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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再挂7幅地,184亿起拍,最高限价413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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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再挂7幅地,184亿起拍,最高限价41371元/㎡!

注意

5月31日,2020年宁出第6号出让公告出炉,共公告7幅地块,分布于河西中(1幅)、城北(2幅)、紫东(3幅)、江宁(1幅),其中涉宅地块共4幅。

总用地面积超65公顷,起拍总价达184.3433亿元,该批地块将于2020年7月3日上午10:00开始在网上竞拍。

图片来源:扬子晚报截图

河 西

河西中—NO.2020G23地块

地块信息

地理位置:东至云龙山路,南至牡丹江街(规划),西至泰山路,北至梦都大街

出让面积:地上76098.01㎡、地下3955.00㎡

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Rc基层社区中心

综合容积率:2.9

建筑高度:≤100m

绿地率:≥20%

建筑密度:≤20%

起拍总价:653000万元

最高限价:913000万元

起拍楼面价:29589.79元/㎡

最高楼面限价:41371.32元/㎡

出让条件:

(1)D分区地面为市政道路,在符合市政管线敷设、绿化种植覆土等要求前提下出让地下空间,出让范围为道路路面标高以下-4米至-10米空间,作为停车设施使用。C分区地下空间部分可与A、B分区地下空间连通,但要相对独立管理,具有独立产权。D分区与A、B分区的地下空间整体设计。

(2)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竞得人须自行出资开发,不得以合作、合资、股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开发建设。如违反上述要求,则取消竞买资格或成交结果,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后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已竞得的土地无偿收回,定金不予退还;同时,竞买(得)人列入南京土地市场不良企业名单,竞买(得)人及其关联公司三年内不得进入南京市土地市场参与竞买。

(3)C分区应配建基层社区中心一处,具体要求如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体育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环卫作息场,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环卫车辆停放场,用地面积不小于250平方米,剩余面积允许布置商办用房。以上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共计2520平方米,须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建邺区政府,代建成本已从出让地价中扣除,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出让面积据实核减。

(4)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

(5)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建邺区政府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6)竞得人须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对土壤进行处置。

(7)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人才房建筑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人才房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安居集团。

 

城 北

红山新城—NO.2020G21地块

地块信息

地理位置:东至北苑东路,南至规划红霞路,西至黑墨营路,北至规划丹霞路

出让面积:地上111515.88㎡、地下11967.19㎡

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Rb商住混合用地、Bb商办混合用地

综合容积率:3.6

建筑高度:≤140m

建筑密度:≤20%

绿地率:≥35%

起拍总价:408000万元

最高限价:591000万元

起拍楼面价:10162.98元/㎡

最高楼面限价:14721.37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B分区中商业办公建筑面积占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20%。

(3)地铁出入口等“四小件”纳入地块建筑进行一体化方案设计,纳入地块建筑一体化设计和建设的地铁“四小件”等设施不计入地块容积率。

(4)A分区应建设不少于160个自走式车位的社会停车场,E分区应建设不少于60个自走式车位的社会停车场,可与地块地下空间整体设计。

(5)F分区出让范围为道路中心线标高以下-4米至-10米空间,可设置地下通道及配建停车场,具体位置及用地范围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6)配建的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占A、C、E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0%,且相对集中在C分区布置。

(7)A分区须建设一处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6.7万平方米的集中式商业购物中心(不含专业市场),剩余面积全部为办公用房。A分区内所建房产须由竞得人全部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同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除外)。

(8)B分区地上商业用房可上市销售、转让。

(9)C分区地上所建房产均可上市销售、转让。

(10)E分区地上须建设一座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展览馆,剩余部分全部布置办公用房。展览馆和不少于1.66万平方米的办公用房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同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除外)。

(11)地铁6号线丹霞路站1号风亭等附属结构紧贴地块红线,1号出入口及垂直电梯位于地块红线内。其中,1号出入口、垂直电梯等车站本体结构进入地块红线范围约500平方米,竞得人须无偿提供给地铁使用。A分区西侧约70米和北侧约115米的范围内,因地铁施工需要,竞得人须无偿提供便利条件,配合做好施工建设,并在总平面方案设计时充分考虑该因素,提前与地铁公司做好衔接。

