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公布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阶段性工作成果

榆林市纪委监委消息,榆林市将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的重要实践,对标目标要求,联动协作、精准整治,集中力量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现将第一批整治工作成果公布如下。

一、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市教育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问题整改全面提高教育脱贫攻坚质量的指导意见》,落实控辍保学工作“七长”制,综合应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控辍保学工作台账管理平台”,按公安部门核查户籍、教育部门核查学籍、乡镇核查人员去向分工,对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情况进行大排查,目前,未发现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现象。

市卫健委建立了周调度、月督查、季总结工作机制,安排396万元解决了8个贫困县设备短缺问题,招聘302名医学类毕业生,基本解决了乡镇卫生院新增科室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短缺问题。全市222个乡镇卫生院均达到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2990个行政村村卫生室均达到基本医疗有保障标准。全市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基本消除。

市住建局牵头2019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1899户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竣工率100%,验收1899户,合格率100%,资金拨付率100%,危房改造户已全部入住。

市水利局牵头建成各类饮水工程1284处,巩固提升了52.5万人的饮水安全(其中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万),占年度建设任务的350%,累计完成投资4.08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70%,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饮水安全达标认定;全市计划退出134个贫困村饮水安全已全部达标,已经出具市级达标认定报告;已完成计划退出的3个贫困县饮水安全市级达标认定报告。

市资源规划局按“双挂钩”工作思路,制定激励、奖励措施,分类确定旧宅基地腾退方案,对涉及超范围共计142户466人,已退出并在国扶办信息系统内取消。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共13273户,除去无房户1714户,应腾退11559户,已拆除4977户,收回村集体封存6090户,腾退率95.74%,已提前完成省上要求年底腾退80%的要求。

二、聚焦教育医疗、食药品农产品安全、“三资管理”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市教育局对1.3亿元趴窝资金加快了支出进度,推动教育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师德负面清单制度,对12种违反师德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构建起师德师风监督网络。义务教育基本实现了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均衡编班,截止目前,已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将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0%以内。12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8个县市区通过省级“双高双普”验收,教育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引进了北师大、陕师大等一批优质品牌学校和高端人才,与北京华樾、上海铭师、湖南教育出版社等全国知名教育机构加强合作,实施英语双线教育、语文主题学习和高中数学培优工程。引进著名教育专家朱永新的新教育理念,确定了19所新教育实验学校。整治考核评比,合并了考核检查项目,初步建立考核评比的长效机制,减轻教师负担成果得到巩固。

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持续整治执法行动,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工作职能,将全市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形成食源性疾病报告的全覆盖,举办了全市食源性监测培训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榆林市食安办进行“12331”主题宣传日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推进卫生监督执法“互联网+”建设。在榆林城区上线市政供水、二次供水、末梢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选择13个水质在线监测点(5个出厂水、8个末梢水)。监测系统未发现异常情况,保障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效能。

市市场监管局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70家,利用“食安员抽考”APP抽查考核覆盖全市90%的生产企业,开展食品生产主体资格清理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479家次,责令整改书402家,责令停产3家。对食品加工小作坊黑作坊有毒有害食品加工场所专项整治,印发《榆林市食品小作坊全面提升三年工作行动计划》,集中规范园区建设初具规模,“黑作坊”“黑窝点”违规违法经营问题得到遏制。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行整治,出动执法人员3076人次,检查院校食堂10家次、中学食堂142家次、小学食堂248家次、托幼机构食堂426家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2家次、校外托餐场所110家次、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经营者656家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803家次,责令整改食品经营单位736家,发放宣传资料2672份。对学校食堂“双随机、一公开”交叉检查16所,责令限期整改个别食堂存在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不到位、食品留样不规范、冷藏冷冻设备设施维护不到位、未实施“明厨亮灶”等问题。开展2019年肉菜超市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重点解决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辖区超市全面摸底和梳理,榆阳区、靖边县和高新区已报送“提升行动”超市共计5家。加强对生猪产品流通监管,建立涉及生猪产品生产经营单位14551家基本信息库。

市公安局配合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问题整治,查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案件4起。在江苏沭阳成功捣毁一特大生产销售假药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捣毁生产窝点2处、存储仓库4处,冻结涉案赃款150余万元,查封涉案房产1处,初步查明涉案价值近2000万元。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

市民政局将符合条件的5.9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范围,1.22万名贫困人口纳入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支出资金3.34亿元。对建档立卡范围内70岁以上老年人、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哺乳期妇女等7类3.4万贫困人口按照低保标准的20%至70%,增发分类施保金4700万元,为4700名收入尚不稳定的脱贫对象发放渐退帮扶资金3300万元。为建档立卡范围内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3100多万元。对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四个逐一排查”走访,排查18231人,脱保6人,漏保25人,重新纳入低保1174人。整治工作期接听政策咨询、信访电话160多人次,向县级民政部门下达信访督办单5份,在乡镇级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204个,将救助时间缩短了15天以上。排查整改横山区武镇元疙瘩村违规平均分配农村低保资金的问题,核实解决佳县村民反映救助需求,将其1户2人纳入低保范围。组织神木市万镇和尔林兔镇开展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试点工作,目前,神木市低保审批时限缩短至21天,按照新程序办理160多名困难群众获批最低生活保障。

