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设“市长特别奖”等奖励,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

据三秦都市报报道,3月9日,西安市政府下发《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实施细则》明确,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上年度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排行榜中,对首次入选中国企业500强的制造业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同时,支持企业争创制造业单项冠军。对工信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获得多项认定的,按奖励额最高的一项执行。

支持产业集群发展。围绕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每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链配套企业,项目完成全部投资后,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招商主体奖励。其中:招商主体为龙头企业的,每引进一个,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招商主体为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的,每引进一个,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年度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从外地引进或本地企业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新建项目,自项目正式开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全部投资的,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设立“市长特别奖”。成立由市长(市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领导小组组长)担任主任的西安市“市长特别奖”审定委员会。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推荐产生候选人,由“市长特别奖”审定委员会择优确定奖励对象,其中,评选“市长特别奖”20名,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评选“市长特别奖提名奖”30名;奖励对象均授予奖杯和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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