(12)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13)由于地块内建筑业态较多、自持比例较大,出让后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14)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玄武区人民政府、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15)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人才房建筑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人才房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安居集团。

 

红山新城—NO.2020G22地块

地块信息

地理位置:东至规划文八路,南至空地,西至北苑东路,北至规划文四路

出让面积:地上84130.20㎡、地下15522.84㎡

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B1商业用地、Bb商办混合用地

综合容积率:3.33

建筑高度:≤180m

建筑密度:≤50%

绿地率:≥15%

起拍总价:309000万元

最高限价:448000万元

起拍楼面价:11029.66元/㎡

最高楼面限价:15991.23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A、B分区内住宅建筑高度≥35米。

(3)F、G、H分区出让范围为道路中心线标高以下-4米至-10米空间,具体位置及用地范围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4)C、D分区可配建不大于地上商办用房建筑面积30%的酒店式公寓,可集中安排在C分区的高层建筑控制区内。

(5)地块包含一处基层社区中心,可结合方案在C分区内集中设置,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3930平方米,具体要求如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体育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公用移动通信基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小型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上述设施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站、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公用移动通信基站共计建筑面积不小于2430平方米,由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出资并委托竞得人建设,建成后移交玄武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由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支付给竞得人。其他用房可上市销售、转让。

(6)C分区为商办混合用地,除须移交区政府的社区中心公建配套用房外,其余所有商业用房可上市销售、转让,但须由竞得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7)D分区中不少于6.99万平方米的办公用房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同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除外)。剩余商业、办公用房可销售、转让,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1.2万平方米,且须由竞得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8)E分区上所建房产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同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除外)。

(9)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10)由于地块内建筑业态较多、自持比例较大,出让后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11)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玄武区人民政府、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12)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人才房建筑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人才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玄武区政府。

 

紫 东

新港—NO.2020G24地块

地块信息

地理位置:东至兴德路等,南至栖霞大道,西至兴智街等,北至恒广路等

出让面积:地上199652.80㎡地下26460.97㎡

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Rb商住混合用地、Bb商办混合用地、Rc基层社区中心

综合容积率:2.97

建筑高度:≤150m

建筑密度:≤45%

绿地率:≥20%

起拍总价:457000万元

最高限价:662000万元

起拍楼面价:7706.98元/㎡

最高楼面限价:11164.16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B分区酒店式公寓配建比例不得高于B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D分区的地上商业办公建筑面积应控制在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5%-40%。

(3)A、C分区的建筑高度下限控制为住宅高度下限要求,(商业)裙房不受此限制。C、D分区的规划商业及商业配套设施不得沿栖霞大道一侧进行规划布置。

(4)J分区地面规划为公园绿地,在满足消防、市政管线敷设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J分区地下空间可出让利用,其功能可做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

(5)在满足管线敷设、消防等安全要求前提下,经十六路、恒发路部分地下空间可作为布置地下通道、停车场库及配套设施使用。根据地铁6号线工程兴智路站初步设计方案,恒竞路部分地下空间及E分区部分地下空间可作为布置地下通道及配套设施使用。

(6)纳入地块建筑一体化设计和建设的必备地铁出入口、风亭等四小件设施不计入地块容积率计算。

(7)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 16998 平方米的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自持,用于出租居住,只租不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遵守国家及南京市租赁房管理相关要求。

(8)B分区须配建一座商业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1500平方米(地上不少于56500平方米、地下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购物中心(不含家具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会展演艺游乐场),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该购物中心须按照城市设计图则说明要求布置在01-02分区且地上商业层数不低于5层。

(9)B分区须配建一座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客房数不低于200间的酒店,由竞得人整体持有,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10)B分区与地铁工程结合的部分须征得地铁部门书面同意意见,且项目建设时序和质量要求须与地铁建设保持一致。

(11)该地块须规划建设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办公用房。

(12)F分区为基层社区中心用地,地上可建建筑面积约4358.41平方米,具体要求如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体育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其余可配套商业餐饮等服务设施。上述设施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站、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建筑面积共计不小于2460平方米,须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资并委托竞得人建设,建成后移交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支付给竞得人。

