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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平:如果民办学校以上市为追求,那它是办企业,而非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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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平:如果民办学校以上市为追求,那它是办企业,而非办教育

校外培训最突出的问题是,引发全民性的教育焦虑、教育成本增加、学业负担增加,最终引发最高决策。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查沁君

“民办教育是国家治理的一个整体性的趋势问题。教育新政不限于民办教育,最重要的几项,一个是规范民办教育,一个是打压校外培训教育,一个是(高中阶段的)普职分流。这几项(政策)是惊天动地的,而且是没有预案的。”

这是杨东平近日在“教育新政下的民办学校”研讨会上的发言,杨是21世纪教育研究院理事长、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该研讨会由博鳌教育论坛主办。随着近日“双减”教育新政的出台,教育格局正在发生剧烈变化,十多位来自教育界、法学界、经济学界和律师实务界的人士在该论坛上围绕民办教育等问题进行研讨。

杨东平认为,最近二十多年来,整个教育体制格局发生深刻的变化,在公办教育之外,民办教育形成了一个巨大体量的市场。在公办和民办学校之外,又出现了体量更大的第三个类型——校外培训教育。

“这使得教育的功能发生大紊乱,最突出的就是全民性的教育焦虑、教育成本增加、学业负担增加,最终引发了最高决策。”杨东平称。

另外一个大背景是,中国早已普及了九年义务制教育,并且在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础教育由过去极其短缺和匮乏的状态,进入总体不太差钱的状态。

会上,多位专家谈到“民办教育的贡献是非常显著、非常巨大、不可否认的”。但是,为什么会发生政策调整?

杨东平认为,首先是体量过大的问题。尽管民办小学初中在校生占比全国总体在10%上下,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在很多大城市,包括农村县域,民办教育学生的比重可能达到30%、40%、50%甚至60%,这种现象是世界各国都没有的。

所有国家的义务教育都是政府用纳税人的钱举办的,以公办教育为主,是一种基于社会公平的基本公共服务。在欧洲国家,它的比重通常在3%、5%、7%,日本是2%。这是一种国家责任、政府责任。一个地区的教育结构绝不会是公办学校退居其次,而以私立教育为主。

“20年以前讨论民办教育促进法时,主要是要克服意识形态上的障碍,就像发展民营经济一样,给予民办教育支持和鼓励。20年以后,在民办教育体量非常大的区县,它包含了两种行为:一个是政府卸责,(把发展教育的责任)推给市场;二是牟利性的权钱交易。很多地方教育局长退下来以后,去民办学校当董事长。预先为自己安排这样的路。”杨东平指出。

杨东平例举前两年教育部通报的湖南省耒阳县的一起事件,当地民办教育占到了60%,要把一些公办学校的学生分流到民办学校,引发了群体性事件,民办教育体量过大,绝对是个真问题。

第二,民办教育具有很强的营利性。

“从宏观统计、宏观数据来看,平均之后这似乎就不是个问题。但是在一个区域内、学校内,这个问题还是非常明显的,就是教育成本的增加。”杨东平回忆,20年前,制定民办教育促进法时,讨论的焦点就是围绕合理回报问题。当时认为这是一个必要的阶段,只有当社会财富极大丰富之后,才能谈非营利。

但到了今天,与当初倾家荡产办学的情况已经很不一样了,已经形成了一种成熟的规模化的商业模式,通过与地方政府的合谋,与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结合来营利。通过引进挂牌的民办学校,拉高学区房价格,学校的最终目标是上市。

“我们在上海开过几次民办教育研讨会,旁边总有承销商在现场招商游说,问你要不要上市,我们提供服务。如果一个民办学校以上市为追求的话,那么它的行为就是办企业,而不是办教育了,这是非常清晰的。”杨东平表示。

在他看来,这种商业化、资本化发展的直接后果,就是极大地加剧了大城市的择校竞争,加剧了家长焦虑。在许多中心城市,幼升小、小升初的择校竞争,主要是围绕民办学校的竞争。由于民办学校享有“民促法”规定的自主招生的权利、考试招生的权利,它把一个地区的高分学生都招去了,因此它的中考成绩远远高于公办学校。

