来看,英国主要商业银行的APP,业务更新、调整的频率就要慢得多。

当然,克里斯·斯金纳对银行业等金融行业企业提出的这方面批评,在中国内地的体现并不充分,受互联网金融创新、第三方支付机构崛起等因素的倒逼,再加上主管部门的敦促,我国银行业企业尤其是国有四大行、全国性的知名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响应和主动启动创新方面的活力,一定程度上要胜于英国等国的同行机构。

但一些扎根区域、服务范围和业务领域有限的银行机构,的确存在克里斯·斯金纳所说的数字愿景不明朗、高层管理团队缺乏专业技术背景、数字转型被旧业务捆住手脚。

《数字人类》这本书开篇讨论了数字时代的快速迭代。20世纪90年代,所谓的互联网1.0时代到来,主要以信息的数字化为主,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的渐趋普及增强了互联网的实用性。而在这一阶段,全球领域的金融机构纷纷都建立了自己的网上银行,却并没有企业进行过真正有意义的创新,没有出现诸如支付宝、PayPal一类的创新成果。

互联网2.0时代以社交网络的开启为标志,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很多金融机构还曾经长期在公司内部禁止员工用办公设备开启社交网络。类似的迟钝延续了相当长时间。在美国等许多国家和地区,金融机构经常惊恐的发现自己的产品、服务缺陷,经由社交网络快速扩散。尽管金融机构也通过开设认证的官方账号与粉丝在线交流,但缺乏主动传播的意识和能力——我国银行业等金融业企业中的多数,对于社交网络时代的理解也仅仅停留于开设博客、微博、微信,对于消费者制造内容、拥有传播的主动权的理解严重后知后觉。因而某种意义上,传统金融机构就必然与诸如“余额宝”一类的金融创新失之交臂。

网络3.0时代是社交网络时代、移动互联网时代,与物联网时代之间的过渡时期(而网络4.0时代就是预期2020年以后到来的物联网时代,未来实现的语义互联网时代则被列为网络5.0时代)。克里斯·斯金纳认为这一时期将在移动网络和分布式账本基础上,建立起底层实时和基本免费的价值交换体系,重要特征就是涌现出开放式集市和开放式银行。

开放式集市的典型就是中国的蚂蚁金服,推动金融服务从过去封闭的专营结构转向开放平台,而开放式银行可以根据不同客户的生活方式为之提供定制化管理的金融生态系统。

金融机构长期以来都形成了产品、支付和交易、客户服务和零售(分别对应后端、中端和前端)的三层封闭型的内部结构。科技金融和金融科技的根本差异就在于,前者试图保留金融行业的既有特性,继续延续内部决策,尽可能避免客户决策,由金融机构决定什么是良好的金融服务并以自己决定的方式提供给客户;而后者需要遵循开放、外部化的逻辑,在前端通过智能设备的发展实现自动、智能化的动态化调整,在中端和后端要引入云端人工智能、机器学习来采集、分析更多的数据。

观察近年来中国、美国、欧洲国家甚至非洲国家的金融创新浪潮可以发现,越来越多的金融集市已经出现,包括借贷集市、信贷集市、支付集市。克里斯·斯金纳指出,银行机构而今要把握数字机遇,就要主动创建和掌握金融科技集市,搭建集市让大量的合作伙伴为客户提供服务——但这显然不能是简单化的搭建平台来招徕与消费者各类生活场景相关的合作企业,而必须建立在银行可以为这些合作企业创造独特价值的基础之上。

克里斯·斯金纳在书中探讨了具有金融应用前景的通用技术,如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物联网、生物识别等在各类金融业务中的应用前景,比如机器学习将如何真正意义上建立起机器人投资顾问的服务方式,而这将相当突出的动摇金融行业具有很高利润贡献指标的业务。

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表明,金融机构只有更快的从以自我为本位的科技金融,转变为以技术为本位、以服务客户为目的的金融科技,才可能真正做到打破现有业务体系,创建新架构。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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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创新应打破自我本位

金融机构往往要比其他行业的机构、企业更坦率的承认,自己在数字转型方面的管理、技术能力、流程、战略规划等问题上存在不足。

文|郑渝川

所评图书:

书名:《数字人类》

作者:(英)克里斯·斯金纳

译者:李亚星

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

出版日期:2019年12月  

 

英国知名金融市场独立评论家、欧洲网络论坛“金融服务俱乐部”主席克里斯·斯金纳在其所著的《数字人类》一书中,向全球金融行业特别是银行业企业发出了批评和警示。

金融机构其实非常重视科技技术,无论从资源、资金投入的比重,还是对相关的业务实验占据业务创新总量的比例来看,都是如此。但金融机构哪怕是业内的领先者往往也承认,自己的机构并没有发挥全部的数字价值,而机构在数字技术等方面的科技投入也没有换来很高的客户满意率。

金融机构往往要比其他行业的机构、企业更坦率的承认,自己在数字转型方面的管理、技术能力、流程、战略规划等问题上存在不足。

在过去几十年里尤其是最近十年来,因为不断涌现所谓技术创新将实现金融领域的“去中介化”的呼吁、展望,所以金融行业在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业务管理的精益化水平、客户服务水平的同时,竭尽所能的储备技术人才,投入巨资并甘愿担负很高的试错成本以开展相应的创新探索。

