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对医保特药实行“三定”管理

据西安晚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管理,给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便捷的就医购药服务,西安市将建立特药“三定”管理机制(特药定点医疗机构、特药定点零售药店、特药责任医师)和“双通道”供药模式(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供药),进一步明确特药结算条件、结算流程,确保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可控可查。

“三定”管理机制具体指建立特药定点医疗机构机制,由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按照“管理规范、信誉良好、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用药患者多”的原则,结合异地就医开展情况,在定点医疗机构中优先选择已签订门诊特殊病种服务协议的作为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并纳入协议管理,要在保证特药安全运输、储备和使用的前提下,确保每个区县至少有1家特药定点医疗机构。特药定点医疗机构须具有完备的冷链设备,并配备执业药师参与特药用药管理。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