(13)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

(14)该地块因建筑业态较多、自持比例较大,出让后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15)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16)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自持租赁住房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

 

仙林—NO.2020G25地块

地块信息

地理位置: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汇仙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灵山北路

出让面积:15769.95㎡

用地性质:A6社会福利用地

容积率:Far≤1.1

建筑高度:≤15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5

起拍总价:4500万元

出让条件:

(1)地块可兼容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10%的商业。

(2)该地块及地上所建房屋须由竞得人或竞得人关联方自持并经营,不得销售、不得转让。不得将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给除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竞得人的控股母公司或竞得人的控股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

(3)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仙林大学城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仙林—NO.2020G26地块

地块信息

地理位置:东至现状,南至宁镇公路,西至现状,北至现状

出让面积:2808.0㎡

用地性质:B41加油加气站用地

容积率:Far≤0.6

建筑高度:≤15m

建筑密度:≤50%

绿地率:≥10%

起拍总价:4233万元

出让条件:

(1)竞买人凭加油站迁建协议报名。

(2)该地块须配建不小于60平方米有独立出入口并对社会开放的公共厕所;可以设置汽车洗车房、润滑油存储及加注间、小商品便利店、厕所等服务设施,不得设置其他商业服务设施。

 

江 宁

上秦淮—NO.2020G27地块

地块信息

地理位置:东至现状,南至现状,西至现状,北至现状

出让面积:40007.33㎡

用地性质:B1商业用地

容积率:Far≤0.6

建筑高度:≤9m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

起拍总价:7700万元

出让条件:

(1)地块整体建设一处酒店,客房不得少于200间。

(2)该地块带建筑物挂牌,地块内已建建筑总面积约113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6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73平方米。已建建筑可予现状保留,保留建筑纳入地块容积率计算。地块内已建建筑评估总价值约14188万元。竞得人须另外向江宁区国资办(或其指定部门)支付建筑物价款14188万元。

(3)地块所建房屋及保留建筑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4)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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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再挂7幅地,184亿起拍,最高限价41371元/㎡!

注意

5月31日,2020年宁出第6号出让公告出炉,共公告7幅地块,分布于河西中(1幅)、城北(2幅)、紫东(3幅)、江宁(1幅),其中涉宅地块共4幅。

总用地面积超65公顷,起拍总价达184.3433亿元,该批地块将于2020年7月3日上午10:00开始在网上竞拍。

图片来源:扬子晚报截图

河 西

河西中—NO.2020G23地块

地块信息

地理位置:东至云龙山路,南至牡丹江街(规划),西至泰山路,北至梦都大街

出让面积:地上76098.01㎡、地下3955.00㎡

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Rc基层社区中心

综合容积率:2.9

建筑高度:≤100m

绿地率:≥20%

建筑密度:≤20%

起拍总价:653000万元

最高限价:913000万元

起拍楼面价:29589.79元/㎡

最高楼面限价:41371.32元/㎡

出让条件:

(1)D分区地面为市政道路,在符合市政管线敷设、绿化种植覆土等要求前提下出让地下空间,出让范围为道路路面标高以下-4米至-10米空间,作为停车设施使用。C分区地下空间部分可与A、B分区地下空间连通,但要相对独立管理,具有独立产权。D分区与A、B分区的地下空间整体设计。

(2)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竞得人须自行出资开发,不得以合作、合资、股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开发建设。如违反上述要求,则取消竞买资格或成交结果,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后已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已竞得的土地无偿收回,定金不予退还;同时,竞买(得)人列入南京土地市场不良企业名单,竞买(得)人及其关联公司三年内不得进入南京市土地市场参与竞买。

(3)C分区应配建基层社区中心一处,具体要求如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体育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环卫作息场,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环卫车辆停放场,用地面积不小于250平方米,剩余面积允许布置商办用房。以上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共计2520平方米,须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建邺区政府,代建成本已从出让地价中扣除,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出让面积据实核减。

(4)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

(5)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建邺区政府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6)竞得人须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对土壤进行处置。

(7)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人才房建筑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人才房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安居集团。

 