杨东平以上海前几年几个区的统计为例,其民办学校中考成绩平均高于公办学校40分。“那家长肯定不淡定了,千方百计地竞争民办学校。但民办学校的这种办学成绩主要是由于提前招生、考试招生,也就是我们说的掐尖行为。”

2018年以后,上海首先进行试点,实行公民同招,就是两者同一天招生,不允许提前招生,也不允许民办学校考试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优势一消失,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竞争马上就平缓了,生源分布更均衡了。

另外一个重要事实是,民办教育并没有出现我们期望的教育多样化和创新性,所有的民办学校都在升学率竞争的单一轨道上与公立学校竞争。

杨东平曾经与一位民办学校校长交谈,对方称,应试教育最激烈的学校,都是当年的转制学校,是90年代末从公办学校“转制”过来,它的前身是公办学校,也就是我们说的“假民办”。民办学校的问题,很大一部分是“假民办”造成的。这造成了民办教育的“边缘行走”状态,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处境当中,不可能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发展。

杨东平认为这个现象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这么多年来民办教育的发展,基本是企业家办学,没有走上教育家办学的道路。为什么民办教育发展到今天,只有企业家才能够办学呢?因为政府把民办学校的门槛设得非常高,诸如建设规模、土地面积、学生人数等等,包括幼儿园的标准,要求都非常之高。即便后来放宽了条件,北京“小规模园”的标准,也要有一两百人的规模。所以以今天的政策,无论孔子还是陶行知都是办不了学的。

作为比较,在丹麦,举办学校、幼儿园是公民的权利,任何一个家长都可以举办幼儿园,它的普惠性幼儿园是以家庭和社区为依托的,而不是以大企业和资本。只要招满18个学生,持续办学一年以上,就可以合法化,申请成为正式的幼儿园,获得政府提供的占办学成本70%以上的财政支持。它的办学权是开放的。尽管这与中国的现实还非常遥远,但可以看到不同的制度设计的理念。

“所以,今天我们需要在一个更大的视野来看待民办教育。重要的是面向大多数人、大多数家庭、大多数社区的民办学校。我们要看到在农村有大量面向留守儿童的民办学校,在珠三角地区,有大量主要招收流动儿童的民办学校。它们通常在我们的视野外。”杨东平指出。

我们看不见的民办学校还包括哪些呢?

第一类是正在北京、成都、深圳、大理等地出现的城市边缘的创新型小规模学校,是由一些中产家长和海归举办的,它们许多还没有办学资质,往往也有几十个学生;但中国的教育创新主要出现在这类学校。

第二类是具有不同文化或宗教取向的家长的自办学校,包括国学教育等,同样没有办学资质。

第三类是民办或自办教育的类型,“在家上学”。

在杨东平看来,一方面,要保护私人财产,保护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即便要做出一些政策调整,也应该是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在保护私有财产的前提下,做到通情达理、合情合理,该补偿的补偿,该疏导的疏导,如果采取完全没收充公的方法,这是非常粗暴的。

谈到如何解决现有民办学校的困境?杨东平表示,还是要开放办学、还权于民,使举办教育真正成为大多数人的选择和权利,成为教育家的权利。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吴华一直从事民办教育的研究。研讨会上,他列举了大量数据,澄清了一些流行的说法。他提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就要切实保障民办教育合法权利,激发完善民办教育法治建设,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政府首先要守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会长、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周为民认为,社会诟病的乱收费、收费高等教育乱象,并不是教育市场化、教育产业化造成的,只有有效增加教育的供给,才能解决上述问题。

“对于民办学校存在的问题,要从为它提供充分发展的良好环境上去解决。”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王占阳指出,民办教育是义务教育的重要补充,政府应当通过适当提高义务教育的公共性,来调节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关系,而不是特意压制民办学校。他主张,以是否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最高标准,对教育格局进行积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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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平:如果民办学校以上市为追求,那它是办企业,而非办教育