市住建局制定《榆林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市公安局等部门对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虚假、违规租赁房源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等7类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对中心城区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截止目前,已检查住房租赁中介机构35家,并建立了工作台账。按照《关于加强冬季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燃气企业对燃气管网、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和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发现排除安全隐患54处,其中软管老化(过长)50处,双火源3处,私改1处;管线埋深不够的整改2处,约4公里;第三方施工挖断3处,均已及时修复;发现偷盗气22户,追缴气款153814元。

市网信办完善全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名录,落实“两个责任制”;争取资金支持,逐步建成集监测预警、事件分析、应急处置、灾难恢复和追踪溯源为一体的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平台;筹备建立全市网络安全协会;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目前防护情况的调研和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围绕中心工作,策划实施网上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环保、反腐、民生等领域热点问题、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突发性事件网上舆论引导,主动回应关切;落实网评员奖励激励政策,规范网评工作流程;加强网络扶贫,完善扶贫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和扶贫开发大数据功能,促进扶贫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争取中省网络扶贫相关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大对电商扶持力度,建立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拓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渠道;推广我市“互联网+”社会扶贫的成功经验,促成需求对接;打造好“榆林爱心GO”农产品认购网络平台,实现消费扶贫“一键直达”贫困户;强化网信军民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情况会商、信息通报、需求对接、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依托榆林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院所,培养网信军民融合领域高层次人才。

四、聚焦环保、营商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市生态环保局重点加强建筑扬尘、道路扬尘和裸露土地扬尘治理和管控,对登记备案的261辆渣土车(71辆为新型环保渣土车)中的190辆老旧渣土车全部进行了密闭改造;126处在建的建筑工地,有114处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160宗政府储备裸露土地基本完成绿化或覆盖;全市607家涉原煤储存企业,有549家完成环保型储煤场主体建设,58家正在建设。加强臭氧污染防控,落实重点企业夏季错峰生产方案,夏防期榆林城区周边8家重点企业夏季限产30%,大幅降低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全市21家重点企业除2家停产外全部完成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污染源治理工作和在线监控,619家汽修企业安装废气治理设施,574座加油站完成三次油气回收改造;中心城区内3097户餐饮店和274户烧烤门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建设城区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分析站1套,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2次。全力推进锅炉达标排放改造行动,城区周边12家重点能化企业8家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4家正在改造;中心城区169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已拆除167台;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及工业园区内摸排出的486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拆改331台,6家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试点单位全部完成改造任务。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4808辆,完成年度淘汰任务的117%;新淘汰老旧燃气车265辆,完成年度淘汰任务的44%。深入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全市718户“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完成,36家兰炭企业启动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向榆阳公安分局移交环境污染治安案件3起、刑事案件1起,案件均正在办理当中。着力解决“一刀切”问题,对前期千家企业商户反映“榆林城区的G210国道K571+800M(北至运煤专线)至K600+500M段(南至榆绥高速榆林南收费站引线十字)四轴(含)以上中重型车辆限行导致许多社会问题,在国道210城区国境线内设置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点,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超标车辆进行监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出具检测报告;在国道210城区国境线设置1处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同时建设2套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对通行车辆尾气排放进行筛选,监测数据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数据平台共享;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对路检不合格的车辆,追溯相关机动车检测机构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检测机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上述路段限行车辆确定为四轴以上非清洁能源燃料车辆,该项问题已经基本解决。

市水利局投资7000多万元,对全市范围内的河湖“四乱”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80.82km,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1328124吨,拆除违法建筑36531平方米。建立“一问题一清单”,实行编号管理,限期办理。印发33次督办函,20次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暗访。截至目前,共发现河湖“四乱”问题251个,已整改问题244个,剩余7个问题正在清理整治,整改率97.2%。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加大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力度,累计发现黄河沿岸挖沙采石、破坏耕地违法行为46起,立案查处46起,没收非法所得4.7817万元。

市住建局对中心城区检查发现向倾倒雨水口污水现象26处,环卫吸污车、道路清扫车往污水井、雨水井排污现象8处;市政管理所对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和小吃餐饮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全面排查,对发现乱排污问题及时制止,引导宣传禁止向雨水井内偷排、直排、乱排污水。与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等单位明确监管责任,制定处罚工作流程,提高监督工作实效。市住建局起草了《榆林市城镇排水管理办法》(草稿),申报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中。

市农业农村局采取一控两减措施,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源头减少农田化肥使用;推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施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源头控制减少农业灌溉使用化肥农药对退水排水河道造成的污染。

五、聚焦统计造假问题

市统计局对2017年以来查处的所有统计违法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对榆阳、横山、靖边、佳县、米脂、吴堡6县62家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发现统计违法行为单位18个,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单位16个,未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违法行为单位1个,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单位1个。对上述单位全部进行立案处理,15个企业采取警告的行政处罚,对3个企业进行了警告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共计罚款2.6万元。

六、聚焦重点领域腐败问题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34件、处理404人、处分367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通报曝光15批103件138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4件、处理124人、处分10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通报曝光24批84件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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