城 北

红山新城—NO.2020G21地块

地块信息

地理位置:东至北苑东路,南至规划红霞路,西至黑墨营路,北至规划丹霞路

出让面积:地上111515.88㎡、地下11967.19㎡

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Rb商住混合用地、Bb商办混合用地

综合容积率:3.6

建筑高度:≤140m

建筑密度:≤20%

绿地率:≥35%

起拍总价:408000万元

最高限价:591000万元

起拍楼面价:10162.98元/㎡

最高楼面限价:14721.37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B分区中商业办公建筑面积占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20%。

(3)地铁出入口等“四小件”纳入地块建筑进行一体化方案设计,纳入地块建筑一体化设计和建设的地铁“四小件”等设施不计入地块容积率。

(4)A分区应建设不少于160个自走式车位的社会停车场,E分区应建设不少于60个自走式车位的社会停车场,可与地块地下空间整体设计。

(5)F分区出让范围为道路中心线标高以下-4米至-10米空间,可设置地下通道及配建停车场,具体位置及用地范围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6)配建的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占A、C、E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30%,且相对集中在C分区布置。

(7)A分区须建设一处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6.7万平方米的集中式商业购物中心(不含专业市场),剩余面积全部为办公用房。A分区内所建房产须由竞得人全部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同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除外)。

(8)B分区地上商业用房可上市销售、转让。

(9)C分区地上所建房产均可上市销售、转让。

(10)E分区地上须建设一座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展览馆,剩余部分全部布置办公用房。展览馆和不少于1.66万平方米的办公用房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同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除外)。

(11)地铁6号线丹霞路站1号风亭等附属结构紧贴地块红线,1号出入口及垂直电梯位于地块红线内。其中,1号出入口、垂直电梯等车站本体结构进入地块红线范围约500平方米,竞得人须无偿提供给地铁使用。A分区西侧约70米和北侧约115米的范围内,因地铁施工需要,竞得人须无偿提供便利条件,配合做好施工建设,并在总平面方案设计时充分考虑该因素,提前与地铁公司做好衔接。

(12)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13)由于地块内建筑业态较多、自持比例较大,出让后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14)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玄武区人民政府、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15)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人才房建筑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人才房建成后无偿移交市安居集团。

 

红山新城—NO.2020G22地块

地块信息

地理位置:东至规划文八路,南至空地,西至北苑东路,北至规划文四路

出让面积:地上84130.20㎡、地下15522.84㎡

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B1商业用地、Bb商办混合用地

综合容积率:3.33

建筑高度:≤180m

建筑密度:≤50%

绿地率:≥15%

起拍总价:309000万元

最高限价:448000万元

起拍楼面价:11029.66元/㎡

最高楼面限价:15991.23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A、B分区内住宅建筑高度≥35米。

(3)F、G、H分区出让范围为道路中心线标高以下-4米至-10米空间,具体位置及用地范围以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4)C、D分区可配建不大于地上商办用房建筑面积30%的酒店式公寓,可集中安排在C分区的高层建筑控制区内。

(5)地块包含一处基层社区中心,可结合方案在C分区内集中设置,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3930平方米,具体要求如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体育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公用移动通信基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小型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上述设施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站、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公用移动通信基站共计建筑面积不小于2430平方米,由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出资并委托竞得人建设,建成后移交玄武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由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支付给竞得人。其他用房可上市销售、转让。

(6)C分区为商办混合用地,除须移交区政府的社区中心公建配套用房外,其余所有商业用房可上市销售、转让,但须由竞得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7)D分区中不少于6.99万平方米的办公用房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同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除外)。剩余商业、办公用房可销售、转让,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1.2万平方米,且须由竞得人或其控股子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8)E分区上所建房产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同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除外)。

(9)该地块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10)由于地块内建筑业态较多、自持比例较大,出让后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11)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玄武区人民政府、铁北红山新城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12)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人才房建筑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人才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玄武区政府。

 

紫 东

新港—NO.2020G24地块

地块信息

地理位置:东至兴德路等,南至栖霞大道,西至兴智街等,北至恒广路等

出让面积:地上199652.80㎡地下26460.97㎡

用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Rb商住混合用地、Bb商办混合用地、Rc基层社区中心

综合容积率:2.97

建筑高度:≤150m

建筑密度:≤45%

绿地率:≥20%

起拍总价:457000万元

最高限价:662000万元

起拍楼面价:7706.98元/㎡

最高楼面限价:11164.16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B分区酒店式公寓配建比例不得高于B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D分区的地上商业办公建筑面积应控制在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5%-40%。