校外培训最突出的问题是,引发全民性的教育焦虑、教育成本增加、学业负担增加,最终引发最高决策。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查沁君

“民办教育是国家治理的一个整体性的趋势问题。教育新政不限于民办教育,最重要的几项,一个是规范民办教育,一个是打压校外培训教育,一个是(高中阶段的)普职分流。这几项(政策)是惊天动地的,而且是没有预案的。”

这是杨东平近日在“教育新政下的民办学校”研讨会上的发言,杨是21世纪教育研究院理事长、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该研讨会由博鳌教育论坛主办。随着近日“双减”教育新政的出台,教育格局正在发生剧烈变化,十多位来自教育界、法学界、经济学界和律师实务界的人士在该论坛上围绕民办教育等问题进行研讨。

杨东平认为,最近二十多年来,整个教育体制格局发生深刻的变化,在公办教育之外,民办教育形成了一个巨大体量的市场。在公办和民办学校之外,又出现了体量更大的第三个类型——校外培训教育。

“这使得教育的功能发生大紊乱,最突出的就是全民性的教育焦虑、教育成本增加、学业负担增加,最终引发了最高决策。”杨东平称。

另外一个大背景是,中国早已普及了九年义务制教育,并且在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础教育由过去极其短缺和匮乏的状态,进入总体不太差钱的状态。

会上,多位专家谈到“民办教育的贡献是非常显著、非常巨大、不可否认的”。但是,为什么会发生政策调整?

杨东平认为,首先是体量过大的问题。尽管民办小学初中在校生占比全国总体在10%上下,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在很多大城市,包括农村县域,民办教育学生的比重可能达到30%、40%、50%甚至60%,这种现象是世界各国都没有的。

所有国家的义务教育都是政府用纳税人的钱举办的,以公办教育为主,是一种基于社会公平的基本公共服务。在欧洲国家,它的比重通常在3%、5%、7%,日本是2%。这是一种国家责任、政府责任。一个地区的教育结构绝不会是公办学校退居其次,而以私立教育为主。

“20年以前讨论民办教育促进法时,主要是要克服意识形态上的障碍,就像发展民营经济一样,给予民办教育支持和鼓励。20年以后,在民办教育体量非常大的区县,它包含了两种行为:一个是政府卸责,(把发展教育的责任)推给市场;二是牟利性的权钱交易。很多地方教育局长退下来以后,去民办学校当董事长。预先为自己安排这样的路。”杨东平指出。

杨东平例举前两年教育部通报的湖南省耒阳县的一起事件,当地民办教育占到了60%,要把一些公办学校的学生分流到民办学校,引发了群体性事件,民办教育体量过大,绝对是个真问题。

第二,民办教育具有很强的营利性。

“从宏观统计、宏观数据来看,平均之后这似乎就不是个问题。但是在一个区域内、学校内,这个问题还是非常明显的,就是教育成本的增加。”杨东平回忆,20年前,制定民办教育促进法时,讨论的焦点就是围绕合理回报问题。当时认为这是一个必要的阶段,只有当社会财富极大丰富之后,才能谈非营利。

但到了今天,与当初倾家荡产办学的情况已经很不一样了,已经形成了一种成熟的规模化的商业模式,通过与地方政府的合谋,与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结合来营利。通过引进挂牌的民办学校,拉高学区房价格,学校的最终目标是上市。

“我们在上海开过几次民办教育研讨会,旁边总有承销商在现场招商游说,问你要不要上市,我们提供服务。如果一个民办学校以上市为追求的话,那么它的行为就是办企业,而不是办教育了,这是非常清晰的。”杨东平表示。

在他看来,这种商业化、资本化发展的直接后果,就是极大地加剧了大城市的择校竞争,加剧了家长焦虑。在许多中心城市,幼升小、小升初的择校竞争,主要是围绕民办学校的竞争。由于民办学校享有“民促法”规定的自主招生的权利、考试招生的权利,它把一个地区的高分学生都招去了,因此它的中考成绩远远高于公办学校。

