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近日发布公告称,上市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庆嘉威就其与被告的合同纠纷,于2020年9月27日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8日下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事项通知书》((2020)渝01民初988号),上市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收到上述诉讼事项通知书。
原告重庆嘉威称,2009年原告与上市公司签订了为期20年的包销协议,约定包销期间仅允许原告生产“山城”品牌啤酒,且生产的全部啤酒均应交由上市公司包销。但自2011年起上市公司存在诸多违约行为,挤占“山城”啤酒的市场份额,损害原告的利益。原告认为,2017年至今,上市公司等扩大关联交易,损害原告利益。原告重庆嘉威诉被告合同纠纷,诉讼请求金额暂计人民币6.39亿元及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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