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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委会:2020年上半年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3761.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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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委会:2020年上半年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3761.93万元

四川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上半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61.93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10.53万元。

7月7日,界面四川从四川省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含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4360件,解决23782件,投诉解决率97.6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61.93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10.53万元。四川省各级消委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5.57万人次,由消费者提供线索、消委组织移交有关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的金额为2万元。

据统计,在2020年上半年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按投诉性质划分: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7621件,占总量的31.28%;价格问题4900件,占20.11%,合同问题2368件,占9.72%;售后服务问题2198件,占9.02%;虚假宣传问题1457件,占5.98%;安全问题459件,占1.88 %;计量问题350件,占1.44%;假冒问题301件,占1.24%;人格尊严问题59件,占0.24%;其他问题(涉及多项投诉性质或难以归类的投诉问题)4647件,占19.08%。

投诉性质比例图(%)

从统计数据来看,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与去年同期相比,售后服务方面的投诉下降趋势最为明显,价格、计量、人格尊严的投诉比例上升幅度较。

按商品种类来分,涉及医药及医疗用品、食品、家用电子电器类的消费者投诉居前三位。

商品大类投诉量图(单位:件)

与2019年同期相比,医药及医疗用品类、食品类、农用生产资料类的投诉呈上升趋势,而其余种类均呈下降趋势。

按服务种类来分,涉及生活、社会服务,销售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的消费者投诉居前三位。

服务大类投诉量图(单位:件)

与2019年同期相比,除销售服务的投诉比例有所增长外,其余服务类别都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从投诉特点上来看,消委组织发现,涉疫用品投诉激增,餐饮住宿投诉翻倍。

今年上半年,疫情对广大消费者生活及出行方式带来了很大影响,尤其是一季度,口罩类防护用品和餐饮住宿类生活服务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经统计,上半年,医药与医疗用品类消费者投诉量为398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1倍;餐饮住宿类投诉量为171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99.77%。口罩类防护用品投诉主要表现在,一是微信群、朋友圈等充斥着售卖防疫用品的信息,但进货渠道、产品质量没有保障;二是经营者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口罩,对口罩配送设定条件,但未事先告知消费者;三是个别经营者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或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进行销售防护用品。另外,由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许多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合同解除问题引发大量消费纠纷。

省消委提醒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要保存好消费记录或凭证,冷静耐心、合理表达自身诉求,坚决避免“非理性维权”和“过度维权”。

此外,预付式消费“老大难”,预付交钱须留心近年来,预付消费问题广受消费者诟病,尤其是娱乐健身、美容美发、餐饮住宿、洗车服务等服务行业是预付式消费问题多发频发集中区。经营者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关门歇业、突然易主、卷款“跑路”等,也不采取善后措施,造成消费者后续的追款之路漫漫无期。

省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预付消费时,一要多方考证商家的综合信誉信用状况,二要和店家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纠纷争议解决机制;三要妥善留存合同(协议)、发票、转账记录等凭据,为日后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依据。

从线上消费来看,网络消费很便利,投诉增幅也惊人。

今年上半年,四川省消委组织共受理网络购物类消费投诉77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近六倍。网络消费逐步走进千家万户,但网络宣传与实物不符、商品提价打折有水分、网店刷单炒信做假、售后服务难以保障等问题也困扰着消费者。尤其在疫情期间,在线学习成为了学生学习的一种新常态,学习之余,未成年人擅自借用父母的手机网络支付功能,打赏主播、购买游戏装备的情况引发消费投诉。

省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消费一要理性选择,根据自身需要购买。二要多比较,多留意备购商品信息。三要选择讲诚信、信誉高的商家。四要保管好自身账号与支付密码。五要注意保留维权凭证。六要先验货再签收。

上半年,成人职业类培训是消费投诉的又一热点,尤其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证市场领域,网络广告、电话推销铺天盖地,持续火热。一些培训机构宣称“一年挂靠收益8万-9万元、包报名、包拿证、不过退费……”然而,学员缴纳高昂培训费后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包过包挂靠难兑现,由此引发大量消费纠纷。

通过对消费者反映问题分析,发现该类投诉事件中,个别培训机构主要存在三大问题,一是招生广告误导消费者,咨询师违规承诺“包报名、包挂靠” ;二是格式合同条款内容涉嫌违规,责任主体不明;三是推荐第三方贷款平台,退费环节规避消费者。

针对上述问题,省消委对个别培训机构进行约谈,并要求经营企业积极整改:主动修改“霸王条款”,制定的格式条款不得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属于线上服务的,应从有利于纠纷解决的角度约定诉讼管辖地;推荐使用信贷产品时应主动告知真实情况,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

省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考证热潮”,报考各类资格证书前,要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国家政策,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不要盲目跟风考证;二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培训机构, 而且不要单纯为了“挂证”而考证。“挂证”行为本身也违规,如《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就明确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或者执业印章。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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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委会:2020年上半年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3761.93万元