杨东平以上海前几年几个区的统计为例,其民办学校中考成绩平均高于公办学校40分。“那家长肯定不淡定了,千方百计地竞争民办学校。但民办学校的这种办学成绩主要是由于提前招生、考试招生,也就是我们说的掐尖行为。”

2018年以后,上海首先进行试点,实行公民同招,就是两者同一天招生,不允许提前招生,也不允许民办学校考试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优势一消失,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竞争马上就平缓了,生源分布更均衡了。

另外一个重要事实是,民办教育并没有出现我们期望的教育多样化和创新性,所有的民办学校都在升学率竞争的单一轨道上与公立学校竞争。

杨东平曾经与一位民办学校校长交谈,对方称,应试教育最激烈的学校,都是当年的转制学校,是90年代末从公办学校“转制”过来,它的前身是公办学校,也就是我们说的“假民办”。民办学校的问题,很大一部分是“假民办”造成的。这造成了民办教育的“边缘行走”状态,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处境当中,不可能真正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发展。

杨东平认为这个现象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这么多年来民办教育的发展,基本是企业家办学,没有走上教育家办学的道路。为什么民办教育发展到今天,只有企业家才能够办学呢?因为政府把民办学校的门槛设得非常高,诸如建设规模、土地面积、学生人数等等,包括幼儿园的标准,要求都非常之高。即便后来放宽了条件,北京“小规模园”的标准,也要有一两百人的规模。所以以今天的政策,无论孔子还是陶行知都是办不了学的。

作为比较,在丹麦,举办学校、幼儿园是公民的权利,任何一个家长都可以举办幼儿园,它的普惠性幼儿园是以家庭和社区为依托的,而不是以大企业和资本。只要招满18个学生,持续办学一年以上,就可以合法化,申请成为正式的幼儿园,获得政府提供的占办学成本70%以上的财政支持。它的办学权是开放的。尽管这与中国的现实还非常遥远,但可以看到不同的制度设计的理念。

“所以,今天我们需要在一个更大的视野来看待民办教育。重要的是面向大多数人、大多数家庭、大多数社区的民办学校。我们要看到在农村有大量面向留守儿童的民办学校,在珠三角地区,有大量主要招收流动儿童的民办学校。它们通常在我们的视野外。”杨东平指出。

我们看不见的民办学校还包括哪些呢?

第一类是正在北京、成都、深圳、大理等地出现的城市边缘的创新型小规模学校,是由一些中产家长和海归举办的,它们许多还没有办学资质,往往也有几十个学生;但中国的教育创新主要出现在这类学校。

第二类是具有不同文化或宗教取向的家长的自办学校,包括国学教育等,同样没有办学资质。

第三类是民办或自办教育的类型,“在家上学”。

在杨东平看来,一方面,要保护私人财产,保护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即便要做出一些政策调整,也应该是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在保护私有财产的前提下,做到通情达理、合情合理,该补偿的补偿,该疏导的疏导,如果采取完全没收充公的方法,这是非常粗暴的。

谈到如何解决现有民办学校的困境?杨东平表示,还是要开放办学、还权于民,使举办教育真正成为大多数人的选择和权利,成为教育家的权利。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吴华一直从事民办教育的研究。研讨会上,他列举了大量数据,澄清了一些流行的说法。他提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就要切实保障民办教育合法权利,激发完善民办教育法治建设,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政府首先要守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会长、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周为民认为,社会诟病的乱收费、收费高等教育乱象,并不是教育市场化、教育产业化造成的,只有有效增加教育的供给,才能解决上述问题。

“对于民办学校存在的问题,要从为它提供充分发展的良好环境上去解决。”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王占阳指出,民办教育是义务教育的重要补充,政府应当通过适当提高义务教育的公共性,来调节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的关系,而不是特意压制民办学校。他主张,以是否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最高标准,对教育格局进行积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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