尽管这样,数字金融服务领域的许多重大创新(无论是技术创新还是服务创新),仍然出自初创企业、互联网企业而不是传统的金融机构。

克里斯·斯金纳指出,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之所以难以真正迎来、制造革命性的创新,是因为他们只会将APP添加到其旧系统中,然后按照过去的方式来为客户提供营业厅里、柜台上、服务电话中提供的服务。换句话说,银行等传统机构是在“削足适履”,把新技术嵌入其复杂体系中。但近年来兴起的互联网银行则更像是一张干净的白纸,想的是如何将技术应用到金融服务。

这就是科技金融和金融科技的区别。银行选择的是前者,技术被认为是工具,适用于现有的金融市场体系和流程;而初创企业以及许多的跨界者则以技术及其定律为根本,考虑的是如何更好的应用技术。

克里斯·斯金纳在写作这本书时,采访了英国的几家金融科技公司,获知对方会经常性的调整APP设计,至少每半年要进行一次整个架构的更新,而具体的业务更新,则每天推出。而。对应来看,英国主要商业银行的APP,业务更新、调整的频率就要慢得多。

当然,克里斯·斯金纳对银行业等金融行业企业提出的这方面批评,在中国内地的体现并不充分,受互联网金融创新、第三方支付机构崛起等因素的倒逼,再加上主管部门的敦促,我国银行业企业尤其是国有四大行、全国性的知名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响应和主动启动创新方面的活力,一定程度上要胜于英国等国的同行机构。

但一些扎根区域、服务范围和业务领域有限的银行机构,的确存在克里斯·斯金纳所说的数字愿景不明朗、高层管理团队缺乏专业技术背景、数字转型被旧业务捆住手脚。

《数字人类》这本书开篇讨论了数字时代的快速迭代。20世纪90年代,所谓的互联网1.0时代到来,主要以信息的数字化为主,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的渐趋普及增强了互联网的实用性。而在这一阶段,全球领域的金融机构纷纷都建立了自己的网上银行,却并没有企业进行过真正有意义的创新,没有出现诸如支付宝、PayPal一类的创新成果。

互联网2.0时代以社交网络的开启为标志,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很多金融机构还曾经长期在公司内部禁止员工用办公设备开启社交网络。类似的迟钝延续了相当长时间。在美国等许多国家和地区,金融机构经常惊恐的发现自己的产品、服务缺陷,经由社交网络快速扩散。尽管金融机构也通过开设认证的官方账号与粉丝在线交流,但缺乏主动传播的意识和能力——我国银行业等金融业企业中的多数,对于社交网络时代的理解也仅仅停留于开设博客、微博、微信,对于消费者制造内容、拥有传播的主动权的理解严重后知后觉。因而某种意义上,传统金融机构就必然与诸如“余额宝”一类的金融创新失之交臂。

网络3.0时代是社交网络时代、移动互联网时代,与物联网时代之间的过渡时期(而网络4.0时代就是预期2020年以后到来的物联网时代,未来实现的语义互联网时代则被列为网络5.0时代)。克里斯·斯金纳认为这一时期将在移动网络和分布式账本基础上,建立起底层实时和基本免费的价值交换体系,重要特征就是涌现出开放式集市和开放式银行。

开放式集市的典型就是中国的蚂蚁金服,推动金融服务从过去封闭的专营结构转向开放平台,而开放式银行可以根据不同客户的生活方式为之提供定制化管理的金融生态系统。

金融机构长期以来都形成了产品、支付和交易、客户服务和零售(分别对应后端、中端和前端)的三层封闭型的内部结构。科技金融和金融科技的根本差异就在于,前者试图保留金融行业的既有特性,继续延续内部决策,尽可能避免客户决策,由金融机构决定什么是良好的金融服务并以自己决定的方式提供给客户;而后者需要遵循开放、外部化的逻辑,在前端通过智能设备的发展实现自动、智能化的动态化调整,在中端和后端要引入云端人工智能、机器学习来采集、分析更多的数据。

观察近年来中国、美国、欧洲国家甚至非洲国家的金融创新浪潮可以发现,越来越多的金融集市已经出现,包括借贷集市、信贷集市、支付集市。克里斯·斯金纳指出,银行机构而今要把握数字机遇,就要主动创建和掌握金融科技集市,搭建集市让大量的合作伙伴为客户提供服务——但这显然不能是简单化的搭建平台来招徕与消费者各类生活场景相关的合作企业,而必须建立在银行可以为这些合作企业创造独特价值的基础之上。

克里斯·斯金纳在书中探讨了具有金融应用前景的通用技术,如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物联网、生物识别等在各类金融业务中的应用前景,比如机器学习将如何真正意义上建立起机器人投资顾问的服务方式,而这将相当突出的动摇金融行业具有很高利润贡献指标的业务。

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表明,金融机构只有更快的从以自我为本位的科技金融,转变为以技术为本位、以服务客户为目的的金融科技,才可能真正做到打破现有业务体系,创建新架构。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