四川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上半年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61.93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10.53万元。

7月7日,界面四川从四川省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获悉,2020年上半年,四川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含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4360件,解决23782件,投诉解决率97.6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61.93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10.53万元。四川省各级消委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5.57万人次,由消费者提供线索、消委组织移交有关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的金额为2万元。

据统计,在2020年上半年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按投诉性质划分: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7621件,占总量的31.28%;价格问题4900件,占20.11%,合同问题2368件,占9.72%;售后服务问题2198件,占9.02%;虚假宣传问题1457件,占5.98%;安全问题459件,占1.88 %;计量问题350件,占1.44%;假冒问题301件,占1.24%;人格尊严问题59件,占0.24%;其他问题(涉及多项投诉性质或难以归类的投诉问题)4647件,占19.08%。

投诉性质比例图(%)

从统计数据来看,商品、服务的质量问题仍居投诉总量之首,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与去年同期相比,售后服务方面的投诉下降趋势最为明显,价格、计量、人格尊严的投诉比例上升幅度较。

按商品种类来分,涉及医药及医疗用品、食品、家用电子电器类的消费者投诉居前三位。

商品大类投诉量图(单位:件)

与2019年同期相比,医药及医疗用品类、食品类、农用生产资料类的投诉呈上升趋势,而其余种类均呈下降趋势。

按服务种类来分,涉及生活、社会服务,销售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的消费者投诉居前三位。

服务大类投诉量图(单位:件)

与2019年同期相比,除销售服务的投诉比例有所增长外,其余服务类别都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从投诉特点上来看,消委组织发现,涉疫用品投诉激增,餐饮住宿投诉翻倍。

今年上半年,疫情对广大消费者生活及出行方式带来了很大影响,尤其是一季度,口罩类防护用品和餐饮住宿类生活服务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经统计,上半年,医药与医疗用品类消费者投诉量为398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1倍;餐饮住宿类投诉量为1714件,比去年同期增长99.77%。口罩类防护用品投诉主要表现在,一是微信群、朋友圈等充斥着售卖防疫用品的信息,但进货渠道、产品质量没有保障;二是经营者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口罩,对口罩配送设定条件,但未事先告知消费者;三是个别经营者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或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进行销售防护用品。另外,由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许多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合同解除问题引发大量消费纠纷。

省消委提醒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要保存好消费记录或凭证,冷静耐心、合理表达自身诉求,坚决避免“非理性维权”和“过度维权”。

此外,预付式消费“老大难”,预付交钱须留心近年来,预付消费问题广受消费者诟病,尤其是娱乐健身、美容美发、餐饮住宿、洗车服务等服务行业是预付式消费问题多发频发集中区。经营者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关门歇业、突然易主、卷款“跑路”等,也不采取善后措施,造成消费者后续的追款之路漫漫无期。

省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预付消费时,一要多方考证商家的综合信誉信用状况,二要和店家签订合同(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纠纷争议解决机制;三要妥善留存合同(协议)、发票、转账记录等凭据,为日后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依据。

从线上消费来看,网络消费很便利,投诉增幅也惊人。

今年上半年,四川省消委组织共受理网络购物类消费投诉77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近六倍。网络消费逐步走进千家万户,但网络宣传与实物不符、商品提价打折有水分、网店刷单炒信做假、售后服务难以保障等问题也困扰着消费者。尤其在疫情期间,在线学习成为了学生学习的一种新常态,学习之余,未成年人擅自借用父母的手机网络支付功能,打赏主播、购买游戏装备的情况引发消费投诉。

省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消费一要理性选择,根据自身需要购买。二要多比较,多留意备购商品信息。三要选择讲诚信、信誉高的商家。四要保管好自身账号与支付密码。五要注意保留维权凭证。六要先验货再签收。

上半年,成人职业类培训是消费投诉的又一热点,尤其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证市场领域,网络广告、电话推销铺天盖地,持续火热。一些培训机构宣称“一年挂靠收益8万-9万元、包报名、包拿证、不过退费……”然而,学员缴纳高昂培训费后却发现自己根本不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包过包挂靠难兑现,由此引发大量消费纠纷。

通过对消费者反映问题分析,发现该类投诉事件中,个别培训机构主要存在三大问题,一是招生广告误导消费者,咨询师违规承诺“包报名、包挂靠” ;二是格式合同条款内容涉嫌违规,责任主体不明;三是推荐第三方贷款平台,退费环节规避消费者。

针对上述问题,省消委对个别培训机构进行约谈,并要求经营企业积极整改:主动修改“霸王条款”,制定的格式条款不得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属于线上服务的,应从有利于纠纷解决的角度约定诉讼管辖地;推荐使用信贷产品时应主动告知真实情况,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

省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考证热潮”,报考各类资格证书前,要通过正规渠道查询国家政策,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不要盲目跟风考证;二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培训机构, 而且不要单纯为了“挂证”而考证。“挂证”行为本身也违规,如《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就明确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或者执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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