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审判决沈东军夫妇离婚并平分股权,莱绅通灵:公司控制权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莱绅通灵在上交所公告,7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东军收到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结果为:准予原告马峭与被告沈东军离婚;被告沈东军持有的南京传世美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7.3002%的股权,由原告马峭、被告沈东军各分得18.6501%;被告沈东军持有的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31.16%的公司股权,由原告马峭、被告沈东军各分得15.58%。

公告称,截止本公告日,该案件一审已判决但判决尚未生效,暂不涉及股份分割及权益变动相关事项;沈东军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目前尚无法判断案件上诉及后续的进展和结果;沈东军提起上诉后,若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沈东军变更为马峻(及其一致行动人蔄毅泽、马峭),若法院二审判决不对沈东军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分割,则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不发生变更,仍为沈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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