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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炉,80个条款系统提升企业营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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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炉,80个条款系统提升企业营商便利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介绍,此次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聚焦当前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主要问题和关键环节,着力增强立法的可规范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2020年4月10日,《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介绍,此次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聚焦当前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主要问题和关键环节,着力增强立法的可规范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条例》共8章80条。围绕破解市场主体可能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条例》要求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在企业开办、融资信贷、纠纷解决、企业退出等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同时,《条例》规定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方面的平等待遇;注重扶持中小企业、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条例》要求强化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经营自主权、财产权等权益依法进行保护,积极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监管方面,《条例》要求营造宽严适度的监管环境,如大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规范涉企收费事项、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等。

此外,《条例》明确促使政府、事业单位守约践诺,治理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明确政府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采取应急征用等措施的,应当依法对市场主体予以补偿。

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朱民指出,《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上海市营商环境建设的一部综合性、基础性法规,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改革需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

他认为,《条例》突出了上海市营商环境的特色亮点,比如“一网通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格化企业服务模式等;固化了营商环境国际对标改革的成果,比如,企业开办“一窗通”、公用事业服务全程代办等;梳理和回应了本市大调研中企业反映的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比如跨区迁移、企业注销、涉企收费、停工停产、办理破产等;充分学习借鉴了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国际上的最佳实践,比如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审批、对企业设立和变更相关材料形式审查等。

“《条例》是一部执行力很强的法规,对政府服务事项的标准、时限、程序都有很高的透明度要求。”朱民表示。《条例》对针对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涉企收费、审批中介服务、证明事项、监管事项、行政强制措施等,都明确了目录清单制度,目录清单以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并配套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他指出,《条例》在及时固化前期改革攻坚成果的同时,也明确了进一步改革探索的任务,比如“一业一证”的审批模式改革,对拖欠市场主体账款行为的约束惩戒机制,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师负责制,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建立内部举报人制度等。

他透露,上海市在春节前出台了涵盖世行评估指标的全部24部改革文件,在3月底之前落地实施了专项行动计划提出的122项政策措施。下一步,上海市发改委将逐项梳理《条例》明确需要出台具体细则或制定目录清单的事项,抓紧协调推动各责任部门逐项落实。进一步完善和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营商环境改革的渠道,优化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建设营商环境的有效机制。

丁伟指出,今年上海的地方立法聚焦一个鲜明的主题,即优化营商环境。“我们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在一个点上,力争通过几个地方性法规的修改、订立,来推动体制机制的改革,争取有所突破。优化营商环境不能仅仅局限于单个法规的立法,我们是一个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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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炉,80个条款系统提升企业营商便利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介绍,此次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聚焦当前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主要问题和关键环节,着力增强立法的可规范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2020年4月10日,《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介绍,此次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聚焦当前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主要问题和关键环节,着力增强立法的可规范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条例》共8章80条。围绕破解市场主体可能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条例》要求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在企业开办、融资信贷、纠纷解决、企业退出等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同时,《条例》规定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方面的平等待遇;注重扶持中小企业、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条例》要求强化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经营自主权、财产权等权益依法进行保护,积极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监管方面,《条例》要求营造宽严适度的监管环境,如大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规范涉企收费事项、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等。

此外,《条例》明确促使政府、事业单位守约践诺,治理拖欠企业账款问题;明确政府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采取应急征用等措施的,应当依法对市场主体予以补偿。

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朱民指出,《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上海市营商环境建设的一部综合性、基础性法规,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改革需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

他认为,《条例》突出了上海市营商环境的特色亮点,比如“一网通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格化企业服务模式等;固化了营商环境国际对标改革的成果,比如,企业开办“一窗通”、公用事业服务全程代办等;梳理和回应了本市大调研中企业反映的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求,比如跨区迁移、企业注销、涉企收费、停工停产、办理破产等;充分学习借鉴了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国际上的最佳实践,比如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审批、对企业设立和变更相关材料形式审查等。

“《条例》是一部执行力很强的法规,对政府服务事项的标准、时限、程序都有很高的透明度要求。”朱民表示。《条例》对针对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涉企收费、审批中介服务、证明事项、监管事项、行政强制措施等,都明确了目录清单制度,目录清单以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并配套目录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他指出,《条例》在及时固化前期改革攻坚成果的同时,也明确了进一步改革探索的任务,比如“一业一证”的审批模式改革,对拖欠市场主体账款行为的约束惩戒机制,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师负责制,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领域建立内部举报人制度等。

他透露,上海市在春节前出台了涵盖世行评估指标的全部24部改革文件,在3月底之前落地实施了专项行动计划提出的122项政策措施。下一步,上海市发改委将逐项梳理《条例》明确需要出台具体细则或制定目录清单的事项,抓紧协调推动各责任部门逐项落实。进一步完善和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营商环境改革的渠道,优化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共同建设营商环境的有效机制。

丁伟指出,今年上海的地方立法聚焦一个鲜明的主题,即优化营商环境。“我们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在一个点上,力争通过几个地方性法规的修改、订立,来推动体制机制的改革,争取有所突破。优化营商环境不能仅仅局限于单个法规的立法,我们是一个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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