(3)A、C分区的建筑高度下限控制为住宅高度下限要求,(商业)裙房不受此限制。C、D分区的规划商业及商业配套设施不得沿栖霞大道一侧进行规划布置。

(4)J分区地面规划为公园绿地,在满足消防、市政管线敷设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J分区地下空间可出让利用,其功能可做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

(5)在满足管线敷设、消防等安全要求前提下,经十六路、恒发路部分地下空间可作为布置地下通道、停车场库及配套设施使用。根据地铁6号线工程兴智路站初步设计方案,恒竞路部分地下空间及E分区部分地下空间可作为布置地下通道及配套设施使用。

(6)纳入地块建筑一体化设计和建设的必备地铁出入口、风亭等四小件设施不计入地块容积率计算。

(7)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 16998 平方米的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自持,用于出租居住,只租不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遵守国家及南京市租赁房管理相关要求。

(8)B分区须配建一座商业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1500平方米(地上不少于56500平方米、地下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购物中心(不含家具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会展演艺游乐场),由竞得人自持,不得销售、不得转让。该购物中心须按照城市设计图则说明要求布置在01-02分区且地上商业层数不低于5层。

(9)B分区须配建一座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客房数不低于200间的酒店,由竞得人整体持有,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10)B分区与地铁工程结合的部分须征得地铁部门书面同意意见,且项目建设时序和质量要求须与地铁建设保持一致。

(11)该地块须规划建设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办公用房。

(12)F分区为基层社区中心用地,地上可建建筑面积约4358.41平方米,具体要求如下: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体育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其余可配套商业餐饮等服务设施。上述设施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室、体育活动站、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居家养老服务站、公厕,建筑面积共计不小于2460平方米,须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资并委托竞得人建设,建成后移交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建设费用经第三方审计机构确认后由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支付给竞得人。

(13)该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成品房交付,不享受容积率奖励。

(14)该地块因建筑业态较多、自持比例较大,出让后可应竞得人要求提供各用途及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15)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16)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自持租赁住房面积,面积最多者竞得。

 

仙林—NO.2020G25地块

地块信息

地理位置: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汇仙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灵山北路

出让面积:15769.95㎡

用地性质:A6社会福利用地

容积率:Far≤1.1

建筑高度:≤15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5

起拍总价:4500万元

出让条件:

(1)地块可兼容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10%的商业。

(2)该地块及地上所建房屋须由竞得人或竞得人关联方自持并经营,不得销售、不得转让。不得将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给除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竞得人的控股母公司或竞得人的控股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

(3)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仙林大学城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发展协议》。

 

仙林—NO.2020G26地块

地块信息

地理位置:东至现状,南至宁镇公路,西至现状,北至现状

出让面积:2808.0㎡

用地性质:B41加油加气站用地

容积率:Far≤0.6

建筑高度:≤15m

建筑密度:≤50%

绿地率:≥10%

起拍总价:4233万元

出让条件:

(1)竞买人凭加油站迁建协议报名。

(2)该地块须配建不小于60平方米有独立出入口并对社会开放的公共厕所;可以设置汽车洗车房、润滑油存储及加注间、小商品便利店、厕所等服务设施,不得设置其他商业服务设施。

 

江 宁

上秦淮—NO.2020G27地块

地块信息

地理位置:东至现状,南至现状,西至现状,北至现状

出让面积:40007.33㎡

用地性质:B1商业用地

容积率:Far≤0.6

建筑高度:≤9m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

起拍总价:7700万元

出让条件:

(1)地块整体建设一处酒店,客房不得少于200间。

(2)该地块带建筑物挂牌,地块内已建建筑总面积约113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6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73平方米。已建建筑可予现状保留,保留建筑纳入地块容积率计算。地块内已建建筑评估总价值约14188万元。竞得人须另外向江宁区国资办(或其指定部门)支付建筑物价款14188万元。

(3)地块所建房屋及保留建筑须由竞得人自持,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4)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覆盖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不享受容积率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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